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40岁男性如何做好保险保障?

2020-07-21
保险费如何规划

案例情况:

本人今年40岁,性别男,年收入7万,无贷款,有社保。该买哪些险种?

专家建议:

合适的保险保障的建立需要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具体的职业,当前的理财渠道,以及尽可能考虑您家庭责任的多少,比如赡养父母、子女抚养、供房等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对家庭的影响。

中年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首先应考虑到的是家庭责任和健康医疗。一般投保顺序是寿险,意外险,住院医疗,大病险等保障类保险,最后是养老险及理财类保险。保费支出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为宜。

泰康人寿的吉祥两全综合保障计划

在40-41岁这个年龄段投保费用是非常合适的,不但涵盖意外医疗,重疾医疗,就连平时感冒咳嗽住院每天都可以补助150元。合同终止可以返本还有分红,完全可以抵御通货膨胀,自带重疾豁免保费功能,还可以重复理赔。和社保农保互补,不冲突。

一、男士,41岁年缴14800元,缴费期限至60岁,保障到65岁。缴费固定,缴费压力越来越小。

二、因小病或意外住院日补贴150元,每年限制180天住院。可以累计报销150000元

三、若因为32类重大疾病住院,给付100000元/次,可以给付4次,共计400000元。

四、观察期是90天。4次大病间隔也是90天,自第一次大病以后的保险费豁免,由保险公司替你缴至60岁。

五、65岁合同终止,拿回自己缴的保险费加上有可能保险公司替你缴的保险费再加上高额的分红作为养老使用。完全抵御了通货膨胀。

扩展阅读

近郊游如何做好安全保障?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的梦想。可是,如果真的不做任何准备,“说走就走”,这样缺乏安全保障的旅行却绝非浪漫,反而显得傻缺。即便是近郊游,我们也应该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进行“说走就走的旅行”。比如,如果你选择自驾游,你必须谨记“不可冒进”;如果你选择户外运动,你绝对不可逞强,而要量力而行;如果你近郊游要带宝宝,那么你一定要去安全的地方。此外,为了提高安全保障,无论选择何种近郊游方式,我们最好都要购买合适的保险。

自驾游虽好不可冒进

自驾游给人的感觉就是舒适自在,跟家人一起,带着帐篷和食物,可野餐可露营,绝对是人生中美好的回忆。可是当自驾游遇上了下雨天,行车安全可要注意:1.应该提前对车辆进行检修,转向灯不亮、雨刮器损坏等平时不注意的小毛病,到了雨天可能成为潜在的交通事故隐患。2.应该减慢车速,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下雨天更应该减速慢行。3.转弯时应该提前开启转向灯,分别从前挡风玻璃和倒车镜、后视镜中观察四周车辆通行情况,待无车后再转弯;如转弯时前方有车辆通行,要让直行车辆过完后再转弯,切忌不要突然加速转弯。4.行车时根据车速,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前车突然刹车、减速造成追尾。5.不能来回变道超车。雨天行车尤其不能随意超车、随意变道,应按照一个车道匀速行驶,需超车时,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从前车左侧超车,然后迅速回到行车道,继续匀速行驶。6.尽量绕过积水点并减速慢行。行驶到积水处减慢车速,尽量绕过积水点,避免车辆陷入很深的水坑中。减慢车速,也避免污水溅落行人。

户外运动需量力而行

近年来,户外运动在我国迅速崛起,成为了一种新的旅游运动的新现象,人们在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下希望走向自然,接触自然,徒步在自然环境中旅行,在青山绿水中感受自然,使得身心得到彻底的解放。如今城市的街道上也常见一些背着大背包,身穿着厚重远足登山装备的年轻人。户外运动爱好者们在出发时应该各方面的安全考虑,做足充足的安全准备,而不是一时兴起而冲动出发,出现危险时不仅使得家人朋友担心,而且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援救,这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极大耗费。户外运动是一项有益身心的运动,但是缺少专业性的爱好者应该减少涉入危险性较高的自然环境,鉴于户外运动有着一定的危险性,未成年人还欠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因此负责任的大人也不应该带着未成年人进行户外运动。

带宝宝近郊游如何做好安全保障

像一些登山的活动及水域比较宽的地方,如水库就不适宜带宝宝去玩,因为宝宝遇险的能力还比较微弱,意识不到危险性,非常容易发生意外;如果孩子身体不是特别好,如容易过敏等,不建议带孩子去植物较多的地方,因为孩子会因为植物的飞絮、花粉导致过敏。

父母要给2岁前的宝宝准备一些尿裤及换洗的衣服及手帕,建议家长选用传统的手帕,只要消毒洗净就可以,还要准备小水壶,保障孩子的饮水量,因为孩子在游玩的过程中会出汗,身体的水分会大大流失,我们要及时给孩子补充水,还可以备一些消毒的湿纸巾及擦伤药。另外,如果宝宝在旅途中睡着了,家长一定要给宝宝做好预防感冒的措施,尽量早些回家,保证孩子正常的休息。

近郊游最好选择合适的保险

生活中处处有意外,近郊游在出游过程中一样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为了您的家庭和睦,为了尽情享受近郊游乐趣,花上少量的金钱为自己增加一份保障,购买短期旅游保险其实是非常必要的。短期旅游保险,是一类专门针对短期出行人士设计的保障其旅行安全的旅游保险类型,主要特点体现为保险期限比较短,且可以根据实际的出行情况自由选择合适的保障期限。购买旅游险,除了看重保障的范围,还要根据自己旅游的目的地有针对性的选择合适的保额。

保险费,如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国有企业如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根据 1993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缴纳待业保险费,具体比例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0.6%至 1%。企业缴纳的待业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并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转入企业所在地的待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待业保险基金专户”。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初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根据 1993 年 4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待业保险,比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执行,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企业相同,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缴纳待业保险费(具体比例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0.6%至 1%)。所缴纳的待业保险费在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并由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转入单位所在地的待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待业保险基金专户”。

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如何缴纳待业保险费?

根据 1986 年 7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指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用的工人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待业失业保险目录

如何做好家庭保险理财方案


家庭理财就是管理整个家庭的财富,进而提高财富效能的经济活动。通俗的来说,理财就是打理钱财,理财就是赚钱、省钱、花钱之道。如何做好整个家庭的保险理财方案可是当家之人所要学习的一门重要课程。

保险理财方案介绍

保险理财方案的核心就是资产和负债相匹配的过程。资产就是以前的存量资产和收入的能力,即未来的资产。负债就是家庭责任,要赡养父母、要抚养小孩,供他上学。第二是目标,目标也变成了我们的负债,要有高品质的生活,让你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动态的匹配,这就是个人理财最核心的理念。

保险理财方案是一门新兴的实用科学,它是以经济学为指导(追求极大化目标)、以会计学为基础(客观忠实记录)、以财务学为手段(计划与满足未来财务需求、维持资产负债平衡)的边缘科学。既然家庭理财是门科学,我们就必须以科学、理性的态度来对待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理财的目标。

家庭财产风险与婚姻及家庭状况密不可分

一个未婚的女性,她可以全权去分配自己的钱财,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因此,不少独身女性都会选择较高回报的财富增值方案。但是,当一个女性已婚的话,她所考虑的,就会牵涉到丈夫以及子女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这样,她们就应该先寻求稳定,风险系数也需要略微调低。

很多人都抱有这种想法。觉得自己收入不错,不会理财也无所谓。其实不然,要知道理财能力跟挣钱能力往往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有着高收入的人应该有更好的理财方法来打理自己的财产。

有些人认为,自己虽然不懂保险理财方案,但也不会每月都把钱花光,有时还能剩出些钱,因此不需要理财。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无论你的收入是否真的很充足,都有必要理财。因为收入越高,理财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也就更大。合理的保险理财方案能增强你和你的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也能使你的生活质量更高。

如何做好家庭保险理财方案

所谓家庭理财从概念上讲,就是学会有效、合理地处理和运用钱财,让自己的花费发挥最大的效用,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目的。简而言之,保险理财方案就是利用企业理财和金融得方法对家庭经济(主要只家庭收入和支出)进行计划和管理,增强家庭经济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大家庭效用。从广义的角度来 讲,合理的保险理财方案也会节省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从技术的角度讲,保险理财方案就是利用开源节流的原则,增加收入,节省支出,用最合理的方式来达到一个家庭所希望达到的经济目标。这样的目标小到增添家电设备,外出旅游,大到买车、购屋、储备子女的教育经费,直至安排退休后的晚年生活等等。就保险理财方案的整体来看,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设定家庭理财目标;其次是掌握现时收支及资产债务状况;最后是如何利用投资渠道来增加家庭财富。

制定保险理财方案需要掌握一定的步骤,只有经过特定程序、分析具体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保险理财方案,才能一步一步的实现规划。下面为您介绍的是制定保险理财方案的一般步骤,您可酌情参考。

1.拟订财务目标: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但一般可以划分为长、中、短期目标。只要长期目标很明确,中短期的安排就会很清楚,而且长期目标本身也要排出优先级,再一一加以实现。

2.列出现有财务状况:除了拟定未来的目标之外,还要检查自己现有的财富,两者之间的差距,就要在这段时间利用保险理财方案来弥补。要建立一个财务数据的档案,里面包括您或家庭的现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所有与钱有关的资料。

3.诊断现有财务状况:将第二步骤搜集整理好的资料,用保险理财方案的观点加以分析,找出自己的强项及弱点,如您是否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支出太多,既没有效用又会浪费一笔可观的金额?您的投资是否与阶段性的目标相符?您是否没有将闲钱好好地规划,而任通货膨胀将其价值侵蚀?凡此种种,都应在这个步骤中明确。

4.为财务状况开处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确定了自己的风险属性,然后就可以进行投资品种、投资时机地选择了。可以根据投资者本身对收益的要求、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市场形势的分析判断进行有效的大类资产比例划分。

销售人员该如何做好银行保险?


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金融产品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银行保险的产生及发展,是近年欧美金融服务领域的一次重大变化。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但总体而言,国内银行保险发展仍不成熟,在营销策略特别是产品策略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那么,对于银行保险销售人员来说,如何做好银行保险呢?如何销售银行保险?

银保销售人员保持理财师的身份

银行保险的兴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掀起了人们理财概念的重新审视,而这块的功劳当之无愧的应该送给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而从这一角度来说,银行保险销售要想有所作为,就要以消费者为中心进行销售技巧的学习和积累。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在做销售的过程中是在与消费者进行如何更好的理财的一种培训,也是更好的解决购买银保产品和理财之间的关系的过程。所以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身份基本上就是以理财师的角度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建议,进行理财营销。

销售人员如何做好银行保险客户邀约

我们可以了解到几乎每一个步骤的达成都有赖于和客户的面对面沟通,所以理财营销的第一步就是要成功地约到客户面谈,要注意,所谓面谈,并不是和客户“见一个面”而已,而是要很正式地交谈。面谈的机会可能来自于客户正好要办理某一项业务(例如存款)到银行来,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客户发出“面谈”的邀请,如果客户当时有时间就马上请进单独的会客室,如果没有就另约时间,并在该客户资料库里进行相应记录;大部分情况下面谈需要客户经理主动电话约访,所以打电话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技巧。

对客户经理来说,有可能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邀约客户(无论是面对面邀请还是电话邀约。因为邀约客户不可避免会遭遇拒绝)碰到几次拒绝以后有些客户经理就会想,哎哟,约客户见面太难了,要不就不见了吧,如果在电话里介绍一下产品他就买了多省事啊,要是不买那肯定是产品的问题,见面也白搭。你看,才刚刚开始尝试,就想跳过理财营销的前面所有步骤直奔主题,可是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所以我们还是要认认真真琢磨怎样吸引客户和我面谈?客户拒绝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永远无法做到彻底“消灭”客户的拒绝,只能尽量提高邀约的成功率,所以就得设计我们讲电话的每一句话,包括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用什么语气等等。经验丰富的顾问会针对不同的客户运用不同的邀约策略,刚开始和客户的关系还不够深入的时候,可以试试以客户服务的角度切入,把邀约客户面谈作为一项为他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来进行设计,那么客户接受的程度会比较高。

销售人员如何做好银行保险客户面谈

如果成功约到了客户,面谈时该注意些什么呢?一般来讲,每一次成功的面谈都需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是否达到了客户认为的面谈目的(这是我们邀约时向客户传达的信息);第二,是否给客户提供了对他有价值的内容或信息(这会影响到你下一次再邀约该客户时他对你的信任程度);第三,面谈结束时是否成功地引导客户进入了自己想要达到的下一个环节(例如预约下次见面)。为了达到以上这些目标,理财顾问需要在面谈开始前准备许多资料(例如风险承受度测试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相关的产品说明书等)、工具(名片、计算器、笔记本等)、以及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等等。

相关链接:银保销售人员如何做好与不同客户群的交流

1、对于年轻的客户来说基本上都是本着朋友的心态去交流。

2、对于年龄偏大的顾客来说,要用一种尊敬或者是谦虚的姿态,即使在推销的时候也要少说多问,这样既可以知道客户对所需产品的意向,也让他们有一种骄傲感,毕竟年长的在经验上还是对产品的熟悉度都来得更加透彻。

3、作为一名销售员,一直要记得前辈的话“跟进是成功关键一步 ”,很多客户都不愿意下单有时候就是因为没有积极的跟进 ,也许一次跟进,客户还是没有意向,但是多次那就不一定了;

多次的话,客户会觉得你很重视他,很多的销售员会觉得很不好意思,一次次被拒绝后就想退缩了,但是坚持的话,总会有回报的,将心比心做,客户总会动容。

保险费,保险费的构成


1.5保险费的构成

1.5.1四个基本组成部分

我们刚才对于费用、投资收益和损失纪录的假设是不现实的。因为保险人必须雇人来管理公司并增加营业额。假设行政管理方面和扩大业务的费用使1美元的保险费率增加了30%,则承保的谷仓每100美元的保险费率就增加到1.30美元。此外,尽管按预期损失为保险价值的1%提取了保险基金,为谨慎起见,应作较预期损失更大金额的赔付准备。因此,保险人必须建立一定储备,以应付预期以外的损失。假设这部分储备的金额又在1美元损失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10%,则谷仓的保险价值中每100美元的保险费率就变成了1.40美元。现在假设被保险人于1月1日交保费,按平均概率,保险人于7月1日结付赔款,于是保险人得到了存储保险费半年的利息。年利率为6%,其中半年可以实现3%的收益,这些投资收益降低了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在计算保险费率时明确承认了他们预期得到的收益。而财产保险公司则在保险定价时,间接允许了投资,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所讨论的现金流量承保。总之,构成保险费的四部分是:

损失的实际成本;

运行和维持保险基金的费用;

对于非预期损失或保险基金风险因素的预留资金;

投资收益。

图1-2总结了该内容。

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

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约定自动转入保险费


一、追加保险费

(一)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二)申请时间:生效次日起至合同终止前。

(三)相关规定

1.每笔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为5%。

2.投保人一次性交付的保险费与后期追加的保险费合计金额,不能超过与其组合投保的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已交纳的累计年交保费。

二、约定自动转入保险费

(一)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二)申请时间:合同终止前。

(三)相关规定

对于客户在投保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时,尚未捆绑指定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的情况。客户可按以下规则约定捆绑自动转入保险费。

1.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须指定投保人为生存金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则无需变更)。

2.由投保人填写《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变更生存金领取方式为“转投保”,并明确指定用于转入其作为投保人的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单。

三、自动转入保险费

(一)保险费来源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应付生存金,作为与其组合投保的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自动转入保险费。

(二)转入时点

转入时点为国寿福禄双喜两全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业管实务要点

保险费,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缴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保险费的缴付有以下3 个内容:

 (一)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简称保费, 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款项。保险费的实质是投保人为了使其财产或人身获得保险合同的保障而付出的对价, 是建立保险基金的基础。保险费的具体数额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相乘而确定。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的义务, 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时间、地点、方式由保险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本条规定: “ 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 海商法第234 条规定: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 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一次缴清。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可以分期交付, 也可以一次全部交付。本法第57 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 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 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不得采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缴付。

 (二) 保险费的增加与减少

 保险费的增加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 保险合同订立时据以确定保险费的情况有所变化,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保险法律规范的规定, 增加原定保费。如本法第37 条规定,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在此情况下投保人不同意增加保费或保险人不愿继续承保时,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有关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时, 保险人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费的减少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据以确定保险费的情况发生变化, 按照保险合同或保险法律规范的规定, 减少原订、原收保费。如本法第38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 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 1 ) 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 ( 2 ) 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

 ( 三) 保险费的退还

 保险费的退还指保险合同因法定原因无效、终止或解除时, 依照本法的规定, 保险人应当退还保费或不退还保费的情况。本法规定的退还保费或不退保费的条款有下列诸条:

 1. 本法第17 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费; 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 本法第28 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 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人寿保险合同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情况外, 不退还保费。

 3. 本法第39 条规定, 保险责任开始前,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 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4. 本法第54 条规定, 订立人身保险合同,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 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在扣除手续费后, 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人身保险合同除外。

 5. 本法第59 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而解除时, 投保人已交两年以上保险费的, 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退还投保人; 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 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6. 本法第69 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解除合同, 未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 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保险费。

 7. 本法第43 条规定, 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 在保险人赔偿后30 日内, 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 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的以外, 保险人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 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 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 退还投保人。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0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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