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储蓄的优、缺点
教育储蓄的优点:与普通储蓄最大的区别在于执行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且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收益率相对较高。目前主要有三种期限的存款,分别是1年期、3年期和6年期,执行相应的整存整取利率,其中6年期执行5年存款利率。
教育储蓄的缺点:首先,必须是在校小学4年级(含)以上学生,到期必须持存折、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部门领取免税证明,并经教育部门盖章才可支取。其次,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但所有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超过一律不得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第三,就读全日制高中、大学本科(大专)、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时,每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优惠,但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
二、教育类少儿险的种类和优、缺点
目前教育险主要分为三种。一是纯粹的教育金保险,提供初中、高中和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用。二是针对某个阶段教育金的保险,通常针对初中、高中或者大学中的某个阶段,主要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三是不仅能提供初中、高中及大学的教育费用,还可以提供以后的生存保险。
教育保险的优点:兼具储蓄、保障功能。通常,不仅可在被保险人一定年龄后按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教育金,还可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等方面的给付及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的优势。
教育保险的缺点:短期不能提前支取,资金流动较差,早期退保可能本金受到损失。
三、分红险的分红是否收税?
目前保险的收益均免税,分红险的分红同样享有免税的优惠。最近也有消息说分红险的收益应征税,但还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
四、少儿险同教育储蓄收益的比较
少儿险有固定收益的非分红型和分红型。非分红型的少儿险的收益同银行收益基本持平。若投保人(主要是:父母)在投保期间若身故或高残可免交后期保费。分红型的少儿险固定收益会稍低于非分红型的少儿险,额外拥有分红的权利,可享有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总体收益可能大于非分红型收益。
五、您的小孩教育金如何规划?孩子越小越适合通过教育保险来规划孩子的教育金,待孩子小学4年级以后可采用教育保险+教育储蓄的方式。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想买份健康险,可是健康险里面有医疗险和重疾险,这两个产品,我应该先买哪一个?
在回答用户的问题之前,小编先带着大家了解一下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区别。
先说,重疾险:重疾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将诊断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购买的额度进行赔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简单说,重疾险保障的是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几十种甚至上百种重大疾病,包括:癌症、尿毒症、白血病、脑溢血等大大病,它的保障范围相对医疗险来说,比较窄,医疗险是所有疾病都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与医疗险最大的区点:确诊就赔,提前给付。只要确诊了相关约定重疾或满足了约定重疾的理赔条件,就可以立即赔付给你。至于这笔保险金的用处,保险公司不会管你,你愿意怎么用就怎么用。
此外,重大疾病保险与医疗险还有一个区别点:买多少赔多少!只要确诊了相关约定重疾或满足了约定重疾的理赔条件,你买了多少份重疾险就可以赔付你多少份重疾险保额。
举个例子:假设马大姐购买了3份重疾险,分别是弘康健康一生A款,保额30万;弘康哆啦A保,保额30万,百年康惠保只保重疾,保障至70岁,保额50万。
如果不幸马大姐在70岁之前患了癌症,那么她可以获得的理赔金为:弘康健康一生A款(30万)+弘康哆啦A保(30万)+百年康惠保(50万)=110万;如果不幸马大姐在70岁之后患了癌症,那么她可以获得的理赔金为:弘康健康一生A款(30万)+弘康哆啦A保(30万)=60万。
这些钱到账后,至于马大姐想用来干啥?保险公司管不着!
再说,医疗险:医疗险:是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治病花费医疗费用后,将医疗费单据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障范围内赔付报销的一种保险。特别提醒的是实际的保险不能超过花费报销,一般来说是社保报销的补充,来解决社保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
简单说,医疗险保障所有疾病,不管大病小病,只要去医院就保。
医疗险与重大疾病保险的最大区别点:医疗险是事后报销,先治病后报销。流程就是你去医院看病,花了多少钱,等你看完病,凭借发票报销,
此外,医疗险与重大疾病保险的还有一个区别点:不能重复报销!由于医疗险是补偿性报销,所以不能重复报销。医保报销的,商业医疗险不能报销;你在A公司报销的,在B公司也不能再次报销,简单说,你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花费,即使你再买多也没啥卵用,还会多花钱!
最后,重疾险和医疗险到底先买哪一个?重疾险只管大病,保费很高;医疗险所有疾病都管,保费低但要发票来报销!
其实,说到底,重疾险和医疗险并不冲突,相反是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不是有了重疾险,就不能购买医疗险。
如果不幸得了重大疾病,比如癌症,重疾险可以立即赔付,用于大病的治疗或其他方面,这个钱就完全属于自己,而用于癌症治疗的费用可在医保报销后再进行医疗险报销,两者完全是相互补充的。
所以如果经济条件可以,小编建议重疾险和医疗险最好搭配一起买!如果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先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等手头宽裕了再补充医疗保险。如果只买一种的话,小编建议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原因在于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生率愈来愈高,医疗费用是非常巨大的,选择重疾险的作用绝对比医疗险要大!
最近看到很多人在问,我买了医疗保险还要买重大疾病险吗?众所周知,医疗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都可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健康安全,那么医疗保险与重大疾病险有什么联系呢?医疗保险包括重大疾病险吗?
问:
医疗保险包括重大疾病险吗?
答案:
从专业上来讲,这是两类不同的险种
医疗保险通常是:
从保费的角度看是消费型、从理赔的角度看是补偿型、从保险期间看是短期型的保险,其保障范围相对较为全面,包含了所有的医疗范围内的伤害和疾病。
而重大疾病险虽然也有消费型,但从理赔角度看是给付型,从保障范围看受到合同约定的限制,只对指定的疾病具有保障。
如果有人在买保险时,买了重大疾病险附加了医疗保险,那么当有重大疾病发生时,医疗保障赔付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而重大疾病险则根据合同约定赔付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疗保险是包括了重大疾病保险的。
但如果以此为据建立保障,认为反正是包括了,所以只买医疗险就可以了,如果真这样,那就大错特错了。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具体条款][费率表][专家点评]
咨询内容:31岁女性计划买三千左右,主要是保重疾,意外买平安的鑫盛好还是人寿的瑞鑫,平安鑫盛附加的重疾是哪些疾病,人寿瑞鑫中的重疾又是包含哪些疾病,二家所包含的重疾是不是一样的,请大家帮帮我看看,意外和重疾都想保十万,最好是有返还的,或是50。60岁以后每年都有钱拿的转换养老金的那种,向鑫盛好像是死后才有的拿。
咨询网友:3780455(广州)
专家解答:
广州中国人寿赖闽中
瑞鑫3年一返,年年分红,保本增值!而且分红和随时都可以拿,不拿就按复利算!高额的重疾保障和生命保障,保障与收益兼顾!
给您以下几点建议:
1。意外险保10万,如果没社保的话可以考虑附加意外医疗报销和住院医疗报销,费用不超过150元。
2。瑞鑫保到10万重疾,即3。3万保额(按保额3倍赔付),可能会超出您的预算。因为瑞鑫是附带返还和分红的,假如买单纯的重疾险种的话(如康宁系列),10万重疾保额,费用在3000元以下。
3。瑞鑫20年交已经停售了,现在只有10年期的,年交最少6000元。估计10年期也会很快停售了。
广州中国人寿林桂锋
国寿的瑞鑫:是每三年分一次分的而且是固定的,非常不错的保险,没事当投资,风险来时又以用。我们这些钱是从你交后每三年就可以拿一次啊。所以平时这些钱可以放着不用。而且也是可以返本的。
广州中意人寿谭瑞君
各家公司都有重疾类的产品,像您这样,又想有重疾方面的保障,特别是女性特定疾病的保障、还有返还,养老+分红,您不妨多了解一下。至于您提到的重疾种类,各大公司病种的定义都经由保监会规定,对于一些高发的疾病,各大公司都有涉及。建议您选择2-3位各公司的代理人面谈,代理人的素质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
广州友邦保险高立斌
其实按您的计划费用和预算来讲,个人还是不建议您过多的去关注分红与收益,保险规划需要一步步来进行,先要进行基本的意外、重大疾病保障的规划,养老是基础保障拥有以后经济允许再去考虑的项目!
金盛是保至终身的分红重疾险,发生重疾或身故时赔付,要提前拿钱出来等于是退保;瑞鑫是分红险保至80岁,每三年返还基本保额的8%的生存现金,附加重疾保障疾病种类只有12种有点少,如果想用此产品实现保障又兼顾养老,对您的计划费用来讲真的太难了!
广州平安人寿陈彩虹
真的是非常认可保险,也很想要为自已买份重疾保障。只是你想要用3000元钱来买份10万元的意外和重疾而且又想要有返还或是50。60岁有钱拿,鑫盛这个产品不是不可以,只是拿出来的钱真的实在有限。建议不如换个产品。至于平安的重疾女性保的30种,主要是平常所见的一些重大疾病。例: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多个肢体确失。瘫痪。脑中风后遗症。
西安电广传媒经纪李彭
平安鑫盛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色,同时被称为千元返本医疗险,即不但具有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意外伤害组合,住院日额津贴以及豁免保费的功能,而且还具有返本的功能。
因为此款产品是分红险,随着交费数额以及时间的累计,在交费期满后,可领取鑫盛保单价值作为养老金补充,并非死后才返还。
平安重大疾病女性保障30种,男性28种,不但保障全面,而且为您寻找理赔的理由,至于到底保障哪些病,可查看保单重大疾病合同。
广州平安人寿刘秋欢
鑫盛是一款不错的保障型产品,附加的重疾是提前给付的,就是一旦确诊重大疾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而不是身故了才拿钱。
31岁,3000元左右的预算,大概能够买到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终身。
当然这是一款保障型产品,分红并不会很多,所以你如果50,60岁要转换年金,建议以后再追加一份养老保险吧。
广州中国人寿李巧芬
国寿瑞鑫是一款集分红、返还、重疾保障、意外保障、身故保障、养老储备五项功能理财兼保障型的险种。
国寿瑞鑫的重疾保障包括以下12类: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随着我们现在医疗保险的不断完善,一般的小疾病已经不会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了。但是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等隐患也不时的存在,如果哪天一不小心得了重大疾病,那高昂的治疗费用还是会带给我们沉重的打击。为了防范将来可能遭遇的不幸,我们都应该要了解如何购买大病医疗保险。
1、基本保额应合适
根据身体情况、家族病史、工作性质有所不同。适当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还在于了解在患了重大疾病之后所需要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显示,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了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那个必要。
2、买长期险比买单年险好
长期的重疾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越年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而且投保以后不用再体检。等到你年老了之后,一旦得了重大疾病,就可以依靠自己年轻的时候积累的本金来支付医疗费用。
3、保费年缴比较好
尽管一次交足会有一些价格上面的优惠,但重疾险的保费还是年缴比较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会多些,但是每次的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上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会多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年缴还有利于估量家庭每年的支出状况,便于家庭理财规划。
4、保单应注意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每隔三五年,人们应注意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近年来,我国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逐渐增加,为了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是十分有必要,它将会使你生活更加安心,让家人更放心,人生的道路更加顺畅。
重疾险自上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已经进展变成世界范围内最受关心注视的险种。 卫生部的有关计数显露,我国每年新发癌症200万,新发心脑血管恶疾150万,即每分钟,全国就有381人新发癌症,285人新发心脑血管恶疾。这也就意味着,除开健康的生计方式,许多人还需要重大恶疾保险来分担上面所说的风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溢血等为承保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据了解,目前保险市场上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险种很多,其中可单独投保的特定“重病”,主要包括心肌梗塞、恶性肿瘤、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四肢瘫痪等。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的人身体状况各不相同,适合的保险品种也有所区别。
为什么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理由一、抵御人生最大风险的利器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抵御这突如其来的风险呢?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理由二、保障数字化、确诊即给付
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
●理由三、强制储蓄、专款专用
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来在重大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呢?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
●理由四、重大疾病保险人人都适合
消费者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应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投保大病险应该坚持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年龄等,凡是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不能隐瞒或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其次,投保人应该弄清所购保险的各项条款。再次,投保人要保管好有关的单、证、票、据等,凡是与投保有关的单据,如投保单、保险单以及与病情有关的票证(如各种证明、病历、发票等),都应妥善保管。最后,投保人要注意险种的合理搭配。
有了社保还有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
(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
(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
(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3.1.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1.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1.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3.1.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3.1.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1.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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