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器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任何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2010年以来,各寿险公司都施展浑身解数力推分红险,分红险强势增长。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一年就有近百款分红险推向市场。“中国人寿的分红保险销售已过10000亿元,超越2009年房地产、基金等热门渠道,成为百姓理财首选。”国寿河南分公司产品部负责人介绍说。
而凭借分红险的累积优势,新年伊始,国寿有望挑战新年“开门红”。
抗通胀储蓄搬家,分红保险受青睐
据了解,分红险热销在于我国金融经济发展的不断好转,外部环境与内在动力一起促成。通货膨胀导致的储蓄负利率,让很多百姓增加了理财需求,而“楼市限购令”的出台,使得资本市场风险加大,让有稳定收益回报的分红险较好地成为银行存款的替代产品。从行业来说,监管部门对于寿险产品结构调整的要求以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分红险的增长也会带来一定利好。站在产品形态的角度看,分红险是最能体现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相结合的险种,可以覆盖教育金、婚嫁金、养老金等,有着确定的、固定的领取时间和领取金额,符合客户对长期财务规划的需求。
人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是一款针对儿童保障的保险产品。那么,这款产品有什么优势呢?少儿保险如何选择呢?
再过几天就是儿童节。如何让小孩健康快乐成长,总会更加牵动年轻父母的心。最近我们就收到不少读者的来电来邮,希望了解了解婴幼儿保险的情况,以便为孩子挑选一份合适的保险。有一位黄女士,宝宝要过三个月才落地,可是她现在也急急发来邮件,琢磨着如何给小孩买份合适的保险。
挑选合适的少儿险
1、家长首先要购买一定量的保险。严格来说,小孩在工作以前都将是家庭的净支出项目,发生意外与否都不会影响到家庭的收入情况,但是如果家长在此期间发生了意外,将会严重影响家庭的收入并直接导致少儿保障计划的顺利进行。其实一些纯保障型的险种,像意外险健康险等,保费都比较低但保险保障都不低。有些保险产品例如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一年的保费仅相当于每天少抽一包“利群”香烟的费用,但却能提供几十万元的保障。
2、如果家长在单位里享受的保障比较健全,也不想给自己买保险,则可以多考虑给小孩买点保险。对于少儿险,最大的风险是没有办法继续缴费。如果你的家庭资金比较宽裕,并且在未来十多年内收入都比较稳定,可以考虑上述分红两全类型的少儿保险;如果眼下收入不是很宽裕,或者眼下收入尚可但未来较长时间内不确定,不妨考虑中国人寿的“英才少儿”和新华人寿的“财智人生”等险种。
3、现在小孩感冒发烧,动辄住院,积累下来,花费也不小。在考虑购买上述险种的同时,我们强烈建议买点附加住院医疗险。这样,小孩万一生病住院,一些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并获得20—50元/天的住院补贴,还是很划得来的。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中国人寿
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您的首选。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为您提供:
成人保险金:您的孩子18岁成人时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22岁走向社会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创业保险金。婚嫁保险金:25岁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婚嫁保险金。保单红利: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投保范围:只要您的孩子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几种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简介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享有高额保障,保您福满一生。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案例说明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新华人寿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轻松理财好处多
轻轻松松投入,无忧无虑拥有,一份投资、多重功效。
满期领取收益好
保额自动递增,满期一笔领取,可作为教育金、养老金……尽享品质生活。
双倍保障身价高
身故全残双倍保障,彰显人生尊严,体现家庭责任。
关爱重疾范围广
33种重疾涵盖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有效规划健康未来。
保险责任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基本保额×10%+ 吉星高照所交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累积红利保额+ 终了红利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3种重大疾病
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点少儿投保 一生平安
未来成年 三倍保障
爱心投资 永无上限
高额返还 终身相伴
经营利益 分红连连
案例说明:0岁(出生满28天)男孩,投保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24420元。
基本保险利益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三周年生存,领取12000元生存保险金,可领取至终身。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25030.50元,第五年身故领 取131257.50元,第十年身故领取277777.50元,等等;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即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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