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险的作用—你不可不知的好处

2020-07-17
合理的保险规划的作用

什么是房贷险?房贷险有什么好处?人们往往在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时候才想起保险的好处,殊不知保险是越早投保越有好处。

上海“11·15”特大火灾发生以后,让房贷险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据上海保监局网站信息显示,截至11月23日中午,经排查,上海“11·15”特大火灾共有9家产险公司涉及赔案58件,其中,房贷险18件,保额1197.31万元。房贷险的重要性在经历了这次火灾之后再次凸显。

房贷险概念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房贷险包括了房屋险和还贷保证保险,是既保房屋又保人的。房屋险保的是房产的安全,如遭受火灾、爆炸、暴风等造成损失的赔偿。还贷保证保险则是在借款人因意外伤害而丧失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还款的保证保险。它的基本操作模式是: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向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

什么是夫妻房贷险?

夫妻房贷险,保险对象由一人增加到了两人,即无论投保人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遭受保险事故,夫妻双方的还贷责任都将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它是继强制房贷险取消之后,升级后的一种新的险种。在贷款期间,万一借款人因意外导致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即代为偿还相应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既不向借款人或其家人追索代偿款,也不收回购置房产。因此投保人获得保障的几率大大增加。另外,保险期限可以自主选择。

原强制房贷险局限性

看似保障齐全的房贷险之所以受到借款人的质疑,除了其强制性外,还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其一,房贷险由贷款人购买,第一受益方却是银行,实际上是银行避风险客户掏腰包。其二,房贷险保费的计算包含了房屋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部分,而对绝大部分借款人来说,房屋出现风险的几率很小,仅需要还贷保证保险即可。

强制房贷险取消

人民银行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立了房贷险强制保险的地位,8年来,商业银行一直将此险种列为按揭业务的必要条件。但从06年起,由于房贷险业务不断松动等诸多原因,商业银行开始陆续取消房贷险的强制做法。06年6月底,保监会下发通知,对房贷险的贷款金额、保险期以及缴费方式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力促房贷险的升级换代。

据了解,2006年以前,房贷险曾是商业银行审批房贷的必要条件,购房者只有购买房贷险才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2006年,大部分银行已经不再强制要求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甚至银行打出“非强制房贷险”吸引客户。实际上购房借款人购买房贷险的比例相当低,相当部分人在购房时为了省下几千元,就放弃购买房贷险。而大多数贷款买房人在提前还清房贷后,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将房贷险退保。

据有关媒体报道,根据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统计,截至今年10月31日,由于退保金额大于保费收入,全市房贷险业务账面收入为-5817万元。全市财险公司中,至少有20家公司房贷险业务收入为零,11家公司账面收入为负数。面临如此尴尬局面的房贷险,真的“一无是处”吗?其实并非如此。

房贷险,即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对于房贷险而言,买房人是投保人,保险费由投保人支付,银行是受益人,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银行作为受益人获得保险金。目前市场上的房贷险由两部分保险责任组成:财产损失和还贷保证。一旦房屋出现因火灾、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发生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或者是贷款人出现死亡和重大伤残时,保险公司将代为偿还全部剩余贷款。

看来如此重要的房贷险却被冷落多年,其实是有深层次原因的。一方面,是条款上的苛刻。如“房贷险”条款中明确规定,因为战争、自杀、酒后驾车等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将作为免责条款,投保人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对于失业等因素造成被保险人无法还贷,也不予理赔;而在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倒塌中,则规定如果是地震不能理赔。

另一方面,房贷险保费曾一度采取由银行一次性代收的方式,保险公司也一次性向银行支付全部手续费。但按规定,如购房者提前还贷,保险公司需将未到期责任年限的保费全额退还,但银行却不会返还已经收取的手续费,因此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也不高。

实际上,保险公司发展房贷险,最担心的是客户提前还贷问题。这一问题如今可以更灵活地处理。有专家指出,为了避免房贷险退保房屋处于脱保状态,保险公司还推出房贷险和家财险转换的服务。当客户办理房贷险退保之后,可以用全部或部分的退保金,以较为优惠的价格投保家财险,获得家庭财产、家庭装潢、人身意外、个人责任在内的综合保障。

此外,保险公司应加大房贷险的产品创新力度,让客户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业务发展,使逐渐被人们所忽略的的房贷险“咸鱼翻身”,同时也能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保障。

如何让房贷险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问题一银行是房贷险第一受益人?

银行和政府要求保房贷险的目的:一是保证贷款最直接和有效的收回,二是保证房屋作为抵押物的安全。因此,发生大额的赔款应首先保证归还银行贷款,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在出事后保证还款,银行也可以不享受赔款,但是必须保证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保险公司是为银行和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的,是按照银行和投保人的约定提供服务,保险公司不能指定受益人。在贷款合同中,银行要求作为第一受益人,也可以理解为合同的约定义务。因此,在还清贷款前,房贷险是不能变更受益人的。

问题二房贷险交多少谁说了算?

目前,本市开办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财险公司包括人保、太平洋、太平等多家保险公司,但其条款、费率、手续费标准,以及保单的格式目前均不统一。

据记者了解,天津市房贷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银行的规定计算,一般按照房屋的购置价或贷款本金加利息计算,个人不能自行确定。保险费率是按照贷款年限有所不同,但保险金额不随贷款年限变化。

问题三:提前还贷退保不合算

由于央行提高了贷款利率,近来很多有偿还能力的人选择了提前还贷。当他们得知能够退保时,又急匆匆办理退保手续。但中国人保天津分公司个险营销部副总经理崔志勇告诉记者,提前退保,保险人不仅会损失一部分手续费;一旦房屋出险,就会落得房、财两空的境地。

问题四:房贷险现在也可保生命

去年,在原有《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基础上,人保财险又推出了《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两个条款的主要区别是房贷险综合险除负责赔偿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损失外,还负责借款人因意外伤害死亡和高度残疾后,保险公司将赔偿其所欠的贷款。而前者只负责赔偿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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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财你不可不知的优势


没有人可以预测未来,我们都不知道将来我们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说未来是无法预知的。然而,你却可以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好好地计划它。一切都要有计划和安排的,我们能够自己未来的就是来自现在的一份保障。

健康与财富是所有人的追求,那您认真想过吗?为什么有的人辛勤工作,辛苦一辈子也难改变贫困生活的现状;而有的人付出有限的辛苦,但他的财富增长却很快;为什么有的人一辈子在存钱却还是贫困一辈子;而有的人只穷一阵子,却能受益一辈子;为什么有的人只富一阵子却不能富一辈子。难道,真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吗?

一、观念带来财富

事实并非如此,无数的事实告诉我:贫富之分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天生就聪明、有能力。而在于他的观念,在于理不理财,和怎样理财,不同的观念产生不同的结果,不同的理财方式带来不同的生活品质。

改革开放初期,是实业投资的时代,更是一个简单的钱换物、物再换钱的时代,那时候很多人抓住了机会,成为财富的先行者,但其中有些人由于自己的理财观念与方式,未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后来又重新返贫。当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更是靠钱赚钱的金融投资时代。世界是上真正富有的人不是只会工作和劳动的人,而是真正懂得金融投资的人。如今的财富之路是金融投资,用钱赚钱、借力生财更是智慧的表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赚钱的大好机会,我们大多数人没能抓住,现在正面临可以借力的又一次历史机遇,您该如何把握?要知道,谁能把握这次机会,谁就能把握未来的美满幸福。

二、财富是理出来的

现代汉语词典对理财是这样注释的:管理财富和财务。还有专业书籍对理财是这么下定义的:理财是一门赚钱、花钱、省钱的学问。更有财场中人们认为:理财是为了让资产保值增值、让钱生钱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那么对于一个人或一个家庭而言,理财到底包括什么呢?综合有关专家的种种说法,概括起来,个人和家庭理财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应急准备金、负债管理、风险保障、风险投资。因此,所有的理财活动都是围绕这四个部分完成的。

那么,该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理财呢?当今时代的理财已不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勤俭节约,更重要、更深层次的理财内涵是要将家庭资产结构调整到科学、合理的水平,也就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金融资产。

很多人都知道有用工作和劳动赚钱、用钱赚钱、用时间和健康赚钱、以及用毕生的节约和节税挣钱这四种挣钱方式。但人们仅只认同用工作和劳动挣钱这一种方式,是远不够的,殊不知,这四种赚钱方式的每一种都属于家庭生产力的一个组成部分,都是属于理财的内容,都能给家庭带来经济效益。理财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有备无患”这个成语不是古人随意造出来的,它是对无数事实的总结是千真万确的真理。有了充分的理财准备,才能做到无患,无患就意味着开源增收,在某种意义上讲,理财产生的效益会远大于单纯靠工作和劳动创造的收入。

暂时贫困并不可怕,目前富有也不牢靠,可怕的是无论贫困或富有都安于现状。可以肯定的是,人生长河不会永远风平浪静,只要积极寻求稳健的投资理财方式,尽早规避风险,及时把握具有良好成长性的投资理财产品,加以中长期的时间积累,让资产结构合理化,使部分资产成为合法、免税,谁也无法拿走的真正的自有资产,变富和富上加富就是必然的。

世界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说过:人最难的是赚到第一个一百万,赚到第一个一百万以后,赚钱就不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打理这已经赚到的一百万,如何让一百万赚到更多的钱才是更重要的。由此可见,决定财富的关键不是您赚了多少钱,而是如何管理您赚到的钱。

三、别让风险暗算你的钱

人和神之前有一个最根本的区别:那就是神知道未来,而人不知道。所以,如果您承认自己是一个凡夫俗子,您就得承认自己无法预测未来,无法预知在将来的某一段时期内很多事情的发生可能会给您的金钱带来损失,比如说利率、汇率、政策、价格等等。那么不理财的风险到底在哪里呢?

不理财风险之一:本金损失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亏本,这种风险由于货币的数目明显变少了,所以显而易见。

不理财风险之二:通货膨胀当今通货膨胀大于存款利率,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从国家整体利益上看:保持适度的膨胀率,有利于刺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通货膨胀持续存在是必然趋势,但对个人和家庭经济而言,它意味着我们收入的购买力在降低,资金在缩水。

不理财风险之三:管理风险假如您集邮,但由于您平常没有很好保养您的邮票,结果邮票发霉、品相变糟,不值钱了。这时您就承受了管理风险带来的损失。管理是需要花时间和精力的,像买房、租房、收藏等理财方式,管理风险有时是很高的。

不理财风险之四:变现的风险在您急需现金的时候您的资产不能马上变成现金,这就是变现的风险。而有时您为了得到现金,只要将资产降低收益或降价出售,这肯定将给您带来损失。

四、理财的优先选择——保险

很多人都懂得投资理财,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但实际操作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呢?虽然我国现有的投资市场比较完备,可供我们选择的理财工具很多,但其安全性、获利性、流通性及保障功能却各不相同。

金融市场是一个充满风险、不确定因素和变动性的市场,对于家庭理财来说,资金安全和生活保障是第一位的。金融投资更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非专业人士,单靠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投资收益。因此,我们明智的举措就是要学会借力,借助于专家的智慧、专家的技能、专家的时间,借机构的力量、机构的优势、机构的财力来赚钱。只有扬长避短,借鸡生蛋,您的投资理财效益才会是最大的,您的家庭才会更加殷实、更加富有、更加具有高品质的保障。

保险理财的优势

1.保险理财产品兼具理财和保障两大功能。保险的保障功能可规避人生的不可测风险,给生活多一份保障,同时也体现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

2.保险理财产品大都采取复利计算。

3.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是资产配置的“保护伞”。长线是金,保险理财宜作为中长期投资,享受时间复利带来的红利增长。在资本市场上行阶段,期缴产品能够让进入的资金流抓住不同时间的投资机会,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4.在资产保全上优势突出。保险产品可指定受益人,从容安排未来财富。

银行理财和保险理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银行理财产品不带有保障功能,而保险理财则有死亡保险的保障功能。

变额寿险的缴费是固定的,在该保单的死亡给付中,一部分是保单约定的、由准备金账户承担的固定最低死亡给付额,一部分是其投资账户的投资收益额。视每一年资金收益的情况,保单现金价值会相应地变化,因此死亡保险金给付额,即保障程度是不断调整变化的。

万能寿险的缴费比较灵活,您在缴纳首期保费后可选择在任何时候缴纳任何数量的保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有时甚至可以不缴纳保费。此外,您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设定死亡保障金额,即自行分配保费在准备金账户和投资账户中的比例。因此,死亡保险给付通常分为两种方式:a、死亡保险金固定不变,等于保单保险金额;b、死亡保险金可以因缴费情况不断变化,等于保单的保险金额+保单现金价值。

变额万能寿险的死亡保险金给付情况与万能寿险大体相同。但需要注意,万能寿险投资账户的投资组合由保险公司决定,它要对保户承诺一个最低收益;而变额万能寿险的投资组合由投保人自己决定,他必须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一旦投资失败,他又没能及时为准备金账户缴费,保单的现金价值就会减少为零,保单将会失效,保障功能彻底丧失。

▲资金收益情况不同。银行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是单利,即一定期限、一定数额的存款会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收益空间。不论是固定收益还是采取浮动利息,在理财期限内,银行理财产品都采取单利。

保险理财产品则不同,大都采取复利计算。即在保险期内,投资账户中的现金价值以年为单位,进行利滚利。

在保险理财产品中,变额寿险可以不分红,也可以分红(目前国内大多属分红型的),若分红,会承诺一个收益低限分红资金或用来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或直接用来减额缴清保费;万能寿险也会承诺一个资金收益低限,通常为年收益4%或5%;而变额万能寿险则不会承诺,资金盈亏完全由投保人承担。您在选择变额万能寿险时要注意,某些代理人所出示的“资金收益表”只是保险公司以前的盈利情况,并不代表今后的“一定的”收益。

▲支取的灵活程度不同。银行理财产品都有固定的期限,如果储户因急用需要灵活支取,会有利息损失。

保险理财的资金支取情况分几种:

一是可以灵活支取,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部分领取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但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也同时按照比例相应地减少,会影响保障程度。如果全部支取,要扣除准备金账户的费用损耗(因为你已经享受了一段时间的死亡保障),因此只返还保单现金价值,会造成较大损失。现实中,很多保险公司的万能寿险产品为了满足保户的理财需求,在账户管理上讲求“保障少、投资多”的策略,如你缴纳10万元的保费,其中只拿出2000元用作责任准备金即可,其余9.8万用来理财,并且可以灵活支取。 

二是不可以随时支取,直到保险期满时,死亡保障金和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可以一次返还。

目前,各保险公司和银行推出的产品很丰富,除了以上三点主要区别,具体到每一家银行和保险公司,资金收益情况、现金支取相关规定及费用情况都不一样,您可视自己需要抉择。

五、投资分红型保险的优势

分红型保险是保险公司将其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在发达国家,分红保险已运用200多年,作为地狱通货膨胀和利率的主力产品,其主要优点在于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传统保单规定的保险金给付外,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提盈余的分配。目前北美地区80%的寿险产品具有分红功能,在德国分红型保险占有该国人寿保险市场的85%份额。投资分红型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具有风险低、收益高的特点,比较适合目前的中国投资市场现状,尤其适合希望自己的财务状况不会随着事业的起伏而大起大落,又不愿意自己花费心机打理财务的中产阶级。市场上有两种分红方式,而以保额进行分配的主要优势在于:有效降低管理费用、自动提高保险保障和有利扩大投资受益,因此保额分红不仅在合同一生效被保险人就能拥有高额的终身保障,而且从第一年开始就以高于所交保险费若干倍的保险金额为分红基数给客户分红,使客户每年的分红收益远高于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

六、借力保险公司理财投资

由于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专家理财团队和雄厚的资金,享有个人无法获得的诸多优惠政策,比如保险公司通过大额协议存款获得比个人存款高得多的利率优惠;保险公司投资国债、金融债券、AA+级以上中央企业债券等,以此保证收益稳定、安全;保险公司可按规定基金,并拥有独立的交易席位、手续费用低等优势。尤其是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十条”,充分明确了支持保险行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知道思想。保险业真正纳入国家经济罗盘,在国家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的背景下,却积极鼓励保险业资金直接入市和间接投资国家大型基础设施,保险资金收益空间扩大。“国十条”为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铺垫巨大政策空间,相关投资政策将逐步明确,包括将逐步提高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投资资产证券化、投资不动产和创投企业,鼓励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等,同时我们看到,随着《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表明国家保险监管和运作已趋于成熟,保单持有人的保险利益是有可靠保障的。保险公司好比投资理财的航空母舰,个人投资好比小帆板,普通百姓资金有限,投资专业水平也有限,为何不借助航空母舰的巨大力量,来为我们抵御风险、保障安全获得专家投资理财的成果,使自己有限的资金保值增值,实现投资利益最大化呢?

你不可不知的保险犹豫期


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对于保险的需求量也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人都买了保险。很多消费者由于缺乏保险知识,许多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并不知道有“犹豫期”。其实几乎所有的人身险种都设有犹豫期,这对于人们避免投保和投资的失误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多数人不知道保险犹豫期

在很多人的投保经历中并没有听说过买保险有“犹豫期”,对此专家分析认为,有些代理人害怕保险客户退保,有意隐瞒了保险“犹豫期”的说法。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回执单上的时间一定要消费者亲自签署,以避免个别代理人害怕消费者退保而篡改投保日期。

犹豫期有时被隐瞒

专家称:保险中的犹豫期很重要,它是对投保人的一个保护措施,拿到保险合同后要填写一个保单回执单,以签回执的日子开始算,10天之内投保人可以无理由退保,保险公司必须全额退保费。

在很多人的投保经历中并没有听说过买保险有“犹豫期”,对此专家分析认为,有些代理人害怕保险客户退保,有意隐瞒了保险“犹豫期”的说法。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回执单上的时间一定要消费者亲自签署,以避免个别代理人害怕消费者退保而篡改投保日期。

还有一种情况,合同已生效,但个别代理人故意不及时送给客户,等保单生效10日之后才送给客户,让客户不能在犹豫期退保。只要客户懂得保险法的,这种做法是无效的。

并非所有险种都有犹豫期

为了避免消费者买到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影响客户的利益,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犹豫期。提醒消费者,在熟悉保单内容的同时,也要了解保险中的“犹豫期”,它的设置能为客户带来很多便利。

大多数保险都有犹豫期,但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有犹豫期。一般来说,人身险产品超过一年期以上的和新型产品,像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有犹豫期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投资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资者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每份保险合同都约定有这个条款,投保人在阅读保险条款的时候要看清楚。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告知保险消费者“犹豫期”。

投保犹豫期空子钻不得

据介绍,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它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如果认为险种不适合自己,可以退保。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而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不仅短期人身险无法享受到全额退保,目前不少公司虽然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时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据保险专家介绍,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中,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如期退还,可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保险专家提醒,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很便宜,一般不超过20元,而且保障较为全面,在旅行途中遇到的普通意外事件都可涵盖。有的还为旅途中的突发疾病以及高风险项目等提供保障,而普通意外伤害险并不会涉猎这些。犹豫期退保,意外险的损失远高于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的价格。更何况投保长期性保险手续较多,需要填写很多资料,如果仅仅为了20元钱就想钻犹豫期的空子,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不可不知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职场人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身边存在着健康隐患。重大疾病也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很多家庭倍感煎熬,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损失。但是对于大病医疗保险还有很多人不了解。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和化解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外的医疗费用风险,解决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由于各地政府经济水平不一致,下面笔者以河北省为例,进行讲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概念,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原则上由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缴纳,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对特别困难的参保人员,单位可酌情补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80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确定。随经济发展和职工收入提高,缴费标准可作相应调整。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核算?

首先有一个核心要点,如果被投保人身体状况不良,笔者建议首先考虑的是商业保险+社保的组合保障,因为靠社保来报销医疗消费是远远不够的。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看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核算和报销,首先,一般的大病保险是有观察期的,保单生效后90天或180天发生合同载明的大病,只需凭医院诊断证明书,不需要住院,就可以得到现金给付。这里有一个情况是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需要特别注意,如果被投保人在生病前一个月购买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第二个月如果得病,遇见这种情况时,因为被投保人没有过观察期,则是不能得到赔付的,如果核实是大病,一般公司将退还被投保人所缴保费,终止合同。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推出惠民新政策 首批17人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据介绍,虽然新农合现有的报销水平对农民治疗一般疾病能够起到一定的补助作用,但面对重大疾病治疗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农民仍然会望费兴叹。因此,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医疗保障”,已经成为提升广大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障需求的一个必然选择。

2009年3月,楚雄州政府成立了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调研工作小组,与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一道,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抽取了5个县(市)、15个乡镇、45个村委会、404户农户作为调查对象。调研结果显示,84.16%的农户要求参加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这些农户中,48.52%的农户愿意缴费20元以上参保。

2009年8月19日,云南省卫生厅召开了由昆明市、楚雄州、宜良县、个旧市卫生局和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参加的座谈会,初步确定楚雄州、宜良县、个旧市分别按照州级统筹和县级统筹模式进行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并在其后下发的有关通知中,委托云南人保健康具体经办。

首批17人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谢谢你们,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几日前,在芜湖一家医院的病房里,卧病在床的何德漾老人感激地说。在他身边,老伴正拿着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补助款91933.56元。

据悉,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芜湖于全省率先出台政策,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截至目前统计,首批符合政策规定的17位参保患者已经享受到该项待遇,共发放补助金920980.71元。其中,最高享受补助达149679.63元。

人社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这项保险切实有效地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为确保患者能及时享受到新政带来的实惠,医保中心就处理软件进行反复测试,确保运行需要。同时,制定了费用申报审核流程,安排专人做好受理工作,详细告知参保者手续及注意事项,方便办事。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0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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