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_保险知识

2021-06-17
给家人规划保险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惑:医保卡里的钱,到底可不可以给家人用?如果可以,该如何办手续?下面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医保卡的几个问题。

医保卡历年余额可给近亲属用,要符合三个条件

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的确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用。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中提到,允许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一些费用,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不过,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规定了两个范围

《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明确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规定了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比如说:孩子打流感疫苗,如果孩子的父母或爷爷奶奶等人的医保账户里有历年结余,就可以用这笔钱支付。不过,支付的形式不是直接刷卡,而是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举个例子,假设市民蒋女士看病所需的医疗费为1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符合报销目录的医疗费)为7600元,蒋女士享受的是企业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补偿比例,她可以得到5000元补偿,个人还需负担2600元。也就是说,蒋女士自付的2600元,可以从她丈夫或其他近亲属的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中支取。

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蒋女士近亲属个人账户历年余额需超过6000元,支付后不能少于3000元。

再打个比方,小王患了呼吸道疾病,用了500元医疗费,其中甲类药100元,乙类药300元,丙类药100元,小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为391元,按参保类别能报销60%即234.6元,补偿后个人负担156.4元。

像小王这样的情况,他自付的156.4元暂时不能用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因为申请支付的费用达不到2000元。不过,累计到2000元以上,还是可以的。

提醒:有些人或许在想,反正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按规定可以支付,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麻烦,不如直接拿他们的医保卡刷方便。这种行为就属于利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诈骗罪的最新解释,骗保3000元,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延伸阅读

医保卡里的钱怎么用?


缴纳社保,医保卡里会定期打钱,那么,医保卡里的钱怎么用呢?

医疗卡(也称为医疗保险卡)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电子专用凭证。以北京市医疗保险卡为例,介绍医疗保险卡作用以及查询和补办方法。

医保卡如何使用以及使用范围

(1)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用。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现金交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医疗保险卡的报销。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利用医保卡里面的钱,北大教授建议可以在医疗范畴内扩大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比方说,允许支付健身、预防和保健等方面的消费。如果医保卡还有结余,就需要考虑它的保值、增值的功能。

对于医保卡里的钱究竟该怎么用,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医保卡里的钱就应该用于看病买药。但是也有一部分市民对此持不同意见。

扬州市民:我觉得既然进入个人帐户的话,就是你个人的钱,你有权使用对吧,你有权决定你这个医保卡上面的钱用于哪个方面。

扬州市民:比如说我不生病,我不需要一直把这个积累在上面,我是希望能兑换现金。

根据国务院1998年12月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多少,公司买多少,个人买多少?

医保卡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如果医保卡内的余额不足时,可不可以本人自己充钱使用,这样的消费适不适用医保卡的报销?医保卡建立时一次性有基本基金一百元,然后每个月划拨几十到一百元到卡上。不能由个人充钱。

医保卡使用与报销方法?

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吗?是否合法?


医保卡中的金额如今很多省市都可以直接在线进行查询,社保卡属于个人财产,里面的金额是可以套现呢,有市民打起了医保卡的主意。赖某持父亲的社保卡在一年间恶意发生医疗消费超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份,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召开的医疗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上,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医保卡套现不仅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带来风险和损失,也给参保人带来损失。欢迎市民举报医保违规行为,举报有奖。

非法利用医保卡套现可获50%利润

“参保人陈某一直有慢性病,行动不便,需要到医院长期开药。保姆马某代劳帮他到医院开药,几次以后她发现有机可乘,刚开始是给自己开些药用,慢慢地她被药贩子盯上了,就开始大量地开药,再把药卖给药贩子牟取利益。甚至在雇主死亡后,她继续盗用该社保卡套药。前后金额高达20万元左右。”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处长肖敏静介绍,经过调查取证后已将陈某移送公安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3年有期徒刑。

肖敏静介绍,工作人员曾打过电话暗访,了解到用社保卡套药出来贩卖,大概能有50%-55%的利润。“深圳大部分参保人年轻、少疾病,个人账户积累较多。部分人认为个人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不法分子就抓住这个心理通过在医院蹲点、网络、街头广告灯不法手段散播信息,诱惑参保人。导致有些参保人只看眼前利益,宁愿自己损失资金主动参与套现,甚至没有认识到这种套现基金的行为是犯罪。”她介绍,还有两个案例,都是子女拿父母的社保卡套现,金额高的有40多万元,也被判处了2-3年的有期徒刑。

8个月查处违规金额130余万元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目前不法分子日益猖獗,而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很多人认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其实不是的,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住院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等,并不是个人的存折。因为深圳参保人医保待遇高,参保人只要个人账户的钱用完后,再看病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就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只要付30%。很多人就利用这个来牟取不法利益。”黄险峰介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患”三方受益达到共赢,市社保局自2012年4月正式成立医疗保险监督处,主要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服务情况监管工作、参保人就医行为监管工作、门诊大病待遇审批等。

据介绍,去年4-12月,医保监督处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00余家,检查病历近1.7万份,共查出违规病历3000余份,涉及违规金额130余万元,核卡约10万人次(其中住院4万人次,门诊6万人次),发现冒卡住院、非医保记账住院6例。检查处方诊疗单等100余万张,违规金额63万元。共接受投诉举报80余宗,12宗立案调查,并全部结案,涉及金额25万元,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小知识:自2010年1月开始,医保个人账户新划入的资金专项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取药时可直接刷卡结算,不能自行支取。2009年12月31日前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仍可以自行支配。

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吗?怎样使用更合理?


医保卡减轻了群众看病的负担,为群众提供了健康保障,然而,有的时候医保卡上的钱用不完,难道就只能等着留给后代了吗?

在现有的医保卡设计中,每个月会有一笔钱存进我们的医保卡,这笔钱来源于我们医保费中的一部分,设计的意图是供人们在看门诊和买药的时候灵活方便地使用。为了避免人们把这点钱取出去,这卡上的钱不能直接取现,而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

医保卡里的钱是个人和国家两部分组成的,“医保卡划现金”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发现参保人将医保卡里的钱变为现金,将暂停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对相关药店也要进行处罚,终止其刷卡购药的服务。医保卡里的钱只能用于看病就医,支付个人住院费用,是用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但是现在很多人意识不到医保卡的重要性。因此,医保卡套现是绝对不允许的。

然而,当今社会医保卡套现现象十分严重,前不久,深圳有药店帮医保卡用户先买药,再把药品退回药房兑现医保卡内现金,受到相关部门查处。这一现象其实并非深圳独有。最近有报道说,在长春市的许多医院、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内,“医保卡换现金”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据了解,在当地,只要拿100元钱的药品就可以换到70元左右现金。

医保卡功能的扭曲,当然可以说与部分市民觉悟不高、个别药店惟利是图有关。不过,医保卡遭遇的这一问题,还不能从病人、药店的道德品行去找原因。先有医保卡的设计漏洞,才有钻漏洞的药店和患者。

要克服医保卡设计上的这一漏洞,首先要重新定位社会医疗保险的功能,究竟是保障市民抵御大病重病的经济风险呢,还是保障最一般的疾病花费?也许,在过去保险知识贫乏、保险意识淡薄、甚至人们对保险存在很多误解的时期,原来的设计体现了一种合乎人性的安排。到现在,人们的保障意识更明确,商业保险也非常广泛地渗透到生活中的情况下,相信更多的人希望我们的医疗保障集中在重大疾病上。那么,我们就可以考虑不要给医保卡存现金,把这部分资金节省下来,为重大疾病提供更多的保障。

那么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医保卡里的钱应该怎么用才算理智?其实答案很简单,医保卡里的钱,用来买药最明智。假如你月工资3000元,那么医保卡每月进账90元,个人和国家各交一部分。现在,为了眼前利益刷卡套现金,卡上钱少了,以后若是大病就医,就只能从兜里掏钱了。而医保账户除用于指定医疗项目外,还有积累作用,利息也不低。平时管理好医保卡上的钱,紧要关头才能提供充足的救命钱。“拿自己的钱便宜别人,做法就有点不明智了!”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是不允许对药物进行收售买卖的,因此药贩子回收药品的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可以成为“共犯”。

医保卡里的钱,取出已故老人卡里的钱需要办理公证


取钱只要是有卡有密码很容易就可以取出,但是如果不是本人又不知道密码甚至卡主本人已不在了,估计就要去柜台办理些手续了。一般对于这种情况银行办理要有一定的流程,也需要办理人提供相关的资料。

近日,有市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家里老人过世了,医保卡内还有几百元钱,想取出来但不知道密码,银行非让做个公证。”银行方面表示,医保卡里的钱算遗产,需要办理公证才能取,“办公证的钱跟医保卡里的钱差不多,所以就放弃了。这钱是不是就算送给银行了?”

对此联系了相关银行,银行人士表示:“医保卡里有两个账户,一是就医账户,二是金融账户。如果持卡人去世,其金融账户里的余额,家人在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可直接取出;如果不知道密码,则要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这种规定是对持卡人财产的一种保护,以防止出现相关纠纷。”

查询上述条例可发现,按照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的资格,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其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对有余额、长期不取的账户,银行会进行专户管理,“银行不会动里面的钱。以这位市民为例,尽管其现在计划放弃,但如果之后又想把钱取出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到银行办理手续。”

可能在申请提款人看来流程过于复杂了,但银行毕竟是涉及到金钱的地方,为了较少纠纷,避免不法分子有不轨行为,银行在一些业务办理上会多做些要求。不管要办理什么业务最好还是严格按照流程办事会更靠谱。

个人账户,北京市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张先生:听说北京的医保账户要封闭管理,以后里面的钱就不能取出来了。最近亲友都跑去银行排队取钱,弄得我心里也没底。假如以后我一直没什么病痛,也不用买药,那这钱不等于浪费了,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这笔钱取出来?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热线12333工作人员解答:最近的确有报道称,今年年底前,这些原本既可看病,又能做他用的医保个人账户现金将会被封闭管理,专门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但要明确的是,医保卡里能取出的钱仅仅是个人账户里的,其所占比例很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会各扣除一定比例,纳入个人账户。一般个人缴纳比例是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与员工年龄段有关。总体而言,35岁以下员工工资的2.8%是存在个人账户里的,这笔钱会按月汇入医保存折里。

全国大部分地区医保账户的钱都只能在医院或药店使用,不能随意支取。但目前北京每月都会按比例划入专为市民设立的北京银行医保存折,参保人员可随时取钱,这就无法保证专款专用。也就是说,现在的情况是将这2.8%的钱先收上来再发下去。

有不少参保人员担心,假如自己不生大病,这笔钱不就浪费了;还有人担心自己花不了的钱会“接济”那些常生病的人。其实这些担心完全没必要,因为即使医保账户在未来实施封闭管理,个人账户里的钱也不会被挪为他用。但具体怎么安排,还要看政策细则的规定。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什么时候实施这项政策还在研究中。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虽然是参保人个人的基金,但拿去兑换成现金,仍旧是违法违规行为;另外,按规定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一部分。可见,折扣兑现个人账户,无疑是杀鸡取卵,既损害参保人自己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参保人的利益;个人将从医院或药店购得的药品,转让给他人,属于非法行为,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0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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