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永利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基本保障
1年内疾病身故 按当年度保额的10%给领取身故保险金,无息返还保费
1年后疾病身故 按当年度保额领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 按当年度保额领取身故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 按基本保额的5%领取生存保险金
附加
利益 意外残疾保障 根据残疾程序领取最高为基本保额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减额交清 停止交费时可用保单现金价值净额一次交清保费并相应减少保险金额
备 注居家生活, 灵活周详的财务安排必不可少。平安保险公司为您诚意奉上平安永利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您不但拥有一份只升不降的保障, 还可以每三年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 返还早, 领取多,作助学金、定期体检费、家庭旅游支出均可。灵活安排家庭财务计划, 平安永利方便多多。特别适合以下人士购买
家长为少儿购买,活得越久,领得越多
工薪阶层,可作为社会保险的有利补充
事业成功者,充分满足自身养老需求
产品特色终身保障, 平安伴您锦绣人生
三年一返还, 领取早, 返还快,回报高
相当于终身存款定期取息, 但不用交利息税
生存时期越长, 领取总额越多
交费期内保额递增, 身价只涨不跌
减额交清, 终止交费仍可安享一份保障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附送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0-65岁人士均可投保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6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50年、至88周岁三种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五种
10年、20年
产品特色身故重疾保障,生命健康卫士;满期生存绘付,晚年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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