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如何申请?医保慢性病有哪些?

2020-08-10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慢性病会导致巨大危害,一旦防治不及,会造成经济、生命等方面危害。慢性病医保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安全保障。慢性病医保如何申请?医保慢性病有哪些?

慢性病医保惠民新政策

自2012年4月1日起,县人社局社保中心根据上级安排,针对部分慢性病患者又出台多项医保惠民新政策,更多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可住院治疗报销并提高了部分病种和项目的支付标准。

增加21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将新增的脊髓空洞症、肝硬化、银屑病、白癜风、冠脉搭桥术后、抑郁症、肾病综合征、风湿性心脏病、颅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干燥综合征、慢性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结核性腹膜炎、泌尿系结核、丙型肝炎21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

提高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将Ⅰ、Ⅱ型糖尿病、高血压Ⅲ期(心、肾、脑、眼并发症)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4200元。

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将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级医院的日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分别由6元、10元、15元提高为10元、20元、30元。其中,精神病院、传染病院及综合医院的精神科、传染科病床的床位费,在上款标准的基础上每天加2元;烧伤病床床位费在上款标准的基础上每天加3元。

慢性病有哪些种

问:我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于2004年5月工龄买断时,单位替我们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现在我每个月都去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且个人交费已有一年多了。我想请问一下:象我这种情况去医院就珍能否报销?听说只有二十五种慢性病或者住院方可报销。是吗?这于交费有何关系?这二十五种慢性病是哪些?

关于25种慢性病有:

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再生障碍性贫血4类风湿性疾病5慢性活动性肝炎6慢性胰腺炎7结核病8肠粘连9脑血管意外回复期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心功能不全13心率失常14冠心病15帕金森氏病16高血压病17糖尿病18慢性前列腺炎19前列腺增生症20精神病21麻风病22红斑狼疮23慢性萎缩性胃炎24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25慢性盆腔炎

申请慢性病医保患者需“对号入座”

张老先生近日致电媒体反映,他老伴被多种疾病缠身,为看病花费不菲,他想为老伴申请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却被告知不够资格。

据报道,张老先生的老伴今年67岁,患有高血压(心胸外科心血管内科)已近20年,七八年前又查出冠心病(心血管内科),后来又得了心肌梗塞和脑梗塞(脑外科神经内科),每月仅买药就得花费七八百元。听说老伴这种情况可申请慢性病医疗保险,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医药费补贴,张老先生前段时间专门赶到辖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芜湖经开区)医保中心申请。“但工作人员告诉我,我老伴的病情不够条件申请慢性病医疗保险。”张老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随后致电芜湖经开区医保中心,一位汪姓负责人称,申报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也要有一定的资格,每个病种申报的资格都不一样,比如脑梗塞(脑外科神经内科)需伴有后遗症才可申请等等。

至于张老先生老伴的情况,汪姓负责人表示,会再次审核张老先生老伴的病历,如果符合条件申请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他们会受理办理;若不符合,他们也会给张老先生一个明白的解释。

记者查询了解到,慢性病医疗保险申报病种包括:冠心病(心血管内科)、高血压(心胸外科心血管内科)(Ⅱ期)、糖尿病(内分泌科)伴并发症、脑血管病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等20多种病种。凡申报上述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慢性病病种申请表及诊断书、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相关住院病历资料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报告,上报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患者提出的慢性病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并从确认之日起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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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完毕,对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缴费时间、待遇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中明确将24种慢性病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

门诊慢性病待遇通俗的讲就是指居民因慢性病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的待遇。医保中心负责人说,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16种(类)甲类门诊慢性病、8种乙类门诊慢性病。其中甲类门诊慢性病病种参照门诊统筹大病管理,包括白血病、脑出血后遗症、重度烧伤等;乙类门诊慢性病病种参照门诊统筹慢性病管理,包括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血友病、结核病等。

一档缴费的甲、乙两类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病种设年支付限额;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待遇不设年支付限额,乙类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病种设年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年支付限额标准附后。

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而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

本次烟台的医疗体系改革,明确了可保的24种慢性疾病,对于患者救治来说能够有效的降低后期诊疗产生的负担,并且更有利于促进患者早期接受医疗救治,从而更好的降低慢性病的风险性。

慢性病,广州市人社局出台新规定 明确慢性病门诊报销方式


由于原文件到期废止,广州医保对于门诊慢性病的管理将从10月1日起依据新规定进行报销。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会同财政、卫生局联合出台新的《关于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高血压病等17种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对参保人罹患高血压、糖尿病等17种慢性病后的门诊报销方式、认定方法进行了明确。报销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每月每病种支付额度相差50元。

根据该规定,经广州市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并符合此次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员,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就诊,均可享受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65%的门诊报销。城镇职工医保人员每月的最高限额为150元,而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则为100元。该费用只限当月有效,不能滚存和累计。

此外,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可同时享受3种病诊的报销,但在一年之内不能变更上报病种,且住院期间不能享受门诊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专科药费范围的指定慢性病为: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病、癫痫、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慢性病患者是一件利好的事情,但是也要注意规定下方的限制。提醒广大市民,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在身体健康时需要提前做好防御工作,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进行风险规避。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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