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你是否也担心中暑风险呢?其实,中暑是一种疾病,而因为中暑引起的意外事故、住院费用等都可以由保险来保障。工作时中暑也可认定工伤。
中央气象台发布高温蓝色预警
近期,我国华北、黄淮、江淮及江汉等地部分地区频受35℃以上的高温天气“侵袭”,京津、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及山西等地最高气温屡创新高。高温,词义为较高的温度。在不同的情况下所指的具体数值不同,例如在某些技术上指摄氏几千度以上;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就是高温天气。高温天气会给人体健康、交通、用水、用电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气象专家提醒,未来几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应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同时,要注意安排好作息时间,多补充水分,预防中暑。
保险市场尚没有高温专属保险
既然没有专门的"高温险",消费者是否只能没辙?不一定。要想在炎炎夏日得到安全和健康方面的双重防护,只有自配保险组合,抵挡烈日侵袭。
选意外医疗险和医疗津贴险
意外医疗保险应对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风险,帮助被保险人承担因这些风险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的产品。与意外医疗险搭配,医疗津贴型保险在夏季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夏季是人体疾病最多发的季节,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概率都高居榜首。通常医疗津贴保险包含意外及疾病引起的保险责任,同时也并不区分医疗费用是否在社保范围之内,如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重大疾病津贴等,只要满足津贴的给付标准,保险公司即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津贴,减轻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的经济压力。例如,被保险人不幸因高温天气导致食物中毒需要住院治疗,就可以通过医疗津贴保险提供相应费用补贴,保险金额一般会根据保险合同按天数计算,这对弥补被保险人可能的收入损失也有帮助。
临近春节,很多的家庭都会例行做一个大扫除,而找专业的家政人员成了一种方便、高效的选择。那么作为临时雇主,对于在雇佣期间可能会产生的风险该如何规避呢?
保姆受伤,雇主责任逃不掉
李小姐近期很苦闷,因为她雇请的钟点工在收拾房间的时候不慎从椅子上跌落,摔断了胳膊,结果活儿不但要李小姐自己干,还花了好几千元为钟点工治病。因此,心有余悸的李小姐声称“以后再也不敢请钟点工了”。
其实,像李小姐这样的情况不是个案。早在2004年,上海徐汇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上海首起保姆意外死亡案。案件中,死者在工作时被雇主家的碎玻璃刺伤,她隐瞒了自己的伤势未接受及时治疗,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作为被告雇佣的家政服务员,其身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认的雇员,故死者在工作场所因从事雇佣活动而遭受了意外伤害并死亡,身为雇主的被告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所以,即使雇主已经提醒保姆去医院治疗,仍需要担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据记者了解,《民法》、《侵权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都认定消费者作为雇主,雇请家政人员从事工作时,应当对雇佣过程中被雇佣人员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
家政保险让家政服务更“安全”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想必不少消费者会对雇用家政人员多一丝担忧,其实,只要通过家政保险,就可以转嫁风险。
上海已经于2004年7月1日起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承保家政人员的意外伤害事故。
该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雇用期间从事被保险人的家政服务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2)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理赔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的雇主、雇员及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且保险公司只是在最高赔偿限额内承担雇主所要负担的赔偿金,其余费用并不负责。如果雇主需要保险公司负担仲裁、诉讼等费用,还需要事先得到书面同意。
如何购买家政险
家政保险一般由财险公司承保。购买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购买单独的家政保险,此类保险的保费往往不是很贵。以某保险公司的报价为例,每份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保费35元,承担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额最高10万元,意外伤害残疾及医疗赔偿额最高10万元,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额最高1万元(免赔额1万元),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内有效。网上投保还可以优惠5元保费。如果1年保险期间内受雇保姆发生变化,可以及时拨打指定电话申请变更。
第二种是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时候附加家政保险。但是据记者调查发现,按此种方式投保有时并不一定很实惠。同样以某保险公司网上报价为例,保姆意外伤害险保额从1万元至5万元依次递增共五档,1万元保额只需保费6元,最高5万元的保额需保费28元,相比花30元保费单独投保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享受10万元保障来说,性价比并不高。
而且由于如今医疗费用的上涨,一次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理赔金额不菲,给保姆一个较高的保障就很必要了。如果仅仅投保1万元的保额,出险后雇主可能仍需自行承担大笔赔偿金,保险的作用十分有限。
针对不少投保人反映的“投保容易理赔难”问题,保险专业人士提醒,如果消费者投保时多留意一下细节,很多拒赔是可以避免的。
1、防止“如實告知”杀手。
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因“如實告知”引起。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實告知”义务,你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提醒的是,很多人口头告知了,但业务员说可不填,结果事后也被指“隐瞒”病情,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
2、赔偿范围会在“保险责任”中列明。
但这中间通常有一个观察期,如3个月或半年内生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3、注意“责任免除”条款。
这里列明的都是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况。如故意行为、先天性病症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两年内自杀也不能获赔。
4、一旦购买保单,就要按时交费。
如果未按时交费,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事故,保险仍有效;宽限期满仍未交费的,保险将自动失效,若出事保险公司可不赔。
5、亲自签名。
不要代签,也不要让保险业务员帮忙填写,以免生病、出事后保险公司以合同无效为由拒赔。
时下,购买保险的客户越来越多,代理人也乐此不疲地传递计划书,绝大部分的客户成交原因:价钱,保障种类多寡,代理人本身...
往往有几点是容易被客户忽略了的,就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例:
多少种重疾的定义,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保险公司才能报销?我们公司在重疾上很少有在所保的类型前加个"严重",或者是有几种重疾必需要怎样怎样动手术的才算,但有些公司在这些条款上都扣得很死(那如果客户真的因为这样的原因而理赔不了的话,也会感觉很冤!)
观察期天数,我们公司是90天,但有些公司是180天,那不是相当于第一年交费才保了半年?(如果客户投保了刚好就在这个时间段发病的话,那就真的麻烦大了!)
还有就是是否返还的问题上,客户也是值得注意的!(昨天我就在客户家里看到某家公司的消费型重疾险,我跟他算了算,发觉:万一客户在头十年内没得病,那是交出去的钱还多过领回来的钱的,而且是03年做的保单,而保障只有一万,我真的不明白客户当时是怎么考虑购买的?呵呵!)
以上是个人整理出来的有感而发,希望对客户选择保障有帮助!
国家统计局16二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个百分点,使得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速达到7.1回升态势还不稳定,回升过程中还存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理性看待与选择保险理财产品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热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保险学者与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归纳起来在当前形势下选择保险理财产品应有以下标准:第一,资产安全、保本保值应该最受关注。经过2008年投连险、万能险风光不再,一些投保人已意识到保险产品同样是有风险的,当前经济数据的良好表现并不能使大家忘记2008
第三,分红方式有所不同。在当前经济形势虽有回暖但长期看仍不明朗的情况下,具有浮动收益的分红型产品仍是保险理财市场的主调。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增额分红,其中增额分红方式因其在享受年度分红的同时,能逐年增加客户的保障程度,因此深受客户的欢迎。但由于增额分红方式较为复杂,对保险精算的要求非常高,因此,保险市场上采用该方式的产品不多。
最后,医疗附加险实用实惠。当我们选择一款保险理财产品时,要看它是否可搭配附加险,相比于单独销售的纯消费型医疗险而言,具有理财特征的保险产品附加医疗险的价格较为便宜,且大多数都是免体检的,在当前保险理财市场上重大疾病附加险深受客户欢迎,当然购买时也需关注保险责任范围、附加比例、能否续保及赔付标准等细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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