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购买保险后受伤理赔需看清

2020-08-12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伤及车辆和个人的情形时有发生。昨日记者从在榕保险公司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致使车辆受损的,仅少数情况可以获得赔偿。

少数情况车损险可赔付

人保福州分公司理赔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烟花爆竹的险种。每年春节期间均会接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车辆损坏的报案。车险责任条款中规定火灾、爆炸、自燃等属于保障范围,不过购买车损险的客户不意味着遭遇爆竹伤车就可理赔。如燃放烟花造成汽车漆面损坏的就不能理赔。只有因燃放烟花引起火灾致使停放车辆烧损的,车主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被保险人仍应先向致害方进行索赔。如果致害方不配合,被保险人可先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把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找到致害方,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的70%,剩下的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即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另外,如果车辆玻璃因爆竹损坏,只有车辆已单独投保玻璃破碎附加险才可赔付。

另据记者了解,家财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造成个人房屋、财产损害,也可通过家财险进行赔付。客户同样应先向肇事者进行索赔。

人员伤亡意外险可赔付

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人员烧伤烫伤或身故,可以通过人身意外险等获得赔付。记者昨日从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2起福州客户因燃放鞭炮炸伤眼、面部的报案。

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理赔部门负责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就诊治疗的,相关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意外医疗险种的责任范围。如造成意外伤害险种约定的“残疾项目”(比如眼睛永久完全失明等),则应按该“残疾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相关知识

网上投保优惠多 购买前需看清条款_保险知识


经常上网的“宅男”阿东发现,现在登录淘宝不仅可以买衣服和家电,还可以在线完成投保手续。据了解,近年来淘宝网聚集了大量年轻市民消费。庞大的消费群体令不少保险公司开拓电子商务渠道。不过,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网上保险价格优势明显,但市民购买时仍需注意认清条款和明晰保险责任,避免保险公司因责任免除条款,从而导致不赔付保费的情况。

网上投保最低5元起

据了解,目前采取网销方式的主要是旅游意外险、综合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家庭财产险等四类。这些保险保费低廉,投保手续简便。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网上投保,市民只要在线填写个人投保信息,点击提交订单支付保费后,就可以完成投保手续。与线下投保不同,线上投保用户能享受到更便宜的价格和优惠。比如可以在线详细对比各个保险公司产品的优劣,价格上更透明。如果市民有投保需求,可在网上货比三家,赢得最优的性价比。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网上销售保险这种新渠道的出现,令保险公司加速推出更多的迎合网民购买的新产品和促销优惠,使线上投保相对而言的的优势更明显。

网售主打意外险车险

网上投保渠道的透明度和性价比令不少市民对这种销售渠道趋之若鹜。但记者登陆淘宝发现,目前网上销售的保险仅有旅游意外险、车险,品种较为单一,在保障方面也显得有很多限制。“有些健康险种有体检要求制约,不能简单网上下单投保。”上述保险业人士称,由于目前险企销售的终身险、投资分红险等险种条款较复杂,需要保险代理人详细阐述和解释,因此难以在网上销售。另外,与面对面以及电话车险的积极营销不同,如何实现投保人需求、信息和保险公司承保政策及监管规定三方信息无缝对接,是网络保险销售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网购保险提醒:莫因条款冗长而直接忽略掉

记者调查发现,受制于保险产品条款的复杂性,目前还难以在网上直接销售更为复杂的长期寿险等产品。网销产品“简单化”与网销被动营销特点也大有关系。和面对面以及电话车险的积极营销不同,如何实现投保人需求、信息和保险公司承保政策及监管规定三方信息无缝对接,是网销保险的最大壁垒。另外,因为保险产品高度专业化,普通市民从网上购买产品的时候,保险条款不但内容冗长,而且保障责任较为复杂。一些人选择购买时不会全部看完和清楚了解保障内容。因此,网上保险与其他线下投保渠道相比,更容易产生误解和纠纷。对此,不少保险业内人士均提醒,如果市民在网上购买意外险和车险,一定要注意认真查看保险公司的条款和保障责任,避免一旦出现意外,却由于不合符保障条件而拿不到保费的情况发生。

购买保险避免误区 注意事项需看清


人的一生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有些意外事情发生我们阻止不了,但我们能如果预防和规避风险,至少在意外发生之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在逐步增强。 购买保险应该避免那些误区,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保险不得不知的注意事项 

一、不可草率购买保险

现在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借推销保险的名义诈骗顾客钱财的事时有发生,所以从上门推销保险的保险员手里购买保险时必须识别其身份的真假。按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所以要想验明其身份,就去看其有没有这些证件。

二、必须了解保险公司

对于投保人来说,买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因此,在选择保险公司时,投保人必须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注册资金、业务开展情况、理赔情况等等,做到心中有底。

三、购买保险要有主见

在买保险时自己必须要有主见,切不能偏听偏信,人云亦云。毕竟每个人情况不同,所以选择保险时答案自然也就肯定会有所不同。

四、购买保险要“货比三家”

只要细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同样的保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会在缴费、保险范围、领取保险赔偿等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同样是大病医疗保险,有的保险公司能保10种大病,有的保险公司所保的只有7种大病,有的保到七十岁,有的负责终身,但所缴保费却相差无几。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拿好主意,切不可盲目购买。

购买保险明明白白看懂条款 

一、保险责任条款

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每一种保险产品都有特定的保障范围,不可能包括所有的风险.弄清楚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保险金,不仅能有效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责任纠纷,而且也是您选择保险产品的着眼点。

二、责任免除条款

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被保险人因为在投保前患有条款中所指重大疾病,或酗酒、故意犯罪、,拒捕、,故意自伤身体等诸多原因导致患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如果不了解责任免除条款,以为只要发生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就会产生误解,很容易让您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三、赔偿处理条款

这是说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处理赔偿相关事宜的合同条款。如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需要出具哪些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范围等。

购买保险 投保应避开误区

一是“我收入稳定,不需要保险”。实际上,人生风险无处不在,我们应做好防范抵御风险的准备,保险为大家提供了风险发生后的资金保障,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二是“我有社保,不需要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社会医疗保险一般仅按一定比例赔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余的将全部由个人承担。商业保险的好处是补充社会保险的不足。市民可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量力而行购买商业保险,以确保在真的发生重大保险事故时不至于因社保的保障程度不够而使自己和家庭陷入财务危机。

三是“别人买什么,我就买什么”。对自身及家人的情况和财务状况缺乏充足了解而盲目投保,将无法购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和适当的保额。消费者可以自行分析自己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或者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购买保险,使自己和家人获得充分的保障。

四是“只要告诉我多少钱,看合同太麻烦”。投保时未详细阅读保单和保险合同条款,没有按规定在保险合同和保单回执上亲笔签名,将会造成很多麻烦。消费者在决定投保之前,一定要在负责任的保险营销员的指导下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将要购买的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也要明确自己的告知义务和签订合同的具体流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保险知识,看清保险再购买


保险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这句话常常从保险代理人那里听到。市民的风险意识如今越来越强,很多人开始认同商业保险的作用,但面对市场上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看来看去,选来选去,依然是一头雾水。想买保险,但又不懂,该怎么办?

重大疾病险

了解“重大疾病”定义

首先是重大疾病险。从保障年限来看,现在的重大疾病险一般分为终生和定期两类,前者在价格上比后者要昂贵许多,但保障的范围也大得多。在选择重大疾病险时,除了应该考虑必要的费用、疾病种类、交费方式外,对重大疾病定义的了解也相当重要。许多投保人正是因为忽略了各个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不同定义,到了需要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在投保范围内。

意外险

主要看价格是否实惠

意外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费用一般和年龄关系不大,因此在选择的过程中,价格是主要的参考因素。在相同的保障条件下,投保费用越便宜越划算。

住院医疗保险

留意“霸王”条款

住院医疗保险和住院补贴保险,这两种保险常常被保险公司组合在一起,成为“综合住院保险”。选购这类保险产品时主要需要考虑价格、报销上限、报销比例、观察期长短,以及是否保证续保等因素。尤其是住院医疗保险,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针对同种疾病,在第二年增加额外条款,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霸王”条款,市民在投保之前就必须仔细斟酌了。

养老保险

一般工薪阶层最好选传统型

选择养老保险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目前的收入水平和日常开销情况,并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因为一旦投保人出现“断供”的局面,这份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的保险也就前功尽弃了。

有保险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最好控制在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40%左右。而在可以选择的类型方面,传统型和两全型养老保险很适合一般的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则由于投入较多,比较适合投资意识和经济能力均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保险知识,理赔金额要看清


理赔金额的歧义

保险代理人在宣传自己产品的时候,往往强调自己的理赔额。比如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要每年支付200多元,发生意外后的最高理赔额是1万元。

但如果仔细看一下理赔表的话就可以发现,实际情况比较复杂。代理人所说的最高理赔额,通常是在极端的情况下,如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变成植物人时获得的赔付,其他意外则是依据赔付表上规

定的比例设定上限(比如大腿截肢,最高赔付可能是5000元;胳膊截肢最高赔付可能4000元)。

保单的现金价值

个别代理人往往用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来吸引投保人,如“把钱放在我们的投资账户里,每年可得6%左右的分红”。买分红保险的确能得分红,但这个收益率是不确定的。

首先,6%以上的分红并非针对你买保险的全部资金。在投连险中投保账户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账户,另一部分才是投资账户。一般而言,客户每交100元保费,有90元要被转到保障账户。剩下的10元才会被存到投资账户生息。

其次,并非年年都能保持高收益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承诺固定收益率。也就是说,6%左右分红并不是一定的,也许去年是6%,今年就可能会变成1%。

保险知识汇总,出现什么情况后保险不理赔?


有人说:""投保容易索赔难。""但也有人在发生事故后说:""真好,多亏我当时买了那份保险。""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看法,最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有些人顺利得到了赔付的保险金,享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但有些人却没能顺利拿到赔偿金,因此对保险公司多少有些怨言。

获得有效赔偿的几个要素

参加保险的人都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要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最重要的是,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与时间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如果因为投保人经催缴后,仍然不缴纳应交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当然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是多次索赔,总的赔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比如,一份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5万元,前几次累积获赔款3.5万元,那么再发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金额只有1.5万元,超过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此外,未履行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等情况,也会被拒赔。保险专业人士提醒,如果消费者投保时多留意一下细节,很多拒赔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不如实告知真相,不赔!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都因没有""如实告知""引起。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你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险和人寿险时,很多人口头告知了某些病史,但业务员说可不填,结果事后被指""隐瞒""病情,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要知道,法律上只认可书面记录于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事项。

[案例回放1]

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顾家孝顺的梅艳芳为免母亲日后顿失依靠,便找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连同她事业如日中天时购买的那份2000万港元保额的保险,总保额达到3000万港元,梅艳芳已为梅妈日后的生活做出双重保障。

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1000万港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实申报病情。但按照香港的保险条例,隐瞒重大病情投保,属于严重违例,因此,梅艳芳去世后,便传出保险公司拒赔1000万港元保险金的消息。

但据报道,保险公司将当初梅艳芳为这张保单而每月供款过万元的保费发还给了梅妈,而不是一味拒赔并且不退还保险费,这多少也反映出保险公司谅解梅艳芳未如实申报病情的苦衷。当然,让保险公司理赔1000万港元也绝无可能,他们并不会因为梅艳芳是天后级的""大姐大""而法外施恩。

[案例回放2]

廖某于1999年5月投保太平洋""长健医疗A""20份,其中,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600元。今年7月,他向太平洋寿险桂林分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某医院""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诊断证明,证明材料上显示廖某仅住院1天,病史为1周。该分公司理赔人员在多所医院仔细调查后,终于查出被保险人早在1997年7月已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双肾中度萎缩""。至此,该分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企图骗取保险给付款为由,拒赔10万元的保险金额。

[记者点评]

保险有一个古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这条原则具体到人身保险,就要求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和申报等义务。也就是在保险的谈判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等问题,应当进行如实的答复。

无论是天皇巨星级的梅艳芳,还是普通人廖某,都要遵守这一规则。如果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香港的保险公司以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对梅艳芳带病投保的1000万港元予以拒赔,于法于理,不会引起任何反应,倒是退还保险费的举动,多少显示了保险公司的宽容和通融之处。但是保险公司确实也有风险,因为根据保险行业的又一国际惯例,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不可争条款或无争议条款)的含义,如果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定时期后(这个一定时期通常规定是两年),保险人就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否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或者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保险人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人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

如果梅艳芳生存到2005年前后,也就是自1000万港元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满两年,那保险公司尽管万般不愿意,也得拿出这1000万港元来给予赔付,这就是不可抗辩条款的题中之意。因为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如果经过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保险人仍有可能请求宣告保险合同无效,那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会有不可弥补的后果。也会使公众怀疑保险的功用,对是否购买长期寿险犹豫不决。如果不加以限制,则不可避免地会有保险人滥用这一原则。

他人代签名,不赔!

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也屡见不鲜,有家属、朋友、同事(团险中多见)代签的,也有保险代理人代签的,但无论何种情况,投保中代签名都是绝对不可取的。

保险知识汇总 购买保险需掌握的合理节点


当前,随着保险意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保险为自己和家庭提供保障。但是,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投保前应了解保险的四个“时间节点”,从而使自己在投保、理赔甚至退保等环节受益。

一是投保犹豫期。保险专家说,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如果后悔,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退保,但后悔有时间期限,一般为10天,这就是投保犹豫期。根据保监会规定,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外,要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

二是缴费宽限期。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设定一个延缴保费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保险专家说,缴费宽限期是针对分期缴费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投保人到期未缴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缴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保户所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欠缴的保费及利息。

三是观望期。对于重疾险等医疗保险,由于一些重大疾病并不是突发性的,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种疾病隐患,因而多数保险公司都对医疗保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保险专家说,观望期一般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算起的90天或180天以内,即3个月或半年;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四是最佳退保期。由于保险公司发生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的两年内,因此,消费者要退保,最好在缴足保费两年之后,因为未缴足两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这即是说,如果两年内退保,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缴的保费,或者是趸缴保费的30%。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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