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砍人事件 意外保险和寿险可以理赔_保险知识

2021-06-15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7月27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通报称,当日9时2分,在东西湖六顺路中百物流综合楼内,该公司员工王祥(男,40岁)因工作矛盾,持菜刀砍伤3人后逃走,随后开车至107国道六顺路路口时撞伤4名路人。民警果断开枪将王击伤并控制。截至目前,3名群众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多段现场视频显示,一辆物流车和一辆警车相撞,附近有多辆自行车和电动车被撞,多名群众躺在地上。一名开物流车辆的男子下车后持刀反击,几名民警手持长棍和男子搏斗,有民警持枪处置。视频中,一名民警右臂弯折,身上和胳膊上都是血。男子最终被制服,戴着手铐。

 多名现场目击者讲述,男子是中百物流的一名员工,因不满被开除持菜刀砍伤公司内3人,抢了一辆中百物流车逃跑。不顾红绿灯连续撞车撞人,随即民警开车阻截物流车并发生碰撞,最终民警开枪将这名男子击伤后将其制服。

 从保险保障的角度来说,在公共场合时,意外被精神病或犯罪分子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意外险中对“意外”的定义为“非疾病的、外来的、突然的”伤害。所以,这场意中导致的2人死亡9人受伤的被伤害者,如果购买了意外险,可以根据投保时购买的保险额度申请理赔。

 另外,如果被伤害的死亡者生前购买了含有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也可以申请保险赔偿。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M.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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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寿险可以“创造”现金


越是“有钱人”他们的资产就越少以现金的形式保存,因为现金很容易贬值。但是,当家庭经济支柱突然遭遇风险的时候,就会急需大量的现金,因此,房产因为无人还贷而被银行收回就不足为奇了。

“侯耀文死后房贷无人还”-----这则新闻至今仍在网上流传。其实,生前花点小钱买个保险,死后也就不会这样了。

如果买房贷了50万元按揭款,就应该相对应地购买50万元左右保额的保险,比如定期寿险,每年的保费只有五六百元左右。

同是保险,保房、保人各不同

说到房贷保险,我们联想到的大多是“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指购房者想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这样的房贷风险都保什么呢?

首先是房屋损失险,即对贷款的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为活在、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给予赔偿。

其次是还贷保证保险,这类保险对贷款人在贷款期间产生的意外提供保障,注意是仅限于意外。而寿险公司开发的还贷保证金,通常不被银行规定必须购买,所以常被忽略。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贷款年期和贷款总额选择相应的保障期限和保额,保障期内,被保险人一旦发生身故或全残,其家人都可以获得相应额度的赔偿,用来偿还剩余贷款。

要想贷款,先买寿险,寿险可以“创造”现金

对客户而言,能在恰当的时间点、用恰当的的收入比例、最大限度的标注自己生命的价值,才是最恰当的保险方案。

友邦意外保险理赔问题答疑


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泛亚地区独立上市人寿保险集团,在亚太区14个市场拥有全资营运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始于1992年,目前,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包括人寿保险、退休计划、意外及医疗保险以及财富管理方案,以满足个人及企业客户的储蓄和保障需要。那么,友邦意外保险怎么理赔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友邦意外险索赔时多久可收到回复?

客户可通过营销员、客服热线或客服柜台办理理赔申请,理赔申请都将转至理赔部进行审核。对于索赔资料齐全、无需理赔调查且预估赔偿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意外医疗案件,被保险人可至友邦客服柜台即刻理赔。如果疾病住院或意外医疗案件的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需理赔调查,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果索赔资料不全或需调查审核,公司会及时告知相关原因及审核进度。通常情况下,友邦保险会在30天内对索赔案件核定。

友邦意外保险发生意外事故后要立即向公司报案吗?

友邦保险目前销售的大部分产品并没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必须立即报案,但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或住院时间较长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建议客户及时通知保险营销员或公司,这样便于公司提前介入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对于友邦保险约定要求必须报案类的产品,应在被保险人入住医院后两天内通知公司,避免因延期报案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轻松获取意外险理赔,还需注意什么?

客户了解理赔要求最便捷的方式是查阅保险条款。在申请保险理赔时,客户应完整填写理赔申请表并提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就诊病历、收据、检验报告、收费清单原件等材料,对于保险事故情况特殊、复杂的,还需提供便于审定保险事故原因、性质及损失程度的文件,如交通事故责任书、报警证明等。

友邦意外保险——相关链接友邦附加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案例

赵女士今年30周岁,投保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计划,保额24万,20年付费,年付保费8,184元。

如果赵女士两年后经确诊不幸患上原位癌,确诊原位癌可获赔4.8万,获得理赔之后第3年,她被确诊患上恶性肿瘤,可再获赔24万。之后保单终止,不再享有其他保障。

如果赵女士外出旅游时遭遇泥石流导致意外身故,可获赔72万。身故保险金24万、意外身故保险金24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险金24万,合计72万。如果赵女士外出旅游时遭遇泥石流导致意外残疾,按照给付表可赔付50%,可获赔24万(意外残疾保险金12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险金12万,合计24万)。若3年后赵女士不幸患上乳腺癌,再获赔24万。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友邦保险400-800-1008热线电话报案。

学生意外保险理赔案例


小孩子天性好动,对一切充满好奇,凡事都爱“亲自动手”试一试,因此受伤时在所难免的。为了给宝贝一个好的保障,一些家长为孩子买了学生意外险,低廉的保费、全面的保障,也让家长朋友们放了心。可一旦真的出了意外,保险理赔又犯了难。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几个案例,希望家长们能从中受到启发。

案例一

温州郑女士的孩子读小学一年级,一天在学校不小心踩到了老鼠尾巴,被老鼠咬伤了左脚,家长带孩子去疾控中心接种了鼠疫疫苗,花费了900多元。之后她到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说接种疫苗不在理赔的范围。

郑女士称孩子在学校参加了学生意外伤害平安保险,这些费用可以理赔,难道在校被老鼠咬不属于意外事件吗?接种鼠疫疫苗不仅是预防,也是为了治疗。保险公司理赔科称,保险条款规定的用药费用全部参照社保范围内的,而疫苗用药不属于社保用药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不好理赔。

案例二

成都某高校大学生张某2006年9月入学时,他向某保险公司支付150元,购买了入学3年后的平安保险。2007年9月22日,张某在某咖啡厅被同学的前男友吴某刺中右大腿,属九级伤残,张某耗费医疗费8.38万余元。事后,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张某附带民事赔偿,获赔15.6万元。张某于去年9月9日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按保险单约定支付住院费等6.4万元,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张某是吴某故意伤害造成的,张某已得到吴某赔偿。

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说,公司已在张某购买的保险单上注明:如果因第三者导致的伤害结果,其损失由第三者承担的约定,保险公司就不该赔。

“保险单上的免赔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张某代理律师指出,不少学生根本没弄清购买保险后的权利和义务,就买了保险。张某所购买保险单内并无本人签名,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

案例三

前段时间,宋先生家买回一只小花猫,7岁大的外孙女对它喜爱得不得了。可是几天前,外孙女在逗它玩时,不小心被小猫抓伤。一家人顿时慌了,赶紧到市防疫站给孩子打狂犬病疫苗,花掉医药费300多元。

宋先生记得孩子在就读的幼儿园里买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于是整理好相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几天后,宋先生被告之不能赔偿。“如果保险单上写明了被猫、狗抓伤不能理赔,这也就算了。可上面根本没有注明!”宋先生想讨个说法。

据了解,宋先生外孙女就读的童心幼儿园每个小朋友都购买了一份“状元乐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交90元。该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初缴纳保险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没有向学校说明哪些情况不能理赔。

宋老先生投诉的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王小姐现场拿出保险单,指着背面“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理赔,”的条款表示,被猫狗咬伤按理是属于意外伤害可以报销的,但咬伤后注射了狂犬疫苗,这不属于医保范围报销的药种,因此不予理赔。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主管人员介绍,各保险公司现都参照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作为理赔依据,在社会医疗保险药品中,国家丙类药属于自费药,而疫苗是丙类药。“被宠物咬伤属于意外伤害可以理赔,但是要看你当时用的是什么药物。”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无论是买什么种类的保险,一定要熟悉保险条款、保障内容,选择适合自己和家人的保险,不要只看赔付金额。您也可以登录网,在线选购保险产品,一站式比价,省钱更安心。

保险知识,意外险和寿险根本不同


出门旅游前不要忘记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份旅游保险,咨询出国留学等事宜时列出了保险问题,怀孕后也不要忘记投保一份……我们的保险意识正在一天天逐渐的增强。但是,仅仅把保障计划等同于简单地在不同时期购买不同的短期保险,那又有些矫枉过正了。

已经有专家在提醒:尤其是高收入的年轻白领一族,“买意外险不买寿险”的观点慢慢开始蔓延,这绝对又是一个保险方面的认识误区。

意外险代替寿险的观点看似有一定的道理:普通寿险基本就是死亡赔偿的保险,即投保人发生死亡(或高残)后,保险公司即赔付一笔保险金,合同随即终止;意外险也是当投保人发生死亡(或高残)时,保险公司即赔付保障金额,而意外险的费率相比于寿险来说,可谓特别便宜,而且可以一年一年缴,随时可以终止,也随时可以续交。

但有一点是持上述观点的人所忽略的:同样是“死亡”,意外险的定义和普通寿险的定义并不一样。换句话说,同样是一起的“死亡”事件,如果你买了一份普通寿险,基本都可以得到赔付;如果你仅买了一份意外险保单,那就是要细究这起“死亡”时间的原因了,如果不在“意外险”规定的死亡原因之内,就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举个简单的例子,意外险强调死亡的“外在因素”,因为外来即外界因素造成的事故属于“意外”。如交通事故,因为自身以外的原因遭受的伤害。反之,如果因脑溢血引起的跌到死亡,主要是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内在原因造成的,所以就不属于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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