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家长,在给孩子买保险时,要注意三大问题:一是本金的安全,二是要有成长性,三是要具有非流动性和强制性。
具体表现在5个方面:
1、费用不宜太高。孩子的保险费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不应盲目攀比。一般来说,孩子的保费支出应该占家庭总收入的10%-20%左右。
2、缴费期不宜太长。保险费在家庭经济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少儿险缴费期应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后,可以自己选择适合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相对较长。
4、保障尽可能全面。一份完善的保险计划不单只弥补意外、疾病带来的巨大损失,还应在住院、医疗方面提供相应保障,使孩子得到最全面的照顾。
5、在投资回报方面应以教育金为主,并兼顾养老费用。
投保实例:李先生,外企的高级主管,月薪7000元,妻子是一名教师,月薪为3000元,有一个儿子,今年3岁。夫妻两人均有社保和医保,但没买商业保险。夫妇的存款也并不多。
专家分析:夫妇收入较高,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作,夫妇的保障还不充足。家庭保险支出的大部分应该用于父母的大病医疗、意外、养老保险支出,大概每年1万元左右;孩子的保障应该充分考虑意外、大病及教育金计划。
保险建议:
1、年缴费400元左右的意外险附加医疗保障
保险利益:保额5万元,意外死亡或全残支付保险金5万元,在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区内;参加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日常教学活动),或因参加上述活动而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指定的交通工具时遭遇意外,可以获得10万元保额给付。因意外住院医药费报销最高5000元,(免赔额100元)发生意外伤害每月给付2000元保险金,(最长20年),住院每天50元补偿。(有免赔天数)父母如果去世或者伤残可以豁免保费。
2、年缴费不到200元儿童大病险
保险利益:在保险期限内(合同生效90天后),如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初次接受手术,即可获得10万元给付金。
3、年缴费2000元左右教育金保险,缴费到17岁
保险利益:孩子15岁-17岁每年得到教育金2000元,18岁-21岁每年得到教育金1万元。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或失效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投保人主动要求退保,解除保险合同,也可能由于投保人失误,无意间让保单失效。其实,一旦过了保单犹豫期,无论哪种方式下的保单解除成本都会很高。下面我们不妨了解一下最常见的保单解除或失效的原因。
低成本的保单解除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高成本合同解除或失效
(一)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保险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公司。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不少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被发现投保时隐瞒事实,不但得不到赔偿,保险合同也立刻解除了。
(二)未及时续期保险费
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要按时交纳保险费。如果未按时交纳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在宽限期后,因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单已经失效,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不过,保单失效后还是可以补救的。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俗称“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三)犹豫期结束后解除合同
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俗称“退保”)。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一笔退保金。比起已经缴纳的保险费,退保金需要扣除保险公司管理成本、已经经过的保险期间的保障成本等等。所以退保金的数额不会太高。
实际上,无论是无意间的保单解除、失效还是主动退保,对消费者来说成本都很高。第一,保单作废后,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第二,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重新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提高。有时候甚至已经超过最低投保年龄而无法投保。第三,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直接的经济损失。
缴不出保费怎么办?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预料到保费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压力,在缴费时往往力不从心。这时,比起无奈地退保,不妨用用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对于在财务上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投保人,与退保相比,保单质押贷款对投保人更加有利,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不过,保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会收取利息,如果贷款期限较长,费用也是不能忽略的问题。
在保险走进消费者生活的同时,退保也逐渐成为了一件平常事。交费刚过了一年,退保损失近四分之三的例子也常常听到,不少消费者对该现象提出质疑,认为保险公司太“黑”了。为此,记者专程进行了走访。
客户退保损失多
在投保的头几年退保,保单现金价值很少甚至没有。若在投保保障型险种后的第一年退保,保费损失最大的达80%左右。以年缴2000元的一份保险为例,缴了两年之后想要退保,是不可能得到4000元钱的。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是造成损失的关键。
市民武燕在业务员的推荐下为自己的孩子投了一份养老保险,但很快就发现这份保险过于注重投资功能,每年需缴纳的保费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咨询保险公司后得知,因为过了保险犹豫期,现在解约退保后,能拿回的钱肯定比所缴的保费少不说,还失去了原有的生命风险、疾病风险、意外风险等方面保障。
据介绍,随着年龄的增大,新保单的保费会比旧保单高,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不佳,保险公司会要求客户重新体检,若体检通不过,轻者加费承保,重者拒保。
首年不适合退保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客户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保险专家称,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而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保险公司管理费和寿险营销员佣金两部分。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如某险种缴费期为20年,每年缴纳保费5000元,手续费占12%,那么第一个保单年度手续费可能占年保费60%。第二、三、四个保单年度分别占当年保费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等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个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此外,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佣金通常达到标准保费的20%左右,此后第2-5个保单年度才逐年递减。专业人员提示,实在要退保,也应该在两年以后,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而如果是分红类的险种,则建议保户三年后再退保,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有所升高,再加上分红,客户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甚至可以获取一定收益。
眼下上海正当酷暑季节,不少“驴友”纷纷选择外出旅游来避暑,但是在旅途中难免会有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因此保险专家提醒“驴友”最好根据自身需要,有针对性地投保旅游意外险以免后顾之忧。
不少“驴友”想当然地以为投保旅游险的保额越高越好,其实这是一种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因为旅游意外险出险后通常并非是全额赔偿,而只是在保险公司约定给付的最高保险金的限额以内进行理赔。所以,“驴友”不必在旅游意外险上投保过高保额,以节省保费支出。
而“驴友”在旅途中可能参与攀岩、漂流、滑雪、蹦极或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但普通的旅游意外险对以上这些高风险活动免责,“驴友”因此遭遇意外将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如果“驴友”想对高风险活动进行投保,则需要向保险公司购买另外的特殊保险。
而对于选择自驾游的“驴友”来说,仅仅投保普通车险是不够的。因为普通车险一般只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而并不包括对车上人员和财产进行保障。所以,“驴友”为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还是有必要另外投保旅游意外险。
也有部分“驴友”认为既然旅行社已购买保险,自己就不必再买旅游意外险。其实,旅行社通常为游客购买的是国家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只承保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如果“驴友”因为自身原因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则旅行社责任险不负责理赔。所以,“驴友”在出游前除了要确认旅行社已经投保责任险外,还要为自己购买旅游意外险来以防万一。
事实上,让我们感到郁闷的是,往往你需要的,却是保险公司不能提供的。比如,早些年自行车失窃严重,于是人们迫切需要投保自行车失窃险,当然,没有一家公司会设计这样的产品。因为保险是通过赔付概率的控制来分散风险的。如果发生损失的概率很高,对保险公司而言,风险实在太大了。为了应对风险,避免经营亏损,保险公司必须提高保费。可保费太高,人们又不愿意购买。
一般来说,人们迫切需要的保障往往是发生损失概率比较大的,这恰好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产生了矛盾。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人们通过购买产品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是商业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它们要么设计出能降低发生概率的产品来控制风险,要么,在相关产品中对概率较高的项目予以“责任除外”。
比如,保险公司会用盗窃险来取代自行车失窃险,因为盗窃险投保人群更广,灾害发生的概率更低;而对于健康险,则会要求投保人进行年度体检,保险公司会将他们已经发生病灶的部位予以责任除外。这些,对保险公司而言是必要的,否则它无法维持自身的营运,更妄论为保户提供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但对投保人而言,则需要在选择相关产品时,看清产品的保障范围。同样的家财险,有的连带对古玩、字画等进行保障,有的没有;同样的健康险,有的有责任除外,有的没有。看清楚到底保什么、不保什么,再决定买还是不买。这样,你的钱才花得不冤。
很多人认为,既然叫储蓄型保险,那么收益应该比较可观,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专家称储蓄型险需慎重选择。
保险专家指出,指望储蓄型保险赚大钱是行不通的。保监会明确规定,传统寿险的保单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的2.5%,因此,保险的分红部分是不确定的,投保人只能得到年化收益率2.5%的回报,还不如银行3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2.85%。
储蓄型保险一般以10年为底限,各类储蓄型保险无论分红实际水平如何,往往只有持有时间超过20年时才会体现出积累与复利的效果。如果投保10年内退保,退的只是“现金价值”,加上回报,仍可能比不过本金,这使得储蓄型保险一旦购买,便意味着长时间的资金冻结。在急需用钱的时候这类保险灵活性较差的劣势便一览无余,因此,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为避免影响家庭其他财务计划,应慎重选择储蓄型保险。
专家同时指出,储蓄型保险本质仍是保险,其拥有传统保障型寿险应有的保障功能,这主要体现在对被保险人的身故赔付保险金上。若被保险人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期满后身故,则保险公司将按保单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及红利。
业内人士表示,储蓄型保险在财务规划上有积极意义,可以实现强制储蓄,回报也具有稳定性,一般用来解决养老金和教育金,是纯防御型的理财方式,目的是留有一笔将来一定会用的钱。因此,储蓄型保险在家庭保障计划中的优先级别应该排在意外险、健康保险之后。
就收益而言,保监会规定传统寿险的保单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的2.5%,对于保险的回报来说,合同中承诺给付的部分不会高于这个水平。而保险的分红部分是不确定的,同一份产品的计划书中,预期收益的“高档”和“低档”分红水平相差近10倍。
消费型险对比储蓄型险
“相同的保障范围以及保障额度,但储蓄型重疾险每年需要花费几千元,而消费型重疾险每年只需花几百元,区别是什么,消费型险和储蓄型险,哪个更划算呢?”读者孙女士向记者咨询道。
“消费型与储蓄型重疾险主要区别在于缴费方式以及保险期限。消费型重疾险,前期用较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障,但缴费压力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同时缴费期限长,若保障至65岁,交费也应延至65岁。而储蓄型,则是每期缴费固定,且在缴费期完后仍然有保障。例如,30岁投保缴保费至50岁,在这之后不需交费,但一直拥有保障。缺点是前期相同的保障,保费却相对较高。”某国内大型险企业内人士李斌表示。
“对于20岁到30岁投保人而言,消费型保险更划算。”李斌认为,储蓄型重大疾病险和消费型重大疾病险价格相差非常大。以一份保障额度为30万元的重疾险为例,储蓄型保险组合每年保费为3803元,而消费型保险组合每年保费刚过1000元。每年保费相差近3倍。对年纪尚轻、事业处于成长期,消费开支较大的人群,应该可适当加大消费型重大疾病的比例。
而对于35岁至45岁阶段的投保人,储蓄型重疾险更划算。“若不计算通胀因素,想获得20年以上的保障,消费型重疾险所缴纳的保费要比储蓄型贵两倍以上。尤其过了40岁以后,身体素质开始下降,消费型重大疾病险的保费开始大幅提升,而储蓄型重大疾病险的保费提高比例几乎不动。消费型重大疾病险在保费方面相对于储蓄型重大疾病险已经不占很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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