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如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2020-08-08
保险费如何规划

国有企业如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根据 1993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缴纳待业保险费,具体比例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0.6%至 1%。企业缴纳的待业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并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转入企业所在地的待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待业保险基金专户”。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初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根据 1993 年 4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待业保险,比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执行,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企业相同,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缴纳待业保险费(具体比例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0.6%至 1%)。所缴纳的待业保险费在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并由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转入单位所在地的待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待业保险基金专户”。

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如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根据 1986 年 7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指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用的工人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待业失业保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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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保险费的构成


1.5保险费的构成

1.5.1四个基本组成部分

我们刚才对于费用、投资收益和损失纪录的假设是不现实的。因为保险人必须雇人来管理公司并增加营业额。假设行政管理方面和扩大业务的费用使1美元的保险费率增加了30%,则承保的谷仓每100美元的保险费率就增加到1.30美元。此外,尽管按预期损失为保险价值的1%提取了保险基金,为谨慎起见,应作较预期损失更大金额的赔付准备。因此,保险人必须建立一定储备,以应付预期以外的损失。假设这部分储备的金额又在1美元损失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10%,则谷仓的保险价值中每100美元的保险费率就变成了1.40美元。现在假设被保险人于1月1日交保费,按平均概率,保险人于7月1日结付赔款,于是保险人得到了存储保险费半年的利息。年利率为6%,其中半年可以实现3%的收益,这些投资收益降低了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在计算保险费率时明确承认了他们预期得到的收益。而财产保险公司则在保险定价时,间接允许了投资,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所讨论的现金流量承保。总之,构成保险费的四部分是:

损失的实际成本;

运行和维持保险基金的费用;

对于非预期损失或保险基金风险因素的预留资金;

投资收益。

图1-2总结了该内容。

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

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约定自动转入保险费


一、追加保险费

(一)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二)申请时间:生效次日起至合同终止前。

(三)相关规定

1.每笔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为5%。

2.投保人一次性交付的保险费与后期追加的保险费合计金额,不能超过与其组合投保的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已交纳的累计年交保费。

二、约定自动转入保险费

(一)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二)申请时间:合同终止前。

(三)相关规定

对于客户在投保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时,尚未捆绑指定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的情况。客户可按以下规则约定捆绑自动转入保险费。

1.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须指定投保人为生存金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则无需变更)。

2.由投保人填写《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变更生存金领取方式为“转投保”,并明确指定用于转入其作为投保人的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单。

三、自动转入保险费

(一)保险费来源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应付生存金,作为与其组合投保的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自动转入保险费。

(二)转入时点

转入时点为国寿福禄双喜两全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业管实务要点

保险费,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缴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保险费的缴付有以下3 个内容:

 (一)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简称保费, 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款项。保险费的实质是投保人为了使其财产或人身获得保险合同的保障而付出的对价, 是建立保险基金的基础。保险费的具体数额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相乘而确定。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的义务, 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时间、地点、方式由保险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本条规定: “ 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 海商法第234 条规定: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 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一次缴清。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可以分期交付, 也可以一次全部交付。本法第57 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 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 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不得采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缴付。

 (二) 保险费的增加与减少

 保险费的增加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 保险合同订立时据以确定保险费的情况有所变化,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保险法律规范的规定, 增加原定保费。如本法第37 条规定,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在此情况下投保人不同意增加保费或保险人不愿继续承保时,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有关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时, 保险人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费的减少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据以确定保险费的情况发生变化, 按照保险合同或保险法律规范的规定, 减少原订、原收保费。如本法第38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 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 1 ) 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 ( 2 ) 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

 ( 三) 保险费的退还

 保险费的退还指保险合同因法定原因无效、终止或解除时, 依照本法的规定, 保险人应当退还保费或不退还保费的情况。本法规定的退还保费或不退保费的条款有下列诸条:

 1. 本法第17 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费; 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 本法第28 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 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人寿保险合同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情况外, 不退还保费。

 3. 本法第39 条规定, 保险责任开始前,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 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4. 本法第54 条规定, 订立人身保险合同,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 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在扣除手续费后, 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人身保险合同除外。

 5. 本法第59 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而解除时, 投保人已交两年以上保险费的, 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退还投保人; 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 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6. 本法第69 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解除合同, 未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 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保险费。

 7. 本法第43 条规定, 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 在保险人赔偿后30 日内, 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 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的以外, 保险人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 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 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 退还投保人。

保险费,保险费应该由谁付?


由二手车引来的纠纷常常令商家和消费者头疼,它的交易毕竟不像新车这样干脆利落。正因为是旧车,在买卖之前不仅要把好质量关,而且在交易流程中更要遵循拍卖公司的程序来做,以免日后遇到问题谁也说不清。

◆事情经过:2005年9月8日,上海某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拍了一辆桑车2000型时代超人。袁先生了解该车相关资料后并成功拍到此车。10日将该车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了该拍卖公司,但意想不到的是在以后办理手续过程中,保险费始终没办好(实际上该车保险费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随车一起拍卖)。

9月21日,消费者到浦东大众分公司提车时,该分公司的杨经理就保险费问题致电拍卖公司后,草签了一份承诺书,车辆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与原车主无关,但保险费由拍卖公司负责解决,从原车主处扣除还给消费者。据悉,原车主已退保,保险公司已把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的保险费退还给原车主,也就意味着袁先生要重新缴纳这7个月的保险费,而拍卖公司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拍卖公司称,袁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确有其事,但保险费在购车合同中没有承诺,至于浦东分公司杨某的承诺与本公司无关。根据拍卖须知的第5条:“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消费者意见:当拿到二手车拍品目录单时,清楚地写明了该车的保险费是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但现在该拍卖公司又以拍品目录上的信息和实际有差别,消费者没有问清楚,没有看拍卖须知为由,拒绝退还10个月的保险费。

当笔者致电袁先生时,他还说道:“该拍卖公司在竞拍前没有拿到原车主的任何凭证(产权证、购车发票、行驶证、保险费等),仅仅就一辆车到了。现在原车主可能觉得该车卖亏了,保险费不愿退还,这是拍卖公司自己的失职。在协调过程中,拍卖公司提出补偿1000元,我不同意,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专家意见:消费者是按照拍卖公司的“拍品目录”告示去购买的,该公司尽管在“拍卖成交协议书”的附带缴费中没有标明有“保险费”的内容,但在拍卖前公告的“拍品目录”中已经明示了该车的保险费缴至日期。现在,拍卖公司认为“拍品目录”只供消费者购车时的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协议书”的依据,这显然有些强词夺理。

特别提醒

我们的消费者在参加二手车拍卖时要注意商家所提供的信息,尽量做到看得仔细,问得详细,即使有书面的告示,也不妨多问一句。商家要以诚信服务,信息更换要及时,作出的承诺要兑现。拍卖的车辆来源、车辆状况,最好以书面形式告诉消费者,使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如何算海运保险费


世界经济全球化,各国经贸往来的运输方式中最主要的是海上货物运输,因此在所有货运保险中,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形成得最早,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应用得最多,也比较完善。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只能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投保。下面我主要介绍海运险的责任: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运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发票到岸价(CIF价)*发票加成率(一般是加成10%)=CIF价*110%1、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CIF价的110%,特殊不超过CIF价120%。2、按照国际惯例,海运保险条款为ICC(A/B/C)三种,其为英国保险协会条款;国内公司一般也有用CIC条款的,为中国自定条款。3、固定保险费率的因素有如下:货物种类,航程,包装,所用条款,投保额度,保单模式及责任限额;每一项都会影响到费率。4、保险模式一般分为三种:单独单,即只单独为一票货物投保;月度单,按照协议好的保险费率每月申报保险,没有申报则不收保费;年度单,以年为结算时间,预先交付预估保费的75%左右,多不退少补。以上三种方式,费率会依次降低。

实例:比如货值是200美元,海运费等其它杂费是15美元,那么保险费是多少?报CIF价是多少?

CIF美元总价=(FOB美元单价x数量+总运费及其它杂费)/[1-(1+投保加成率)x保险费率]备注1: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x人民币含税价}/汇率公式解析:FOB=(人民币含税价-退税收入)/汇率其中:退税收入=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每个保险公司的海运保险都有最低保险费,你的货值现然在最低保费中,一般最低保费在60-80之间。

客户收到货后发现部分机器有损坏,如果可以在附近找人维修好的话,理赔需要维修费用的发票原件报销吗,如果不能维修需要重新购买怎么办,是不是都需要客户先垫钱然后拿相关发票才能找保险公司理赔

答:无论是维修还是报废,都需要发票原件,不过如果你公司要做账,可以提供复印件让你们财务盖章。对于财产险,保险公司都不预先支付,需要自己垫付,垫付前最好让保险公司定损,否则差价只能自己负担。

追问:目前还不能确定是不是报废,因为还需要组装测试后才能知道,但保险公司让客户报损失,能否按设备价值先报损失,如果定损之后,客户想办法维修好了,而维修费用相比货值少很多,去拿维修发票找保险公司理赔,不会说是之前报损高了,存在欺骗吧,就是报损的跟实际产生的有较大差距,多了少了都有什么影响呢?

答:不用担心,报损失你可以按照全损报,这是保险公司立案需要输入估损金额,和最后理赔无关。你报了损失后,保险公司还会复勘定损才能确定保险赔付。

货运保险费如何计算 如何理赔


为了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保货运保险,那么货运保险费如何计算呢?

货物运输保险主险计算保险费用应按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分别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一、全部损失

通常运输险保单为定值保单,全部损失应按保险金额全数赔偿。不定值保险,出险时保额低于实际价值的按保额赔偿;出险时保额高于实际保险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运输保险费用后,损余归保险公司。

二、部分损失计算保险费用法

1、数量损失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损失件数(重量)= 赔款

运输保险费用计算案例:一批服装共100箱,保险金额60000美元,丢失5箱,赔款额应为:60000 × 5/100 = 3000(美元)

2、质量损失实际上是价值的贬低,知道贬值率即可计算。运输保险费用计算公式为:

贬值率=-货物完好价-受损后价值

货物完好价:保险金额 × 贬值率 = 赔款

例如,一件玉雕工艺品完好价是5000元,由于碎了一个角,经检验定损后认为只值3000元。它的贬值率即是(5000-3000)/5000 = 40%;

赔款=5000×40%=2000元。

3、损失为一个包装单位中的一部分,要按最小单位计算出短量或渗漏损失数量,再加上大单位短量、渗漏数量后,按每公斤保额计算赔付金额。

运输保险费用计算案例:桶装化工原料,共50桶,每桶50公斤,渗漏7桶,其中2桶,每桶只剩5公斤,另有5桶,每桶只剩12公斤,保额为50000元,赔付金额=50000/(50×50)×[(50-5)×2 + (50-12)×5]=5600(元)

货物运输保险如何索赔?

索赔时,应提供下列的索赔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证件,可证明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及范围。

2、运输契约,包括海运提单、陆空运运单等运输单证。这些单证证明保险货物承运的件数、运输的路线、交运时货物的状态,以确定受损货物是否保险所承保的以及在保险责任开始前的货物情况。

3、发票,是计算保险赔款时的数额依据。

4、装箱单、磅码单,证明保险货物装运时件数和重量的细节,是核对损失数量的依据。

5、检验报告,这是货物损失原因、损失程度、损失金额、残余物资的价值及受损货物处理经过的证明,是确定保险责任和应赔金额的主要证明。

6、航海日志摘录和海事报告。在遇到一些与海难有关的较大损失案件时,要求索赔人提供此类证明,此文件有助于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

7、货损、货差证明。当货物抵达目的地发现残损或短少时,要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货损、货差证明,既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有利证明,又是日后向承运方追偿的根据。特别是整件短少的,更应要求承运方签具短缺证明。

8、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赔偿的函电或其他单证和文件。这是证明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他应该办的追偿手续,即维护了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利。

9、索赔清单。这是要求保险公司给付赔款的详细清单,主要写明索取赔款数字的计算依据以及有关费用的项目和用途。

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手续后,在等待保险公司最后审定责任,领取赔款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情况不清需要被保险人提供补充的,被保险人应及时办理,以免延迟审理的时间。

运保险理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切勿将未加批注的交接回单交给承运人,除非后者出具保函。

2、取得承运人签发的损坏货物证明或短装记录或货物残损清单,或者在提单或承运人送货回单上注明损坏、灭失。

3、如由集装箱运送时,当集装箱运达时被损坏或铅封破损、遗失、铅封与运输单所列不符,请保留所有残缺或异常之铅封以作进一步鉴定并确保此集装箱的理货员在他的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异常,并从该理货公司获得一份损失、残损报告副本。

4、如发生盗窃、抢劫、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 交警部门报告,并取得有关的证明。

5、如果估计货损价值超过免赔额(如有免赔额),立即申请授权的检验员和承运人检验员或其代表进行联合检验,同时通知保险人。

6、立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承运人和、或责任方货物损坏、遗失情况,并告知,你将在承运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追究其责任。

保险费,期交保险费的支付及宽限期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岁(释义十五)至五十五岁。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

(2)被保险人身故;

(3)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办理效力恢复;

(4)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

期交保险费的支付及宽限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应按照投保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付费方式、付费金额和付费年限向本公司支付期交保险费。

本合同的期交保险费由投保人以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分期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以保险单年度为单位计算,但投保人可选择以本公司同意的方式支付期交保险费。第一期以后分期支付的期交友邦双盈人生投资连结保险目录

专家详解生育保险费


保险已经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保险也越来越多样化。你听说过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费又是怎么回事?

生育保险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特点,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职工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生育保险费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企业欠缴的生育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企业破产,从资产清算中清偿;

(二)企业被转让,从转让所得中清偿;

(三)企业被兼并,由接收企业清偿;

(四)企业改制、承包、租赁,由经营者清偿。

生育险覆所有职工 单位拒缴须掏生育保险费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今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同时,若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其生育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考虑到企业负担,办法还特别提出,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一半。

单位不交保险须担生育保险费

在明确将扩大参保范围的同时,意见稿特别说明,作为社会保险,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如果未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人社部统计,截至2012年9月,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亿人。相比其他各类社保,参保人群规模相对较小。实际中,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

为了让这项社保福利真正落实,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费用。同时还要面对社保滞纳金的处罚。

意见稿对于生育保险待遇领域也做了说明,为了保证生育医疗费的及时支付、方便参保人员,拟规定相关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协议医院直接结算。

企业缴费减负比例下降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也做了较大调整。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比现行的1%左右,降低了一半。

意见稿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参保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据人社部测算,近二十年,我国各地生育保险费率不一,但目前总体水平在1%左右。此次意见稿提出不超过0.5%,意味着,费率将平均降低0.5%。

人社部特别提出,为有效控制企业的缴费负担,地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如果超过0.5%,要报人社部备案。

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员林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率为0.8%,今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扩面后,企业的生育保险支出加大。如果人社部的该意见稿最终能够通过,费率能够有所调整,企业的负担将会有所减轻。

CIF保险费怎么算 如何约定


任何事情发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保险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我国货运保险cif保险逐渐受到企业的关注,那么,什么是cif保险呢?cif保险费怎么算呢?

由于海运保险费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也不同,因此投保人需要在投保前根据货物的相关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海运保险。

在海运过程中,投保人为了保障货物安全往往会选择为自己的货运购买一份保障。由于海运保险费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也不同,因此投保人需要在投保前根据货物的相关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海运保险。那么海运保险费是怎么算的呢?

投保:

我国出口货物一般采取逐笔投保的办法。按FOB或CFR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无办理投保的义务,但卖方在履行交货之前,货物自仓库到装船这一段时间内,仍承担货物可能遭受意外损失的风险,需要自行安排这段时间内的保险事宜。按CIF或CIP等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负有办理保险的责任,一般应在货物从装运仓库运往码头或车站之前办妥投保手续。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公司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签订合同后,保险公司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

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

一、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按启运地成本价或者协商价确定。其中启运地成本价是指按货物在启运地购进时的成本价(以发票为准)或调拨价或购进价加运费、包装费、搬运费等来确定;协商价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一张投保单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同时须填写总保险金额。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税发票价计算保险金额,即保险金额=货价#(1+增值税)。

保险金额计算的公式是:保险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

二、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在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装运港交货一般有三种价格:到岸价(船上交货价,即FOB价);成本加运费价(即CFR价);到岸价(包括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即CIF价)。

一般来说,各国保险法及国际贸易惯例一般够规定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在CIF货价基础上适当加成,加成率一般是10%,也可以与被保险人约定不同的加成率,但一般不超过30%。保险金额=CIF货价#(1+加成率)。

如果是CFR报价,则应折算成CIF价,CIF=CFR/[1-(1+加成率)#保险费率];如果是FOB报价,则需先在FOB价中加入运费,变成CFR后,再折算成CIF价。

三、进口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CIF价格为准,若要加成投保,可以加成10%为宜。若按CFR或FOB条件进口,则按特约保险费率和平均运费率直接计算保险金额。

按CFR进口时:保险金额=CFR价格#(1+特约保险费率);按FOB进口时:保险金额=FOB价格#(1+平均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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