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雇主责任险 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风险_保险知识

2021-06-16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雇主责任保险,是以雇主对其雇员(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在受雇期间执行任务时,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雇主责任险,能进一步减少用工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雇主责任险是什么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风险无处不在,其中,员工在日常工作期间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或患上职业病的风险往往不可避免,严重的甚至令个体的生命遭受威胁。那么,企业该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有效转移这类风险?没错,在做好必要的生产安全措施的基础上,借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险产品,可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在此之外,投保雇主责任险,更能进一步减少用工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四大保险责任所谓雇主责任保险,是以雇主对其雇员(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在受雇期间执行任务时,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M.Bx010.cOM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许多国家已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如早在2004年,英国企业的投保率就达90%以上。而在我国,由于目前尚未出台《雇主责任法》,因此,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一种契约责任,即雇主根据其与雇员订立的合同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该险种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可以续保。在赔偿限额上,通常以雇员工资收入为依据,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以雇员的工种、月均工资收入及伤害程度为依据)。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涉及四大事项

其一,雇员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于保险有效期内从事与其职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据法律或雇佣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

其二,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致雇员人身伤残、死亡的赔偿责任;

其三,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雇员的医药费,但此项医药费的支出需以雇员遭受前述两项事故而致伤残为条件;

其四,应支出的法律费用,包括抗辩费用、律师费用、取证费用以及经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代雇员支付的诉讼费用,但该项费用必须是用于处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纠纷或诉讼案件,且是合理的诉诸法律而支出的额外费用。

相关知识

平安雇主责任险条款有哪些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平安雇主责任险条款有哪些?

平安雇主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

A 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 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程度。

C 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

(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十二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

三、除外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四、保险费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根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单到期后的一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以调整支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

被保险人必须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五、赔款

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公司。

2、在未经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一年。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

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

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的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由于雇员从事工种的危险程度不同,对于不同工作类别,费率也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对于办公室职员和做秘书工作的雇员,费率较低;对于从事高风险行业工作的雇员,费率较高。建筑安装工程业、金属矿业等行业的费率是金融业、商业等行业费率的两倍左右,但比从事石油、钻井、深水、勘探、航空、航天等工作的雇员费率要更低。在购买雇主责任险要结合企业的自身的情况以及预计支出进行购买,由于雇主责任险能够减轻企业风险,因此是购买雇主责任险是非常重要的。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基本保险责任

雇主责任险的基本保险责任包括三方面: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包括长期固定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导致所雇用员工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支付的有关诉讼费用。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有关事故证明书、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等费用的原始单据及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保险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结案。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本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其发生伤、残、亡的每个雇员经济赔偿责任,在赔偿限额内给付下列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二)伤残赔偿金: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

一级 100%;二级 80%;三级 70%;四级 60%;五级 50%;六级 40%;七级 30%;八级 20%;九级 10%;十级 5%。

保险公司赔偿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最高人民币300元/每人)、医药费。本公司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取暖费及空调费用。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支付的本款项下的赔偿金额以保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限。

雇主责任险附加险

1、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雇主)因其疏忽或过失行为导致雇员以外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法律赔偿责任。

2、附加雇员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保雇员在执行公务时因其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且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附加医药费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因患有疾病等所需的医疗费用的保险。

人保雇主责任险及其投保的必要性


人保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对所雇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有与工作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那么,企业投保人保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好处呢?人保雇主责任险怎么样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人保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

1、承保对象:各行业的雇主,所雇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与雇主有直接雇佣合同关系的。

2、保险责任:现行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包括三项:一是受雇期间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或患有与工作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按保险合同规定给予的经济赔偿;二是所致伤残或死亡须承担的医疗费;三是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3、责任免除:一是战争和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亡或疾病;二是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疾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手术治疗所致的伤亡;三是由于被雇人员自己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四是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五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六是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4、保险期限:通常一年,期满继续保。

5、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是雇主责任保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它以雇员工资收入为依据,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并载入保险合同。各分项限额以保单载明的赔偿金额为限,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6、保险费:按不同工种雇员的适用费率乘以赔偿限额计算得出。

7、赔偿处理:死亡按保单规定最高额度赔付;伤残按保单规定最高赔偿额度乘以伤残等级赔偿的百分比计算赔付;医疗费按规定支付的合理医疗费赔付。

投保人保雇主责任险的必要性

在全球生产原料上涨、用工成本增加的大背景下,用人单位该如何兼顾成本和员工福利呢?保险专家认为,企业主可以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作为一项额外的员工福利,雇主责任险既可以满足员工的安全感需要,吸引员工、留住员工,又能通过小额保费支出转移企业面临的不可测人力成本。

风险总是无处不在,尤其是建筑施工、下井采矿等高危行业,几乎每天都有人祸或天灾惨案发生,无数生命遭遇严重威胁。常常是身体的伤痛已经造成,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却没有着落,令人寒心。而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又多是低收入者,单凭自身力量,无法负担这些突如其来的灾难所引发的巨额支出,而雇主责任险则能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除了能解决职工因公受伤后的医疗、生活费用问题,从企业角度来说,购买雇主责任险相当于为企业节省了一笔管理费用,而且,在当前员工流动性较大的市场现状下,还可以避免保险“真空期”造成的企业损失以及员工保障不周全引发的问题,因为社保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很难实现迅速转移,同时办理手续较为复杂,而为短期工作办理社保也不太现实。

人保雇主责任险——相关链接

人保财险独家统保外运长江雇主责任险

记者从人保财险江苏省南京市下关支公司获悉,该公司日前独家承保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统保项目,为4000多名员工提供雇主责任险保障服务,实现保费收入95万元。

2010年,外运长江资产重组,采用了新的保险管理和操作模式,根据“总对总”的保险招标协议,人保财险南京市下关支公司积极开展保险对接工作,协调处理承保、理赔等事宜,双方在船舶险、责任险、车险等项目上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为做好外运长江雇主责任险2011年度承保期间的后续服务, 人保财险南京市下关支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团队,具体负责承保、理赔、培训及风险管理服务等日常联系等工作,对业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与客户进行“一对一”沟通协调,还建立外运长江雇主责任险理赔快速通道,制定相关保险业务操作流程手册,快速启动报案接受、理赔处理等相关工作。

美亚雇主责任险怎么样


美亚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美亚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美亚雇主责任险产品内容

该险种协助企业对员工因工作遭受身体伤害所导致的财务和运营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保单的保障项目涵盖雇主依照法律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中,主险中涉及的法律责任体现在:根据工伤保险法律,企业须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支付全部工伤赔偿,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企业也须承担部分工伤赔偿。附加险中的合同责任是指对非工伤意外伤害所需承担的责任,本附加险加上主险,使保单构成24小时的全面保障。

以“毒”苹果事件为例:目前完成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员工中,58人因职业病而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为九级至十级,这些员工在离职后获得了7万元至14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雇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若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企业就可转嫁这部分风险。

美亚雇主责任险产品特色

美亚保险的雇主责任险有较广的适应性,其提供对暂未参加工伤社保员工的赔偿,填补了新进员工办理工伤社保期间的保障空白。并且,针对不在《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劳务派遣人员、借调人员、实习学生,美亚保险备有特定人员赔偿责任批单,可以使这类工作人员和正式员工同样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保险保障。在理赔方面,若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理赔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60天,确认赔偿后10日内支付赔偿金。此外,美亚保险可为被保险人提供工伤防损查勘和整改报告服务。

相关链接:雇主责任介绍

雇主责任是指雇主所承担的对雇员的责任,包括雇主自身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无过失行为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条件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着直接的雇佣关系,即只有雇主才有解雇该雇员的权利,雇员有听从雇主的管理从事业务工作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均通过书面形式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来进行规范。下列情况通常被视为雇主的过失或疏忽:

(1)雇主提供危险的工作地点、机器工具或工作程序。

(2)雇主提供的是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3)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过失行为,如对有害工种未提供相应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怎么选


单位购买团体保险能够有效的转移意外风险,在团体保险的选择上对于没有经验的雇主来说,是很的事情,一般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是最先考虑的险种。那么这两种保险有什么不同呢,对于雇主来说,哪种保险更合适呢?

被保险人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属于福利性质,能够使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是对企业的保障,对于员工来说没有过多牵扯。

保障范围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 伤 保 险 条 例》:

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理赔方面

雇主责任险赔的钱是针对投保者,也就是单位,是单位应该赔给职工的钱,而且职工在非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是不赔的,包括职业病伤害,误工费,诉讼费等。意外险赔的钱是赔给被保险人的,也就是受伤害者,不管保险公司赔给了被保险人多少钱,都不能免除单位应该赔给个人的钱,但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障是24小时全天候的。工作不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都赔。但是不包括误工,诉讼,职业病的伤害治疗。

例如,一个工人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花去住院费两万元。造成了残疾,要赔偿五万元。和单位达不成协议,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单位要赔偿七万元。承担诉讼费2000元。如果是雇主责任险,那么如果在保额内,保险公司会赔偿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费用72000元。如果是意外险,那么单位就要赔偿职工7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残疾金5万元(如果是一级残疾意外伤害保额五万的话)。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0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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