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上海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0-07-24
住房保险规划

上海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本市城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经本市区、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新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以该所建房屋产权抵押申请的贷款;

个人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本市城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经本市区、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对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的自住住房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建造,且以该房屋产权抵押申请的贷款;

个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本市城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对需拆换房屋部分构件,但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本市自住住房进行修理,且以该房屋产权抵押申请的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办理场所:申请办理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要件:

1、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

2、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工程自筹资金凭证(不低于工程款的30%);

6、工程合同及相关附件;

7、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

8、区县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建造、翻建自住房时提供);

9、区县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大修自住房时提供);

10、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

11、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12、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延伸阅读

委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提取政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一年之内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一)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1、县(市、区)级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造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批准时间一年内有效);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职工个人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一份;

4、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二)大修自有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1、县(市、区)级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批准时间一年内有效);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开具的《职工个人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一份;

5、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办理以上提取业务的注意事项:

(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

4、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职工个人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一份。

5、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二)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和《支取单》;

第二步:职工持所需资料到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第三步:职工持中心开具的转帐支票到指定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第四步:职工将单位留存的《支取单》交单位经办人记帐。

(四)其他相关事项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要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证明;

2、提取业务经审批后,请当日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3、单据一律不得涂改,印章加盖在正确位置,完整清晰,不允许重叠;

4、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经过央行的多次加息,商业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凸显。开始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公积金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50%)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二手房等普通商品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00%(月利率为3.33‰),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50%(月利率为3.75‰),二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通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通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在本行政区域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区(含所辖县、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同意以所购置的自住房、借款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公积金或以自有财产及第三方自有财产(仅指国家和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存单。下同)作贷款抵(质)押。

(四)企业(含民营、私营、民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申请贷款时须有第三方自然人负有连带的经济责任保证。

(五)有指定的房地产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六)产权共有人同意并承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七)借款人发生违约时,必须同意由所在单位代扣工资进行清偿,代扣工资的标准是:除市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资金外,其余全部扣收。直至借款人正常履行还款义务或全部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张家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南


张家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南

一、贷款条件

夫妻双方有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3年以上并属正常缴存状态,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城镇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城镇合法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期付款不低于购买住房总价款的30%,购买二套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购买住房总价款的50%。

3、具有经管理中心认可并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有关证明文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家庭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经管理中心认可或有资质机构评估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足够代偿能力、具备资质的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

6、未婚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参加工作在5年以内与父母同一户口,父母属正常缴存公积金状态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情况下,可以将父母工资收入合并计算,父母其中一方按共同贷款申请人对待,并同时在还贷期间冻结父母住房公积金支取账户。

7、同意在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情况下,由委托银行会同管理中心,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直接用于还贷。

8、同意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并且个人信誉度符合贷款要求。

9、夫妻双方构建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第一次贷款还清后,在购建新的住房时可再次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10、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购房行为,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借款人应在两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在借款人取得所购二手房产权证后6个月以内申请贷款。超过上述时限不予受理。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确定申请贷款额度

1、最高申请贷款额不超过40万元。

2、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70%;购买二套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50%。购买二手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70%。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确定在所需基本成本费用的50%以内。

3、借款申请人月偿还本息额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月收入一般指贷款信息默认的夫妻双方月工资之和。

4、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夫妻双方退休年龄内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以上各款测算得出的贷款金额,按最低额度确定。

(二)首套房和二套房及以上的套数认定、以及购房首付款额及贷款利率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请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贷款职工从贷款日到退休日的工龄年限;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贷款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不超过5年;个人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铁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何办理


铁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何办理?

相关:铁岭住房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具有铁岭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申请人和公积金缴交人必须一致。

4、申请人必须在铁岭市辖区以内购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6、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7、购买首套自住二手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8、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9、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二)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还款方式必须一致,担保方式必须一致。

2.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在评估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对还款能力强的职工,可贷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5年。

(四)申报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卖房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卖房人的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预付购房款收据、交易费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所购住房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二份;

10.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下列情况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外地来铁岭工作(户口不在本市的)的职工,另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达到法定婚龄以上的单身职工另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效期一个月)。

(五)贷款的偿还

1.一年期的借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由受委托银行按月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划。

2.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应在每月19日前,或按受委托银行规定的还款日之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本息的存款。

3.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可在每月还款日以外,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一年期的借款不得提前还款。

4.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于次日起转入逾期,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及复利,同时将当月逾期信息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具备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方法: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

推算公式为: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担保:

借款人可选择以下担保形式:

(一)用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进行抵押;

(二)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三)用中心认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保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可以于每年年末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驻马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

一、贷款对象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8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

5、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

6、已支付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且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20%),或提供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证明;

7、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现房抵押、期房抵押、公务员保证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

8、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房产提供的备案资料证明;

9、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

10、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贷款6个月以上且目前征信信息良好,无恶意不良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超过6个月或未婚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本(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其它有效工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单位出具的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书或不超过一年的房屋所有权证;

6、有权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

7、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说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贷款期限

(一)抵押、质押贷款

1、购买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正常退休年龄顺延5年;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二)保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五、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市(含区)最高35万,各县最高30万元,不超过总房款的70%,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基础核定。

1、购买二手房或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60%;

2、首次公积金贷款且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

3、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预算资金的50%;

5、采用公务员保证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15万元;

6、采用公积金余额质押、大额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的,质押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利率情况如下: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

贷款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年利率4.5%

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现行利率的1.1倍。

七、贷款程序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资料,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八、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均等额还款法分期还款。需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咨询后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一、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如何规定?

答:申请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申请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贷款住房认定标准执行,即“认房认贷”,“认房”是指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房产,“认贷”是指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贷款记录。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5年。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四、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差别多少?

答:首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5年以上年利率4.5%;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4%,5年以上年利率4.95%。

目前商业性住房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6.55%。如申请首套住房贷款(80万、25年,等额本息还款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减少利息支出293999.59元。

五、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与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有什么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与商业性住房贷款提供的材料相同,无须提供其他材料。

六、目前有几家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和招商银行等8家银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受托银行将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后,中心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受托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心核对抵押信息为2个工作日,共需6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此种还款模式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该方法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或增加的借款人,或预算清晰的人士和收入稳定的人士,一般为青年人,特别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也适合选用这种方法,以避免初期太大的供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是指一种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也便于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此种还款模式支出的总和相对于等额本息利息可能有所减少,但刚开始时还款压力较大。如果用于房贷,此种方法比较适合工作正处于高峰阶段的人,或者是即将退休的人。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0847.html

上一篇:医保报销,了解医保报销的流程与知识

下一篇:如何选有终身保障的少儿险产品?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