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校园安全”引热议 保险选到位了么?_保险知识

2021-06-17
安全保险知识

熊孩子的开学季,保险选到位了么?”随着9月开学季的临近,险企们纷纷瞄准了校园市场。事实上,随着校园安全事件的频发,愈来愈多的家长希望给孩子配置适合的儿童保险,以抵御形形色色难以预料的风险。那么,对于学生而言,有哪些保险需要被关注,又该如何配置呢?

意外保险:10岁以上少儿需侧重

目前市场上并不缺乏针对未成年人发行的险种,从儿童意外险、儿童健康险以及重疾险等保障型产品,到将儿童因过失而破坏的第三方财产纳入保险保障范围的“熊孩子险”,不一而足。业内人士指出,在给孩子投保时应先投保儿童期易发生的风险,即准则为先重保障后重教育。

由于未成年儿童好奇好动、自主能力差,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意识较差,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所以为孩子,特别是10岁以上的少儿规划保险时,首要考虑的险种应该是意外险。事实上,根据慧择网大数据,在为孩子购买险种的排名占比中,除了旅游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是家长的首要选择,占比17.1%,其次才是重疾和住院医疗保险。

而根据过往的理赔案例分析,“交通意外、溺水、摔跌伤、气管异物窒息、误服药物毒药、烫烧伤”是儿童因为意外而发生理赔的六大主因。总体来看,当孩子逐渐长大踏入小学校园,因为意外伤害的理赔案例明显增加,骑车、爬山等跌摔伤、出去玩水游泳而溺水、以及交通事故频发。而在学校发生儿童意外伤害的比例为12%。

目前相对其他少儿保险,少儿意外险的保费低,保额高,一般每年花上三四百元的保费,即可获得10万元保额意外伤害附加10万元意外医疗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身故理赔设限,不满10岁不得超过20万,10岁到18岁(不含)不得超过50万,所以保额需在此范围内。

疾病保险:覆盖医疗支出及重疾

由于儿童的抵抗力差且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往往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大病不犯、小病不断”是很多父母的共同感受。而少儿社保聚焦于“广覆盖、保基础”,因此自费药或一些自费项目的治疗都不能理赔。商业医疗险则可以弥补少儿医保在重大意外、重大疾病以及高端医疗服务需求方面的覆盖不足。

“在选择重疾产品时需结合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对于预算不多的家庭,可以考虑保障20-30年的消费型重疾,保障至孩子成人,届时再重新选择市面上已经更新换代的好产品;对于预算充足的家庭,则可以购买终身重疾险,年龄小费率低是很大的优势。”保险专家建议。

骑行意外险:理赔环节很重要

共享单车的普及,解决了人们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也成为部分学生的通行选择。在使用便利的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城市道路状况较复杂、有些地区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不完善、不同品牌共享单车性能不一也令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暗藏风险。  

从今年4月起,支付宝联合部分单车品牌推出骑行送保障的活动,3个多月来,用户通过支付宝进行共享单车的保险在线理赔已经有110例理赔完毕,理赔金额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承保上述保险的国泰财险数据显示,在用户受伤的案例中,大部分是因为单车部分零部件瑕疵(刹车松懈、座垫滑落)等问题受伤,还有一部分是紧急避让汽车、三轮车或突然冲出的行人,或高空落物、井盖等等问题摔倒。

而就在上月,国内共享单车领域首例身故保险理赔案完成首笔赔付,也给共享单车的用户敲响了警钟。事实上,随着《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人身意外伤害险成为共享单车的标准配置,部分平台已在APP中设立明显、易达的板块或链接,来为用户了解保险条款和申请理赔提供便捷的通道。

对于选择骑行的学生而言,需要做的则是通过了解保险条款进而规范自身骑行行为,并且及时地保障自身利益。此外,亦可根据个人需求额外配置“出行保·市内畅行”等意外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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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引热议:买养老保险有必要吗


“养儿防老”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养老问题成了摆在国人面前的新问题,购买养老保险有必要吗?有什么好处?

养老保险已经悄然进入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部分人都知道买保险累来保障自己退休后体面的生活,那么具体购买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呢?

(一)老有所养。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终其一生,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二)基本生活有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随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三)没有职业差异。无论是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还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只要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就可按同样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享有养老待遇。

(四)流动不影响待遇。劳动者在所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工作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体帐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

以保险的方式储蓄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时尚,同时也体现了一种观念的改变和好习惯的养成。来解决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以及减轻未来不可预知风险所产生的负担。

个人买养老保险有必要吗?

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养老保险需要时间的积累,因此提前进行规划很重要。

买商业养老保险有必要吗?

现在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来说保障费率比较低,如果你有能力,省出一点钱,买一个个人年金,那你在养老的时候,老年退休以后,从社保能拿一部分钱,自己从保险公司还能拿一部分钱,这样对你的养老生活就比较宽裕。所以这些东西,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实际上确实是我们有所必要的,有的时候你说花钱白花,其实没有白花

每个人对退休后的资金需求是不同的,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主要取决于自己对未来生活的安排。

将退休后资金需求减去退休后可获得的收入,算出养老资金缺口,并确定商业保险金在填补这个缺口中占到多少比例,就可以反推出每月或者每年需要多少商业养老金,就能马上确定保额了。

退休后的收入来源包括社保养老金、固定资产投资收益(如房租)、股息分红和其他固定投资收益、子女赡养费等。如果您年轻的时候投保了商业保险,退休时不是又多了一项收入来源吗?

比如,您准备60岁时退休,估计退休后每年的资金缺口为10000元,如果打算完全用商业养老保险方式来弥补这个缺口,那么就可以选择60岁以后每年能领取10000元的养老保险产品;若准备60%用养老保险方式填补,其余40%另谋他途,可能就只需要选择年领6000元的养老保险产品。

当然,最终确定保额时还要估计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若测算的保额对应的保费大大超过自己目前的承受能力,那就只能先降低保额,再寻求其他更高效的渠道。

备战开学季教育储蓄保险如何选择


以前一直低迷的儿童险近些年来却成了众多保险公司的必争之地,随着暑假的结束,新的学期将面对越来越多的教育开支和日益高涨的求学费用,很多家长在为子女的教育支出而忧虑,如何选择一款适合的教育储蓄保险,为孩子未来的教育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成为家庭的重要理财项目。

教育储蓄保险,实质上就是教育金保险,是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生长阶段的教育需要提供相应的储蓄保险金。教育储蓄保险的产生使得被保险少儿在一生的各个特定阶段需储备一笔基金,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

5月30日,哈市南岗区的柳先生为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购买了一份儿童保险。他说,每年儿童节他都会送孩子一些礼物,亲朋还会给小孩子一些礼金,但怕小孩子养成攀比的习惯,于是决定开立一个保险账户,既给了孩子一份有价值的礼物,还能培养孩子的理财习惯。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教育金、创业金等招牌,都非常吸引家长的“眼球”,各家保险公司在“六一”期间推出的一些优惠措施,也吸引了众多家长购买理财产品,作为礼物送给孩子。

除了保险产品,教育储蓄也是家长们热衷的少儿理财产品。每年“六一”和新学期开学期间,都是教育储蓄办理的高峰期。许多市民前往银行咨询教育储蓄的办理方法。据哈市某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工作人员介绍,从5月中旬至今,教育储蓄新增账户比以往增加了30%%以上。

同样是储蓄类的保险产品,少儿险的保费通常要比成人高出20%到50%不等。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少儿险是效益较高的一类险种。因而每年到了“六一”前夕,保险公司都在积极备战少儿险市场。“六一”既是少儿险销售黄金期的开始,也是少儿营销的揭幕战。哈市一保险公司个险部负责人说。

据了解,一般在六、七、八月是少儿险销售的黄金季节,“六一”儿童节恰恰是销售黄金季节的开始。各家保险公司近年来都开始花很大精力去研发能够吸引家长投保的少儿保险,而少儿险的销售情况也证明了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少儿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客户开发对象。

据介绍,狭义上的少儿险大多承保年龄在16或18岁以下,而当到被保险人25岁左右成年后,进行满期给付便终止合同。“如果保险责任放在25岁以下,保险资金运作周期有限,客户赚不到什么钱,而公司也赚不了什么钱,只有渠道获利,所以必须放长投保期限,对公司和客户才都有利”,某保险专家介绍。由于按照寿险产品的定价规律,年金类等产品通常是被保险人年龄越低,费率越便宜,而以未成年人为被保险对象的保单受益人而投保的父母。当产品的保险期限逐渐被拉长到60甚至80多年的时候,一些父母开始用给孩子投保年金类产品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低成本养老。这些都促使了少儿险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并开始成为高赢利的一个险种。

选择教育储蓄保险的注意事项

1、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

2、应问清楚豁免条款范围。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3、购买教育金保险须小心流动性风险。教育金保险的缺陷在于其流动性较差,而且保费通常比较高,资金一旦投入,需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保费给保险公司,属于一项长期投资。

4、购买教育金保险时应兼顾保障功能,以应付小孩未来可能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等风险;

5、家长在为孩子购买教育储蓄保险时应巧用组合,即在小学4年级前采用教育储蓄保险来做教育规划,在小学4年级后可采用“教育保险+教育储蓄”的组合方式。

6、教育储蓄保险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

7、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再继续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试点引热议 “看小病”究竟该如何解答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近日“医保等按人头,每年出百元左右,请医生给居民瞧小病。”的试点工作引起人们热议。

其中“看小病”热门看法不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陶红兵认为,多地推出医保等按人头出钱给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种基本医疗服务是可以称为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小病”的。但严谨地说,学术上对疾病并没有大病、小病之分,只是就医疗费用、治疗效果、个人可负担性等方面,大致区分出大、小病。在此基础上,决策层结合财力状况,制定有关政策。

基本医疗服务应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和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和适宜技术、基本药物和基本设施,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可承受范围内为国民公平提供健康所必需并且成本效果比比较好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必需性、公平性、可及性和经济性等4个基本属性。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即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基本、体现社会平等权利、人人都能公平享有、政府和社会能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主要体现政府责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密切相关,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源解决尽可能多的健康问题。

同时,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住院服务、急诊服务、门诊服务和特殊病种服务以及相应的基本目录。基本目录是在确定病种范围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病种的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技术规范,梳理出这些病种诊疗所需的诊疗项目及其所需的药品、设施目录,从而划定基本目录范围。

北京市高温津贴如何发引热议


中国多地高温,北京刷新1951年来纪录

5月29日北京市发布高温红色预警,这是北京市首次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也是历年以来最早发布高温预警的一年。

本月28日,北京就出现日最高气温超过35℃的高温天气,29日气温继续上升,市内大部分地区日最高气温超过38℃,其中城六区以及昌平、顺义、通州、大兴和房山部分地区达40至42℃。

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高温天气会给城市、交通、用水、用电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也会直接危害人们的生活和健康。

降水是水资源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大气、地表和土壤的水分变化,通常以降水的短缺程度作为干旱指标。连续3个月降水量比常年偏少25%--50%定为干旱,偏少50%以上定为严重干旱。干旱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可能造成城市供水不足,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干旱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二级,分别用橙色、红色表示。

突如其来的高温让人们有些措手不及。实行了多年的高温津贴政策还从来没有赶上过5月份气温就飙升至40℃的情况,而今年恰巧碰上了,就显得很尴尬--高温津贴到底是该按月份发放,还是根据天气状况发放?这一问题引来了大家的热议。

高温提前,本市津贴“等月份”

北京市的高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其中,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的标准发放。

事实上,过去的几年,35℃以上的高温天气也都出现在6至8月,5月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极端热天。高温津贴的执行并没有遇到制度上的障碍。但今年的高温天气来势汹汹,5月下旬竟然就出现了40℃的高温。气候形势有所变化,高温津贴的政策能不能变通一下,非要按照6至8月的时间范围执行吗?

国家标准,津贴发放看气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副秘书长金晓莲表示,北京市规定6至8月支付高温津贴,但是这并不是说只有在每年6至8月期间,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才有可能获得这项福利。因为,按照国家安监局、原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在2012年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但是,由于北京市的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不像天津是按天计算按月发放的,这样就造成一个问题,5月就只有几天的时间是高温,是不是可以将月标准折算成天数来计算高温津贴?但是不管怎样,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四部委的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金晓莲说。

别找借口,津贴应计人工费

金晓莲说,高温津贴虽然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笔金额不大的钱却往往难以落实。就她所了解的情况,高温津贴的发放还是以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执行的好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差些。特别是那些服务性行业的企业,比如餐饮、快递服务、保洁等,还有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企业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也比较差。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能按时足额发放的也比较少。

在一些类似的劳动纠纷中,有建筑企业提出,之所以不发,是因为工程款里没有高温津贴这笔钱。

“但是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文件中规定,人工费中的津贴补贴部分包含高温津贴以及防暑降温福利、劳动保护费用。也就是说这笔钱已经是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中的,施工单位没有理由说不发。”金晓莲说。

开学季 家长如何给孩子选择教育险?


教育金保险是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生长阶段的教育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险金,暑期将止,新的学期即将到来,不少家长对教育金保险的选择产生了不少的疑问,教育金保险的作用是什么?为何有人说教育金保险还不如定期存款呢?今天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问:选择教育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在考虑保险保障之前,先明白购买保险的几个“先后”:先保障后理财;先大人后小孩;先重点保家庭经济支柱后保其他家庭成员;先人身保障后财产保障。

问:教育金保险 什么时候买最合适?

答:儿童教育金保险在孩子5岁前投保相对最为合适,因为投保时间越早,积累的教育金越多,年缴费越少,保障也越早。

问:教育金保险有哪些分类?

答:从产品保障期限来看,主要分为终身型和非终身型。

1、非终身型教育金保险一般属于真正的“专款专用”型的教育金产品,也就是说,在保险金的返还上,完全是针对儿童的教育阶段而定,通常会在孩子进入高中、进入大学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始每年返还资金,到孩子大学毕业或创业阶段再一次性返还一笔费用以及账户价值,以帮助孩子在每一个教育的重要阶段都能获得一笔稳定的资金支持。

2、但终身型儿童险会考虑到一个人一生的变化,教育金仅是其中考虑问题之一。

问:教育金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答:作用可以分为四种:保费豁免,强制储蓄,保险保障,理财分红。

1、“保费豁免”功能 所谓“保费豁免”功能就是一旦投保的家长遭受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所有未交保费,子女还可以继续得到保障和资助。

2、强制储蓄的功能 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和孩子未来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来为孩子选择险种和金额,一旦为孩子建立了教育保险计划,就必须每年存入约定的金额,从而保证这个储蓄计划一定能够完成。

3、教育金保险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所以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4、教育保险同时也具有理财分红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它一般分多次给付,回报期相对较长。

问:给刚出生的宝宝考虑教育金险好吗?

答:其实给宝宝买教育金保险还是很好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教育金保险和其他途径的教育金筹集方式还是不一样的,最主要的是教育金保险可以附加豁免功能——如果投保人身故或残疾,剩余的保费可以豁免,这样宝宝的教育金不管投保人是否发生风险,这笔基金一定可以实现。当然,做教育金规划还是要考虑自己实际的经济情况来做。

问:少儿的教育金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答:少儿教育金保险与其他所有带有教育金计划的理财保险不同,少儿教育金保险所突出的是专款专用、保障基础、豁免优势,并且它从产品保障期限来看,主要分为终身型和非终身型。

问:教育金保险投保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答:教育金保险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所以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问:能不能给在选择教育金保险的家长一些投保建议?

答:当然可以,从保障内容上看,教育金保险通常仅仅能够提供身故保障,意外伤害、疾病等都不在保险的范围内。所以,家长还应考虑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选择附加保障高的意外险、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保险等。这样就不至于出现买了保险却没有保障的尴尬。 

另外,教育险应选具有投资功能的险种,如分红型产品、投连型产品等。分红型教育险收益并不高,但以稳定见长,保障功能非常明确。投连型教育险,增值账户预期收益较为可观,但风险也相对比较大。

保险知识汇总,各界热议社保税 戴相龙明确回应“不会双重征收”


正当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所说“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议论纷纷之际,4月2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中国经济招待晚宴”上作出明确回应,他表示,社会保障税开征宜早不宜迟,相关税制设置应避免双重征税。

戴相龙表示,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使得社会保障基金获得一笔固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是很好的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的高福利国家都有社会保障税费制度,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一种的目的税,特别的医疗、失业福利和养老金筹资的政府收入的补充来源,从发展趋势看,社保税费改革并不是简单的费改税或者税改费的问题,但可以肯定,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大势所趋。

不过,他同时强调社保税开征涉及到现在的社保体制费改税问题上避免双重征税,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的情况,财税部门设计的时候,会考虑到税负问题,不会双重征收。

确立合理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完善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问题。通过现有筹资方式存在问题和开征社保税必要性的分析,旨在从税目、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制等几方面提出我国社保税的税制设计方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重庆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等建议,将目前的社保费改为社会保障税,尽快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议程。这一呼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回应,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撰文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说,社会保障税只是将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由“收费”改成“收税”,纳税人的负担不会增加。“个人缴费部分三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20%,它也已经在做,将来变成税也没有问题,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指出,开征社保税后,目前的社保费就会取消,不会存在既有费又有税的情况。杨卫华进一步指出,与社保费不同的是,社保税对应的是整个社会,而不是某个人,也就是说,税款征上去后,由整个社会来开支。

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透露,未来社保税开征后,可能将由国税征收。对于社保税开征的时间表,刘桓分析说,年内开征的可能行还是有的。但是大多数财政部财税所的专家都认为,“十二五”期间开征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中国人寿分红红利多少引热议


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许多消费者利用保险理财,分红险成了众多市民的选择。每年第二季度,保险业都要接受“大考”,很多分红险消费者分外关注各公司即将派发的《红利通知书》:分红了多少?中国人寿分红红利多少?和银行利率相比是不是亏了?有些人甚至会因为红利低于预期而退保,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业界一再呼吁:消费者一定要充分了解分红险的保障本质,理性看待其保险收益。

分红保险提供的产品收益包括三个部分:保险保障、保证收益和红利。其中能给予消费者的“确定回报”,一是保险保障,如消费者在生、老、病、死、残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俗称“保底收益”,目前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上限为保监会1999年确定的2.5%。

在“确定回报”的基础上,保险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分配来自公司经营盈余的红利。根据监管规定,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可分配盈余的高低,受资本市场、资产规模、投资策略、责任赔付及成本开支等因素影响,每年的盈余有波动,红利也随之波动,有的年份高,有的年份低。换言之,分红险可分配盈余高,客户所得的红利便“水涨船高”,上不封顶;可分配盈余低,客户所得的红利也低,但最低为零。

市场上分红险林林总总,究竟哪一款更“实惠”?专家提示,由于各险种的保费在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分配比例不同、红利计算基础不同以及各公司投资、分红理念不同,对各险种一时一地的“分红力度”做简单对比并不科学。投保时,为保障功能计,应选择实力雄厚、产品开发能力强的公司;为长期收益计,应考察承保公司的投资能力。

中国人寿分红红利多少,专家表示作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寿险企业,近年来,中国人寿分红险投资资产快速稳定增长,到2011年底累计已经超过万亿。作为固定收益市场重要的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公司具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定价能力,通过对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创造了长期稳定的利息收入。作为A股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公司也有机会通过投资股票获得超额收益。因此,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资本市场跌宕起伏,但中国人寿分红险的投资收益率却始终保持稳定。

需要强调的是,保单红利是一个变动的数字,长期持有才能获得超越平均水平的收益。若投保者为一时收益下降退保,不仅保障利益和保证收益有折损需单方面承担较高的退保费用损失,也享受不到长期坚守所收获的较高收益。

值得期许的是,几年来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放开加速,保险资金有了更多的增值渠道和更广阔的获益空间。2009年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放开,2010年非上市股权及其相关金融产品,不动产及其相关金融产品的放开,都为保险资金拓宽渠道,分散传统渠道投资风险,匹配长期负债创造了条件。

中国人寿近期已经加大了另类投资领域的投资,特别是将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收益高、期限长的投资品种,优先配置在分红险账户,为长期收益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分红险介绍

凡出生28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福满一生,交费有5年和10年两种选择。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也可在55周岁和60周岁中二选一。“福满一生”的特点可以简单的概括为给付项目多,包括特别生存金、关爱金、福寿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领取福寿金年龄前,每年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同时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关爱金。

福寿金:按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到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满期保险金:年满75周岁,被保险人可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得到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在18岁到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有两种情况,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除此以外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知识,你的家财安全 你做的了主嘛


目前,市场上家财险分普通型和投资型两种。普通型保费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保险期限多为一年,保额从10万元到30万元。发生损失时,投保者只需将损坏物品的价格证明以及气象证明拿到保险公司,就可得到赔偿。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费不再退还,继续投保需重新办理手续。

投资型家财险保费较高,有的高达上千元,保险期限为三年或更长,投保对象也有一定针对性。例如根据自住者、出租屋的房东、租房者的需求不同,投保者根据需求选择相应产品。例如,某财产公司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的“出租无忧”,就是专门针对出租房进行保障的。这类保险可涵盖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如被保险人出租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发生火灾、爆炸、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漏电、煤气泄漏、房屋或室内物体倒塌等,造成房屋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的,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此外还有一些投资型产品,例如某财险推出“金牛第三代投资保障型家财险”,此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国债0.03%和随银行利率联动的特点,但这类产品每份保费5000元,投保人应量力而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家财险费用相对较低,但投保人也要精打细算。保险金额不要超过财产的价值,一般来说,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此外,将同一财产选择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也不会得到多份赔偿。因此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应注意原值投保。

此外,许多家财险增加了人身意外保障。投保人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来投保意外险,对于被保险人数,保险公司一般也有限制,如人保财险家财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同住在保险财产地址内,除家政服务人员外的家庭成员,最多5人。

不是所有财产都可参保

可保财产: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及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属于家财险保障范围。

不可保财产:作为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均为不可保财产。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三引导


保障重点看科幻片看多了,对那种拥有一个子弹、水、火都不能伤害的身体很是羡慕,要是我们也有这样一个身体,那还买什么保险呢,是吧?

可是,我们拥有的是一个由碳元素构成的身体,很容易受到伤害的,外星人之所以能屡次侵略地球,一是地球上的资源丰富,我想也因为地球人太好对付了,随便拿个什么东东都能把我们的身体打得稀礼花啦,支离破碎。(不过地球人也很厉害,总是没有让他们的阴谋得逞,详情请参考“拯救地球系列”影片。)除了从外部容易伤害外,我们的身体还容易从内部攻破,各种病毒啊,很轻易的就让你躺在床上面对医生的的亲切和残忍,面对家人的泪水和疲惫,面对孩子的希望和期盼。

所以,我们才有保险这个工具产生,就是为了在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后,提供一笔赔偿。我们刚才粗略的探讨了下,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原因,一是外部,一是内部的。外部的伤害,一般在保险里面叫意外,内部的毁灭,一般是疾病,最终的结果,一般分为身故、重疾、残疾、烧烫伤等几种。

所以,保险要保障的也就这几种:内部原因导致的身故、疾病、残疾、医疗,外部原因导致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烫伤等。

一般在专业的顾问那里,他会根据风险发生几率以及风险发生后引起的经济损失大小把这个排个顺序,明确哪些是最急切最重要的。

投保了财产险,也应自觉维护财产安全_保险知识


在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生成后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的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那么,是否被保险人就可以因此不必再关心投保财产的安全,不行使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呢?当然不是。事实上,保险事故发生后,即使被保险人获得了保险补偿,社会财富还是会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减少。

出于对保护社会财富的考虑,《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这条规定有以下几方面含义:

首先是明确了被保险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法律虽然只是明确了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但事实表明很多事故就是由于人们思想上麻痹、行动上违反基本操作规范造成的。如果在日常管理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就能最大限度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确定了保险公司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权利。这种权利有两个层次即进行安全检查和提出安全建议。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这种权利是有条件的,即进行安全检查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而提出安全建议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然后是赋予保险公司要求增加保费和解除合同的权利。被保险人如果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的维护义务,势必造成保险标的的危险系数加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维护安全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在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中进行选择,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是给予保险公司采取安全措施的权利。因为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法律一方面赋予保险公司行使采取安全措施权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明确了采取措施前应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以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0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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