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这些:不仅能分散风险,还可以扩大承保能力

2020-07-29
保险承保知识
所谓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分出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或者分保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也就是说,再保险是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即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再保险,将原有保险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再次保险的商业行为,这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管理财务。与再保险相对应,保险公司又被称为直接保险公司(直保公司)。

通常情况下,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即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在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和接受公司的责任额都表示为保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也是双方分配保费和分摊赔款时的依据。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的分保方式。具体是指,当赔款超过一定额度或标准时,再保险人对超过部分的责任负责与比例再保险不同,在这种再保险方式中,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有关权益与保险金额之间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因此称其为非比例再保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通过再保险不仅能分散风险,还可以扩大承保能力,由于业务量的计算不包括分保费,保险公司可以在不增加资本额的情况下通过再保险增加业务量,从而扩大承保能力。而且,再保险通过控制风险责任能够促使保险经营稳定,降低营业费用,增加运用资金。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再保险市场发展相对较晚,但是全球较知名的再保险公司都已经入驻中国保险市场,包括慕尼黑再、瑞士再、大韩再等公司,均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转型升级,再保险市场也已迎来新的局面,特别是在偿二代的监管体制下,再保险除了提供风险转移和提升资本运作效率外,对保险公司的险种配置和业务组合优化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承保定价、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方式把进的理念传导给直保公司,以助力直保公司提升理赔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改善业务服务质量,提高风险管理,从而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的市场地位。”有市场分析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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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出行--火车保险分散出行风险


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交通意外,让我们的出行增加了一份安全担忧。意外总是无时无刻存在的,无法避免也无法预计。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疾病可以预防,意外却无法预知。当接二连三的悲惨事故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让人不得不担忧日常交通工具的安全性,出行保险开始受到人们关注。

探亲、出差、访友……离开家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应该具有保险的意识。假如,危险和灾难真的不幸降临,我们的家人能获得怎样的安慰?“血淋淋”的事实再一次告诫我们保险的重要性——虽然保险无法给予你“生命的奇迹”,但是至少它可以在不幸发生后第一时间给予经济上的赔偿,而且赔偿的金额在你投保之前是可以自行设定的。

多项险种可分散乘车风险

火车一直是人们公认较安全的交通工具,出险概率低。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别大。保险专家徐先生建议,对于频繁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商旅人士,除通过意外险、生死两全险、医疗险等转嫁风险外,可专门购买一份交通工具保险,让投保更有针对性。

出行前可进行保险配置

在购置保险前可根据已有保险和出行目的进行选择配置。如部分主险的附加险、信用卡增值服务、旅游险中就包含公共交通保险责任。

除开关注产品本身,消费者还需选择保险公司,经常异地出差的人士更需要理赔网点多、理赔服务口碑好的保险公司。“如果在外地出现意外,通常家人朋友不能及时赶到事故发生地,客户可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部分保险公司可提供异地就医救助、探望等服务。

基础型:火车保险 可获赔17.2万元

据有关资料显示,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均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如果旅客死亡且未购买商业保险,只能获赔17.2万元。尽管有专家指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实施20年保额却没有提高不合理,从当今社会发展水平看,17.2万元赔付明显不足。有关专家认为,相关赔付可参照2011年的《工伤保障保险条例》。

需求型:意外险应主动购买

在汽车站坐过长途客车的乘客知道,汽车公司为每位乘客准备了一份保费为1至2元、保额为5万至10万元的保险,乘客可以选择购买或者不买。坐飞机的话,乘客则可以选择购买一份保费20元、保额4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航空和铁路部门会给每位乘客票价内的保险,但这些保险却不是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想要获得更多的额外的保障,只能乘客自己去主动购买商业保险,如出行险、意外险等。

相比铁道部门的赔偿,商业保险保额更高,不少保险公司的产品里对乘火车意外身亡的赔付金额都是20万元。此外,根据保费不同,保额也会变化,投保人可以选择50万元甚至更高的保额。

实际上,对于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可以考虑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这类保险保费低,但赔付限额很高。那些偶尔出差的人,则可以在出行之前选择短期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一般保障期为7至15天的这种短期交通意外险,保额会相对比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元至50元。

省钱型: 5人以上可买团体险

据报道,就在“7.23”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业 第一时间启动了保险查勘和理赔工作,十多家保险公司奔赴温州各大医院,逐一排查遇难客户,以便及时救援和赔付。然而,从保险公司已公布的出险客户和理赔情况来看,投保的比例并不高,所购买的险种也多以投资型保险、短期意外险等为主,这样的产品属性决定了获赔的保额并不高,保障程度偏低。

这说明很多人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都过于重视保险的储蓄功能,实际上在购买和安排家庭人身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以保险保障功能为重,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最应该购买的险种是意外险和纯保障产品。

根据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投保意外险,保费大致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不等,保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保险期限有一个月、三个月、一年等多种选择。具体种类有:少儿意外伤害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伤害险、综合意外伤害险等。

对于上班族而言,交通意外伤害险相对比较简单,对于投保人的年龄一般没有太大限制,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网络投保,且很多都是卡式意外险,只需凭卡片上附带的密码登录保险公司网站就能激活保险。此外,建议各家单位给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开展这种团体险业务,通常根据被保人的职业性质、工作环境来决定投保方式,最少5—8人就可以投保,一年一投保,非常方便。

分散风险,保险概述: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功能和作用是两个具有相互联系但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功能是事物本身内在所具有的, 是事物本质的客观反映。作用是事物具有了某些方面的功能, 且将功能发挥出来而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保险的作用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影响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一、保险的功能

 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基本功能包括分散风险功能和组织经济损失补偿功能, 派生功能包括积蓄基金功能、监督风险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 一) 保险的基本功能

 1. 分散风险功能

 为了分散风险以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 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 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参加保险者, 这就是保险的分散风险功能。通过该功能的作用, 风险不仅在空间上达到充分分散,而且在时间上也可以达到充分分散。

 2. 组织经济损失补偿功能

 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障对象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 这就是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

 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 是保险本质特征的最基本反映, 最能表现和说明保险分配关系的内涵。因此, 它们是保险的两个基本功能。

 ( 二) 保险的派生功能

 1. 积蓄基金功能

 现代保险运用概率论的方法计算保险费率要求有足够的空间容量和时间跨度。因此, 保险分散风险就包含空间上的分散和时间上的分散。从时间上的分散来看, 分摊经济损失就需要预提分担金, 否则, 很难满足时间上分散的要求。这些预提而尚未赔偿或给付出去的分担金必然形成积蓄。保险这种以保险费或者分摊额的形式预提分担金并把它积蓄下来, 实现时间上分散风险的功能, 就是保险的积蓄基金功能。

 从概念的内涵上可以看出, 积蓄保险基金是为了达到时间上的分散风险。因此, 积蓄基金功能是由保险分散风险功能派生的功能。

 2. 监督风险功能

 分散风险的经济性质表现为保险费的分担, 而参加保险者必然要求尽可能减轻保费负担而获得同样的保险保障。因此, 他们之间必然要发生相互间的风险监督, 以期尽量消除导致风险发生的不利因素, 达到减少损失和减轻负担的目的。保险的这种功能, 就是监督风险功能。监督风险在行会合作保险和相互保险中是在其会员之间进行的, 该功能表现尤其明显。

 商业保险则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进行。

 监督风险是为了减少损失补偿。因此, 监督风险功能是保险补偿损失功能的派生功能。

 3. 社会管理功能

 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派生功能, 反映了一国保险业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增强,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也不断显现出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途径主要包括促进经济发展、保持金融稳定和分担政府社会保障功能等等。

 二、保险的作用

 保险的作用是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执行其功能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 一)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一条自然规律。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发生、波及面有多广、受损程度有多大, 都是不确定的, 保险赔偿具有合理、及时、有效的特点。投保企业一旦遭遇灾害事故损失, 就能够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 获得资金, 重新购置资产, 恢复生产经营。同时, 如果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及时, 还可减少受灾企业的利润和费用等间接经营损失。

 2. 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之一, 能够把企业不确定的大额灾害损失, 转变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 并摊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企业通过缴付保险费, 把风险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 不会使企业因灾害损失而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保证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稳定。如果企业不参加保险, 为了不因灾损而使生产经营中断、萎缩或破产, 就需要另外准备一套风险准备金, 这种完全自保型的风险财务手段, 一般来说, 对绝大多数企业既不经济, 难度也很大。

 3. 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虽然保险补偿可以在短时间内消除或者减轻灾害事故的影响, 但是, 就物质净损失而言, 仍旧是一种损失, 保险企业也不可能从保险补偿中获得额外的利益。因此, 防范风险于未然是企业和保险公司利益一致的行为。保险公司常年与各种灾害事故打交道, 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 不仅可以向企业提供各种风险管理经验, 而且通过承保时的风险调查与分析、承保期内的风险检查与监督等活动, 可以尽可能消除风险发生的潜在因素, 达到防灾防损的目的。此外, 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约束和保险费率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的积极性, 共同搞好风险管理工作。

 4.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家庭生活安定是人们从事生产劳动、学习、休息和社会活动的基本保证。但是,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家庭来说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参加保险也是家庭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家庭财产保险可以使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物质生活条件。当家庭成员, 尤其是工资收入者, 遭遇生老病死残等事件时, 人身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补充, 对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起到保障作用。

 5. 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人们在日常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不可能完全排除民事侵权或他人侵权而发生民事赔偿责任或民事索赔事件。具有民事赔偿责任风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缴付保险费的办法将此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使得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顺利获得民事赔偿。有些民事赔偿责任由政府采取立法的形式强制实施, 比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

 ( 二)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 它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 在空间上是均衡的。再生产过程的这种连续性和均衡性会因遭遇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 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现代经济社会中, 各生产部门之间也保持着一定的规模比例, 各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家企业能否稳定生产不仅对自身至关重要, 而且对其他相关企业也有影响。保险能够进行损失赔偿, 当一家企业发生风险事故, 生产受到影响时, 通过保险可以及时获得经济补偿, 以尽快的速度恢复生产, 从而减少对其他企业的影响, 得以保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商品必须通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 而在交换行为中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和产品的质量风险。保险为克服这些风险带来的障碍提供了便利。如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商提供了债权损失的经济补偿责任; 履约保证保险为债权人提供了履约担保;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产品质量问题上的经济补偿承诺, 而且还为厂商的商品作了可信赖的广告; 职业责任保险为医疗、法律等服务商品消费中的民事责任赔偿提供了经济保证。因此, 保险在推动商品流通和消费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3. 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体现得越来越明显, 科技进步逐渐成为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采用新技术可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加快产品升级换代, 扩大市场份额, 企业发展要侧重于新产品的研发和新技术的采用。但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运用, 企业存在着顾虑, 主要原因是开发新产品和使用新技术要面临风险。保险则可以对采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提供保障, 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 加强金融资本的有效配置

 保险企业通过承保以及防灾防损活动, 能够充分了解经济单位的风险状况, 监督经济单位的防灾防损工作, 通过这种方式对风险管理完善的经济单位予以肯定, 有利于提高企业偿债能力和企业信用, 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从而推动稀缺的金融资本的有效配置。

 5. 增加外汇收入, 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保险在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中, 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按国际惯例, 进出口贸易都必须办理保险。保险费与商品的成本价和运费一起构成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三要素。一国出口商品时争取到岸价格或进口商品时争取离岸价格, 即由己方负责保险, 则可减少保险外汇支出。此外, 当一国进入世界保险市场参与再保险业务时, 应保持保险外汇收支平衡, 力争保险外汇顺差。保险外汇收入对于增强国家的国际支付能力起着积极的作用。

 6. 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保险公司虽是集散风险的中介, 但就单个保险公司而言, 其所能集中的风险总量要受自身承保能力的限制, 超过的就要向其他保险人分出, 或对巨额风险单位采取共保方式。因此, 再保险机制或共保机制就可以把保险市场上彼此独立的保险基金联结为一体, 共同承担某一特定的风险。这种行为一旦超越国界, 即可实现国际范围内的风险分散, 从而将国际范围内保险基金联结为一体。国际再保险是动员国际范围内保险基金的一种主要形式。

 归纳起来, 保险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包括: 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保障社会经济和生活的安定; 社会助动器的作用, 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

白领女性投保要均衡 风险分散获取收益


人们的投保意识越来越强烈,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很多新时代的白领女性开始咨询,自己适合什么样的保险,面对市场上一些专门的“女性保险”,在挑选时,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层次、婚姻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健康状况综合考虑。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现代白领女性投保的误区:

一、轻视女性的家庭地位。

一般来说,已婚女士的生活重心会放在孩子和丈夫身上。但是,现在快速的经济生活,夫妻双发都有工作,女性也是家庭的经济主要来源,同时还要肩负更多的家庭责任。专家认为,女性在购买保险时要关爱自己,为自己购买足额的保障。

二、选择保险不均衡。

保险理财相对存储来说比较复杂,不能用选择其他理财产品的的标准去购买理财保险。部分女性在购买保险时,或者处于人情,或者处于贪图礼物等小便宜,购买的保险不少,但是保险品种不平衡,该照顾到的没考虑到,已经照顾到的又重复关照一次。专家建议,女性在选择保险时,要考虑自己的具体需求,因材施教。

三、跟风购买,药不对口。

在选择健康保险时,很多女性受周边环境的影响,不考虑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忽略对自己直系亲属易发、高发疾病的注意,而把全部注意力放在患病例几率很小的疾病上,这样做有可能得不偿失。对一些遗传状况比较好的白领而言,不用对所有疾病面面俱到,应该适当调节保额,购买其他的寿险或者理财类的保险;而有家庭遗传病的女性,应该根据自己家人以往的病例,有针对性的选择健康保险。

四、平时生活投资渠道比较单一。

女性比较保守,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因此,在选择理财工具时也比较单一。现在社会理财已经是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的一项技巧,合理的理财是将风险分散,获取收益。一般情况下,理财师都会建议资金的10%银行储蓄,20%购买保险,40%购买股票债券等,30%作为生活开支。

五、整形手术买保险。

爱美,是女性的天性,现在整容手术的广告满天飞,很多女性会为尝试去美容一下,让自己更年轻。有些人为了防止整形手术时有可能出现的意外,购买了保险,希望万一出事可获理赔。但是,根据分析保险产品发现,在一般的人身保险中,整形手术的风险属于自己造成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不过,意外引起的皮肤烧伤后需要进行植皮手术,鼻梁骨骨折后的手术等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女性投保重疾险重要性

现在的社会患癌症等重疾已经不再是一个会让人惊讶的事:女性不光自己事业不能放松,在职场上与男人拼杀,还要照顾家庭,生儿育女。女性为了自己的学业事业,结婚多会比较晚,有时会出现多次的人工终止妊娠,好不容易有条件了,可以生育了,却又有很多原因无法怀孕。女性生殖系统相对于男性,更容易患癌症,也容易提早发现,提早治疗。女性的乳腺和宫颈,容易发现不典型增生、原位癌等癌前病变。而现在的女性,往往不仅主内,也主外,许多女性是家庭重要的经济支柱,分担着房贷车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及家庭日常开销等诸多经济压力。

女性投保要赶早,为人母前精选妇婴险

南京首批外资保险代理人、第三方保险机构负责人熊勇建议:20岁左右的女性首选意外保险及医疗保险。这是因为刚走上工作岗位,活动外出的机会较多。完善的意外及医疗保障可以解决上下班途中风险、平时活动造成的意外事故医疗费用,在身体不适时也无后顾之忧。

而到了26岁以上,则建议女性选择重疾、女性疾病保险、意外及医疗保险。“这个年龄阶段即将成家、为人母,重大疾病保障可以解决工作辛劳带来的严重后果。”

30-45岁,是女性的第二个黄金时段,往往是家庭和事业都处于中坚时期。他建议,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应选择重疾、定期寿险、意外及医疗保险,尤其是保障女性重大疾病的特定险种。他还特意提醒说,这个阶段的女性有必要并增加涵盖养老的理财型险种,以规划自己的养老安排,否则由于再往后投保年龄增加保费增加。

而到了50岁左右的女性,可以选择意外、医疗险以及寿险。这个时期面临的一个尴尬和矛盾是:保险的选择余地将变小。比如有的公司对55岁以上的女性不再提供除了意外、医疗外的保险品种;有的险种则会出现保费与保额倒挂的现象。因此,建议女性投保要越早越好,如果实在到了50岁左右才开始投保,则首选意外、医疗类保险。女性保险不同时期选择不同很重要。

风险评估,保险承保公估实务(一)


 三、保险承保公估实务

 越来越多的人已充分意识到“ 事前的预防” 远比“ 事后的重建” 重要。投保人越来越重视研究自身风险状况, 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 加强自身风险管理; 而对于保险人来说, 他们亦不断重视承保质量的提高和加强对保险标的的风险评估、价值确定。这正是保险承保公估的作用所在。目前保险承保公估业务也已经成为国际上保险公估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

 (一) 保险承保公估流程

 与保险理赔公估业务一样, 保险公估公司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风险评估与价值评估工作, 必须将业务过程细化, 明确责任, 完善业务流程。保险承保公估与保险理赔公估相比, 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保险理赔公估以判定责任、确定损失责任和损失金额为核心, 而保险承保公估则是对保险标的物的现时价值或价格的评估, 及对保险标的物客观存在的风险在投保前进行查勘、鉴定、分析、预测和判断, 从而对承保标的的性质、条件及风险程度、责任范围等作出科学判断。其流程图如图8 - 5 所示:

 1. 承保公估前准备

 这一阶段也主要包括登记受理、指派公估师小组、技术和实务准备三个阶段。

 ( 1 ) 登记立案。在接受委托之后, 首先要进行登记。根据本公司的承保公估业务编号编制受理业务文件, 对委托人的要求、建议作详细的记录。

 ( 2 ) 指派公估师小组。保险公估公司的下一步工作就是指派公估师。由于承保公估所涉及的行业、标的十分复杂, 因而选择公估师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 也是保证公估质量的关键。与理赔公估一样, 保险公估公司应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被评估标的的情况和特点, 由专业的公估师和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风险评估或价值评估小组, 以保证承保公估的质量。

 ( 3 ) 技术和实务准备。承保公估前的技术和实务准备要求公估师小组分工协作,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 尽可能充分的准备。首先要收集和索取相关资料、文件。评估小组要尽可能从多方面收集被评估标的的相关资料, 以便了解该次风险和价值评估的主要范围、项目。一般需要收集的资料有: 标的所处的平面图、主要设备的情况、标的所在地方的水文地质资料、消防设施、以往损失记录、财产明细、以往的查勘报告等。其次要制定评估计划。评估人员在现场评估前, 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根据资料作出评估工作概要, 详细说明需要委托人和被评估方提供何种帮助, 如: 需要现场收集的资料、需要检查的内容、需要协助的人员、需要进行的测试等等。

 2. 现场查勘

 现场查勘是承保公估的关键环节之一, 也是公估人员全面了解被评估标的的手段之一。保险公估人员和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评估小组, 对被评估标的进行实地考察, 从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并注意调查和收集标的以往损失的情况和原因找出风险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在现场查勘的过程中, 评估小组要尽可能多的收集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所需的原始材料, 为科学、准确的评估风险和评估价值做好准备。

 3. 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

 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 是保险承保公估的核心。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 保险公估师要结合其他因素并对比相关资料, 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对被评估标的客观存在的风险极其危害程度作出客观、科学、合理的判断, 并根据危险性的大小, 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整改建议; 或经过科学分析、研究、计算, 对其现时价值作出估计, 以便确定合理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从而对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及其自身价值进行客观、科学、合理地评价。

 4. 出具公估报告

 完成评估工作之后, 保险公估机构形成书面的报告. 将风险评估、价值评估的过程、运用的方式手段、最终的评估结果详实的记录在案, 而后报上审批。就风险评估报告而言, 其内容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报告摘要; 保险单内容; 被评估方及标的概况; 标的所在地区的地质情况和平面布置; 自然灾害风险评价;意外事故风险评价; 最大可能损失分析; 评估结论; 风险防范和整改建议等。

 5. 审核

 保险公估机构总经理或主管负责人的审核, 是对报告的最终审查。结合实际情况, 保险公估机构总经理或主管负责人对报告进行审核之后签署意见: 如果是合格, 该报告可以报送至委托人, 进而结束承保公估; 如果不符合要求, 保险公估机构总经理或主管负责人将要求公估师小组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直至公估报告合格为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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