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2020-08-03
住房保险规划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对2013年度(即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2013年的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应当以偶数分别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有关事项如下详细介绍。

一、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时间

各单位应当在办理201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的,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二、调整范围

太原地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

三、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原则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应当贯彻“提低扩中限高”的原则,以促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

四、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1、自2013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2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3、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一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3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1290元;清徐县1190元;阳曲县1090元;娄烦县990元。二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单位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实行最高缴存基数限制;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9元,3倍为12027元。

4、缴存基数超过12027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纳税。

5、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 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相关要求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应当以偶数分别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2、同一开户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住房公积金的缓缴和降低比例

1、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市级或市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进行补缴或提高缴存比例。

2、上一年度经批准缓缴或者降低缴存比例,但经济效益未见好转的单位,需再次提出申请,经审批、备案后继续执行。

五、太原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方式

(一)柜面方式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

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并制作《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二)单位版方式调整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用户只进行基数调整的,可以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直接进行调整,同时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报送至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用户进行比例调整的,只能通过柜面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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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工薪阶层购房的一个优先选择,公积金缴费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相关信息。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职工工资基数的10%--40%,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暂行办法》规定,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也不得高于月平均工资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009年度深圳市人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894元,201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时1100元。因此,缴纳基数应该是:1100~3894*5(19470)元之间。

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4588元(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917.50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00元。2013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500元的,自2013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500元。

(三)自2013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现在好多正式的单位都有了住房公积金,在职工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时,应该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就给大家说一下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都有哪些?

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新房

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二手房

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以上就是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青岛公积金比例调整内容


青岛公积金比例之申贷资格的缴存标准调整: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贷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

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标准是“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该申贷缴存标准是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鼓励居民购买住房出台的临时性措施,规定相对宽松。目前外部环境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根据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同时,《山东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借款人需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青岛公积金比例之贷款额度计算调整: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由40%调整为30%,同时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和单方、双方正常缴存职工家庭申贷额度限制,并按“就低”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细化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标准,对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仅本人符合申贷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贷款额度计算方面,一直以来我市的政策是,在不高于全市最高贷款额度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的计算要求下,按借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期间根据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收入的40%)计算可贷额度,这种计算方式无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多少余额即使余额是零,也有可能申请贷到最高额度即60万元的贷款,不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利义务匹配的原则。同时,之前40%的还贷能力系数只考虑了职工贷款本金的偿还,未考虑贷款偿还资金中的利息部分,因此也需根据资金形势和业务实际进行调整。

另外,此次青岛公积金比例政策调整,在保留以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将申请人贷款额度与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挂钩,按申请人账户余额的15倍,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按20倍计算贷款额度,多存多贷,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和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政策优惠,且根据购房类型的不同,分别设置了5000元和1万元的账户余额起点数,对账户余额低于起点数的,按起点数计算,也切实保障了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

最后,为使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家庭,更好体现青岛公积金比例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原则,在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按借款申请人单方、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情形,对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做出了限定。

上海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缴费基数


6月5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最新通知,上海市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通知主要内容为:自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比2013年度增加14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4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2元。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按照以下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为提高办事效率,2014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的方式。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登报公告、网上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发布基数调整信息。

继续阅读上海住房公积金信息将要公开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是国内首部较为系统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此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今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透明度。

北京上海等多地放宽提取公积金条件限制

7月1日起,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定期提取公积金。广州今年3月1日后也开始简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资料,并且推出了市民可以直接在网上提取公积金等多个便民措施。

从7月1日起,北京的公积金提取也将放宽,由一年一次进一步放松为三个月可以提取一次,并且提取手续也有所简化。今年4月,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也透露,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早在去年9月起,三亚公积金用途已拓宽至交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

从7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将向低收入者倾斜,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贷,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缴纳标准,购房的压力较大。对这部分缴存职工来说,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最多228元。一年累计下来再提取,相当于多了一个多月的工资收入。

以上是有关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情况,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关注网上海住房公积金专题。

公积金指南 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在太原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必要的相关知识,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了解下关于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的相关小问题。

首先在关注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

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①《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满足以上的条件和准备好以上的资料后,就可以顺利的去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事宜的相关办理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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