航空意外险对于乘坐飞机出行的朋友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航空意外包括哪些内容您又是否仔细思考过?航空意外险包含航空身故或是航空意外致残等, 航空意外险受理条件,航空意外险受益人等等内容,今天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航空意外险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设计这种针对性强的商业险种,从旅客踏入航班班级一直到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之间,都是航空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航空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是:乘客登机、飞机滑行和飞行并且着陆,当旅客在这个过程中飞机意外事故造成了旅客的身故或者残疾,保险公司都应该依据保险条款的金额来给予赔付,身故赔付和残疾赔付分别有条款规定,依照规定赔付。
航空意外险包含哪些情况?航空意外险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了,这是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第二种是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飞机意外残疾了,保险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第三种是飞机意外,但是被保险人没有身故或者残疾,这时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限额之内的医疗保险金。
航空意外险包含那些受益人航空意外险也是有受益人的,那么航空意外险包含那些受益人?其中,法定的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航空意外险包含哪些销售渠道?目前,我国航空意外保险(航意险)销售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保险公司通过自有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另一条是保险公司委托外部代理机构进行销售。其中后者又分为专业代理和兼业代理两种。从销售方式来看主要有三种:柜面销售、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
航意险具有保险费用相对低廉、身故和高残保额相对居高、保险责任相对简单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航意险的销售对象仅为航空旅客,绝大多数被保险人是在购买机票的同时经销售人员推销而与机票同时购买,或者在机场登机前临时购买,如果投保手续过于复杂,交易时间过长,则会从根本上动摇航意险存在的基础。生活中,相当一部分航空旅客购买机票和航意险的交易行为是由他人代为完成的。在航意险的销售代理和大量的购买代理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与代理人等关系变得模糊不清。保险公司没有核保环节,对未成年人的投保及保额限制、对指定受益人的信息采集等重视不够,销售过程长期存在着一些不合法、不合规之处。我国《保险法》于2009年修订实施后,上述问题不仅更加突出,而且又增添新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航意险的销售流程进行改进和规范,按照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行政监管的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又方便广大航空旅客投保。
航空意外险包含哪些说明方式航空意外险的说明方式包括书面说明和口头说明。书面说明方式,可以包括印制专门的条款说明材料、在投保单上对免责条款以加黑加粗或字体加大或异体字形的方式进行提示、将免责条款单独印制等。
口头说明方式,在不同的销售方式下采取不同做法。在柜面销售的方式下。柜面人员可就保险条款的内容对投保人进行口头解释说明,说明的重点是保险责任和理赔相关事项。对责任免除的说明需达到“明确”的程度,即普通人能够明了和理解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当然,如果投保人已经有过购买航意险的经验并明了保险合同内容,经投保人要求,柜面销售人员也可以做简单说明。在航意险的销售代理和大量的购买代理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与代理人等关系变得模糊不清。保险公司没有核保环节,对未成年人的投保及保额限制、对指定受益人的信息采集等重视不够,销售过程长期存在着一些不合法、不合规之处。我国《保险法》于2009年修订实施后,上述问题不仅更加突出,而且又增添新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航意险的销售流程进行改进和规范,按照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行政监管的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又方便广大航空旅客投保。
产品名称:人保车险,也可以叫做人保财险机动车辆保险
保险类别:车险
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无保险年限
缴费方式:年缴
缴费期限:一年
产品特色1、鼓励私家车约定驾驶员。一般驾驶员在3人以上时,适用标准费率,但是如果约定驾驶员为1人或2人,则可享受3%或2%左右的保费优惠。当非约定驾驶员驾车出险时,虽然也给予理赔,但会增加5%的免赔等。
2、对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充分考虑了因停放在路边等容易发生划痕损失的特殊性,增加了车身划痕损失附加险。
3、24小时网上投保,价格优惠,免费送单上门。
4、在家庭自用车辆损失保险中,增加了玻璃单独破碎和自燃责任,使得客户不必像以往那样另行购买。
5、安全驾驶记录可以决定保费高低,对于第一年未出险的车辆,第二年保费可优惠10%;连续两年不出险可优惠20%,最高优惠到30%。反之,一年内连续出险两次,第二次事故的免赔率就要上涨5%,出险三次以上则上调免赔率10%。
第一条 机动车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分为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盗抢保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六条 机动车损失保险
(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二)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走出家门,到外面转一转,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出门旅游,购买旅游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古语有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意外总是出人意料随时随地发生着,美丽的意外少之又少,大多数意外,总是狰狞且可怕的。所以投保旅游意外险,了解旅游意外险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旅游意外险条款中最重要的一项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旅游意外险使用以下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害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未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行为、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十六、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十七、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如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不退还保险费。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