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交通意外保险应打印电子保单_保险知识

2021-06-10
保险规划保单
据《旅客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火车票票面价格已包含强制险,一旦出险,理赔封顶2万元。而取消强制保险后,旅客若想要获得完善的自身保障,需要自行购买商业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相应保险”。

网购保险应打印电子保单

专家建议,旅客若想购买短期的交通意外险,可自行在网上购买意外险,“现在有些保险公司开辟了网上商城,只要在网上填写简单的资料,完成在线支付即可,整个过程仅需3~5分钟。”

随着春节临近,网销意外险数量也逐渐增加,记者在淘宝网的销售平台统计,一天卖出上百张保单。平安保险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官网购买选择相对灵活,保障组合也多,4元可投保一份50万的火车意外险。

但保险专家提醒,在线购买保险的消费者一般只可以获得电子保单,“投保人收到电子保单,转发给自己的亲人,或者打印出来妥善保存。理赔时,消费者先拨打理赔热线,然后直接到保险公司营销网点办理即可”。

自驾出行带上综合意外险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蛇年春节收费公路免费政策,具体时间定为从2月9日00:00至2月15日24:00。专家表示,春节期间自驾返乡的市民出发时间集中在除夕前两天,而自驾出游高峰则在大年初二。因此,2月8日、9日和11日各城市将会迎来自驾出行高峰。

保险专家提醒,家庭自驾出行,探亲访友或周边旅行,尤其要注意行车安全,出发前做好充分准备。

据介绍,综合交通意外险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伤等综合保障,涵盖在自驾、地铁、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提供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和意外烧伤保障,同时还涵盖意外医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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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网购意外保险应按需选择


对于已经成年的人来说,在生活中有人喜欢刺激,进行危险性体育活动;在工作中所在单位经常会派他频繁出差、工作压力巨大等等。这些生活和工作中的经历,无时无刻都充满着“危险”,旅游出差就要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刺激性体育活动自己就要亲为,在这些过程中隐藏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对成年人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就需要有保障,这个保障就是投保意外保险,当然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的一种“行为”。

目前,网络销售的保险多为短期意外险,保障范围较窄,短期意外险的有效期期限大多不长,比如,一款意外险不到10元,保额达50万元,但其保险期限只有二十几天,保险范围为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出险后才能获得保障。对于一般的磕磕碰碰或者其他的意外伤害则不能受到保护。因此,网购意外保险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险品种,不能只考虑价格因素。

以某保险公司的一款交通意外险为例,其保费只要20元,期限30天就可获得100万元。然而,这个100万元的保障仅针对飞机意外,如果是搭乘火车或轮船,就只剩50万元保障了,相比之下,意外发生几率最高的是汽车,可是它的保障仅为5万元。

保险专家建议,进行保险网购时,要货比三家,不但在价格上比较,还要对保险范围进行比较,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中民保险网是集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于一身的保险服务网站,在线比价购买,在此消费者可查看需要的相关险种,并通过在线对比,简单快捷的找到最合的保险。

如的泰康人寿的“亿顺新福计划”,生命人寿的“生命合家欢保障计划”等等,除涵盖基本保障外,还提供协助理赔,可以为大众出行提供完美的风险保障。此外,这类型的意外保险产品均可通过登录进行网上投保。在线投保简便,且销售的产品多为简单的驴友意外伤害保险,但各项相关服务都不会因此而“打折”。

交通意外保险应如何理赔


经常出差的人一定对交通意外保险不陌生,交通意外险对被保险人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乘坐私家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风险提供保险保障,那么,在投保交通意外险之后,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意外保险该怎么理赔呢?

首先,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保障范围,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话,极易产生理赔争议与纠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应对保单内容和保障范围有一定了解。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其次,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案。可以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有的交通意外险是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及时报案不仅可以尽快得到救援,保险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险金的给付。

再次,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医院是由规定的,一般为正规的医院,如果到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就会出现问题。

最后,准备好必须的申请材料。保险合同中都会列明申请保险金所需要的材料,在治疗过程中就应该对相关材料或单据进行保存和整理,避免事后出现什么遗漏,如果出院后再去重新开据证明是非常麻烦的。 最后,要注意索赔时效,超过时效,可能会丧失理赔权利。

如果乘坐交通工具出现意外身故,受益人也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整理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保险金的赔付。意外残疾是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给出鉴定说明,在此基础上申请赔付。

温馨提示:购买交通意外保险时,应该仔细了解保险公司承保责任,特别是免责条款,避免在理赔时出现纠纷与争议。同时出行要乘坐正规的营运汽车。

交通意外保险应如何购买


交通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那么,交通意外险应如何购买呢?应该分情况而定。

长期出差的商旅人士:

王先生是一位经常出差的职业经理人,公务繁忙的他在出行前总是不忘给自己买一份交通意外险,由于经常坐飞机,王先生多数都是到机场才匆匆忙忙买的航空意外保险,虽然一次20元不算贵,但这一年要出差很多次,加起来就不划算了。

其实,像王先生这样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乘坐交通工具的几率比较频繁,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现在市面上可以买到的交通意外险,同质性比较高,可供选择的产品比较多。可以根据自己常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的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

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保费不贵,都在百元左右,保障又全面,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短期偶尔出差的人士:

不经常出差的人士,偶尔出差个把星期,为了给自己个安全的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了解到了这些,相信您对交通意外险应如何购买这个问题一定有所了解了,出门在外,买一份保险总是会让人安心许多,在这里,小编祝大家快快乐乐出行,平平安安归来。

网购保险,网购保险注意事项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人们在网上购买物品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也将保险产品放在网络上销售。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网购保险很方便,但是网购保险要特别注意保险条款,以免买到不合适的保险产品。

首先列出需求,对比保障。事先罗列行程中最担心的风险,继而有针对性地筛选保险产品,筛选出部分产品后,再对比相应的保障范围和保额,选出合适的保险计划。

其次,详读条款,避免误解。保险产品专业性强,而且产品介绍的网页通常只显示保障名称、简短的说明和对应的保额,网民难以从字面上准确理解条款的保障范围。因此,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花上两分钟,点击阅读详细的保障条款,尤其是比较常见的风险所对应的保障条款,以避免误解。

最后,需要核对信息,及时更正。填写个人资料时,在联系人信息一栏,建议选择没有一同出行的亲属作为联系人。完成投保手续后,一小时内客户所登记的电子邮箱将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单。如果客户发现保单上的个人信息有所错漏,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修改。

网购保险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要列出需求、对比保障,第二要详读条款,第三要核对信息,如有信息填写错误应及时更正。只有这样才可以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

购公共交通意外保险 给出行买份平安


开门出门就是堵,打车出门太费钱,坐公家出门呢,一旦出了事故谁保障?公共交通意外保险能够为我们的安全出行添一份保障。那么什么是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公共交通意外险是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公共交通意外险的投保范围包括,合法乘坐公共交通客运工具的乘客。所谓出行工具是指公共交通汽车、出租车、轮渡、地铁等。但根据出险情况分析,公共交通车占到大头。但是出租车出险、地铁出险都值得警惕。

新华保险是公共交通意外险的主要经销商,公共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1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1000元,都是保险公司来赔付。

为什么要购买公共交通意外险?

对于公共交通车来说,虽然上了公共交通车,大家都可以在驾驶座旁边找到撕车票的挂板。但如果因为乘坐公共交通车发生意外,却很给凭着这张车票向公共交通公司索赔因为:

首先,很多人没有上车撕票的习惯,更有大多数市民习惯了上车刷卡,根本想不到撕车票。

其次,即使拿到了票,票面金额为1元,并没有出现公共交通公司承诺意外保险的相关文字。类似20元的航空险90%的乘客都会买。而购买5元公共交通意外险(保期半年)的不到70%,其中的原因包括,很多人对保险推销比较反感,以及认为5元的小保险意义不大等。造成哑铃型市场结构非常明显。

而公共交通公司每年因客伤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用数额相当可观,其中大量的伤者还是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老年人。公共交通部门曾提出过能否给这些老年人办理公共交通意外保险,更加有利于保障安全。根据出险情况分析,公共交通出现比例占到大头。尤其是公交巴士、地铁出险都值得警惕。

公共交通意外保险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1)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乘坐客运机动车辆、客运列车、客运轮船或民航飞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给付相应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在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乘坐客运机动车辆、客运列车、客运轮船或民航飞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废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照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三、每份保险金额中飞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人民币300000元;轮船和火车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人民币150000元;机动车辆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人民币50000元;

四、乘客自上公交车开始至下车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乘车中遇到因紧急刹车而不慎摔伤、因车辆行驶中起火而烧伤等意外伤害,还是自己不慎摔倒、磕碰,不管任何原因,都属于“公交车持卡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

参加保险后,如乘客在乘车中遇到各种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可获最高1万元保障金,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最高可获5000元保障金;如乘客因在车上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将获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障金最高4万元和最高2万元医疗保障金(包括门诊费、住院费)。

现在只有在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但是公交车在营运中由于紧急制动导致乘客受伤属于客伤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这部分费用的,而是由司机和公交部门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一般根据事故责任来认定。如果保险公司有针对乘客的公交意外险,司机、车队、乘客肯定都欢迎。

保险知识,网购保险需谨慎


临近暑假,各保险公司纷纷将竞争焦点对准短期旅游意外保险及境外旅游保险,开打价格战,网上投保由于价廉物美则更是各家争抢的宝地。因此各种优惠,折扣信息扑面而来,一时间让消费者难于抉择。中民保险网在此提醒大家,诸如此类的买保险送礼或是其他优惠折扣活动对消费者来说虽是好事,但在购买时切不可只为了低价诱惑而将目光锁定于一家保险公司的旅游保险产品。旅游者可先通过保险电子商务网站多看看再选择适合的产品。如中民保险网就汇聚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各种类型的旅游保险产品,在产品的选择上,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掌握,消费者可先做个对比再做决定,看看哪款旅游保险产品最适合自己,谨防选错险种。

据了解,只要用户注册成为中民保险网会员即可获赠200积分,通过“旅游保险”频道进入旅游保险在线搜索功能,选择旅游时间、旅游地区、出行时间段等相关参数就可以得到精确的保险产品搜索结果,旅游者可通过最直观的的方式了解到最全面的旅游保险产品信息。通过此一键搜索功能客户甚至可以自由选择按照价格以及销量来排序,极大程度地满足了客户自主投保的意愿。

相关链接:网上买保险如何提防“假保单”?

网上保险迅速得到越来越多网民的关注,投保人数也在逐渐攀升。不过,仍有更多的人在关注的同时也存有疑虑,在虚拟的网络保险市场中,能顺利、安全地买到自己需要的保险吗?会不会走入一个“网络迷宫”,最终悻悻而归呢?网上买保险又该注意些什么呢?在网上投保后,投保人都会收到短信和电子保单,保存好这些凭证有利于日后理赔。另外,在网上买保险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通常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都包含意外身故理赔金,部分险种还包括意外伤残理赔金和烧烫伤理赔金,甚至特殊情况下的双倍理赔金。每个公司的综合意外险除外责任多少有点差异,常见的除外责任有战争、核辐射、醉酒驾驶、攀岩、潜水、户外运动等。

此外,大部分旅行意外险并不保障蹦极、滑雪等高风险的项目,下单前需与客服沟通是否可以投保。否则,如果因这些高风险项目导致的风险可能遭遇拒赔。部分险种虽然便宜,但有规定每人限买的份数,过度投保出险后也可能遭遇拒赔。

电子保单,电子保单有哪些优势?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保单也逐渐被电子保单所替代,它之所以能够替代传统保单被广泛使用自然离不了其自身的形式和优势,那么,电子保单的形式是什么?电子保单的优势有哪些呢?

电子保单的优势之电子保单的形式

web页面方式

电子保单一般以b/s结构的网站展示给客户,不允许投保人下载保存。电子印章一般直接显示在页面上,投保人需要安装验章组件才可以看到印章,并通过验章来验证电子保单的完整性和唯一性。格式化文件-pdf 一般为pdf文件,允许投保人下载保存。电子印章直接保存在pdf上,投保人无需安装软件,只要通过adober reader打开保单文件,即可以验证电子保单的完整性和唯一性。

电子保单的优势介绍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客户可在网站注册并登录后查询、下载、打印保单,并可在网上进行保单有效性验证。办理电子保单的理赔业务时无需提供保单。

电子保单具有如下五种优势:

一、快速保障:承保后即可查阅保单,瞬间拥有保险保障。

二、安全保密:权威机构认证,保单信息安全不被泄露。

三、易存易查:保单存储个人账户,随时随地轻松查阅。

四、方便快捷:办理保全、理赔业务无需携带保单。

五、低碳环保:节约用纸、保护环境。

交通意外保险的基本知识


交通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广义的交通意外保险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意外医疗险则是为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金额的医疗费用。搭乘飞机时购买的航空意外险,就是交通意外保险的一种特殊类型,但保障时间仅限于几小时的航程,一旦飞机抵达目的地,保障也随之结束。

交通意外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目前市场上交通意外保险有短期和综合两类。在购买时首先需要注意交通意外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障范围。短期交通意外保险最短1天最长1年,费用较低,保障范围涵盖各种交通工具,但保险责任主要在于身故。有的短期交通意外保险有效期只有15天,那么超过有效期再次出差,就要重新购买保险。综合交通意外保险保障更全面,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伤等综合保障,甚至还涵盖意外医药补偿。交费期越长,保险期也更长,有的保险交费10年,保障期达到30年。

其次,要注意合理选择投保方式。目前火车站售票大厅中有自助保险售卖机,各大保险公司网站也提供多种交通意外保险。网络投保是最省时省钱的好方法。通过网络投保,可以比较不同公司同类保险产品的价格。选定保险公司后,点击所需产品,填写身份信息,选定保额、保险期间,通过网银或第三方交易平台付款,便捷又高效。有的保险公司还推出“卡式保险”,这类产品的保险期间在购买时不需要确定,在真正需要时,通常只要提前1天开通即可。如2月15日出发,可以最晚在2月14日开通卡式保险。

最基本的境外交通意外保险包括意外、医疗、紧急医疗救援保障。如果能涵盖个人责任保险就再好不过了,因为境外人身伤害赔偿费用较高,如在非故意情况下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就可以有效转嫁经济风险。如果你喜欢参与特殊运动项目如攀岩、潜水、滑雪、冲浪等,必须特别留意除外责任,如果所参与的风险性运动被剔除在保单责任范围外,一旦发生除外责任中列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境外紧急救援是保障中最重要的部分,不同保险公司合作的全球救援机构有所不同,有的侧重北美,有的侧重欧洲,所以要根据目的地来选择合适的救援机构。境外旅行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额要结合目的地的医疗水平和自身的行程安排、风险抵御能力等确定。境外旅行还要注意时差问题,通常,应将出发地的出发时间作为保单起始点,而最后回国时间作为保单终点。投保后,应将全球紧急救援电话随时带在身边。同时,将保险公司名称、保单号码、出险后如何申请赔付等告知国内家人。当突发意外、疾病后,要收集所有必要单证回国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知识,网购保险的需求分析


美国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具有五种需要。一是生理需要;二是安全需要;三是社会交往需要;四是被尊重的需要;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人们对保险这种特殊商品的需要,是源于人们对安全、稳定和秩序的需要。很多购买保险者在自己经历一些疾病、意外,或者身边有人发生意外或者疾病,会唤起他的保险意识,从而会主动或者被动的去了解保险、购买保险。

如今越来越多的客户会利用网络来了解保险,购买保险。而众多的保险网站以及保险代理人的个人网站在保险网络营销中占据了很大的市场。那么通过网络购买保险有什么优势、如何在琳琅满目的网络上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呢以及通过网络购买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通过网络购买保险的优势很多,一是时间自由,网络了解保险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和代理人面谈邀约,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制定的地点面对面的交谈。只要你有时间就可以随时随地浏览各种各样心仪的保险产品。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无论是工作之余还是周末,只要能上网的地方,都可以完成了解保险的动作。

二是可以货比三家。网络就是一个大的“百科全书”,只要善用搜索功能,没有搜索不到的产品和保险公司。举个例子,一个客户想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在百度输入“重大疾病保险”搜索之后会出现几十页有关重大疾病产品的介绍和有关重大疾病的解释,同时会出现很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网页,只要有时间就可以慢慢浏览,而不会受到他人的影响。

三是沟通方便,网络聊天工具qq/msn/飞信、邮件等在线聊天工具就可以帮助网络客户解决想要了解的保险内容,所以也就不用面对面听保险代理人的海阔天空的介绍。当然网络聊天也可以相对保护自己的隐私,可以选择和自己对胃口的代理人成交。见面就是最后的答疑解惑和签单成交了。

四、网络上众多的保险产品可供选择,而且可以参考很多的成交案例,客户可以真正分析什么样的产品最适合自己。而理性的通过网络比较,追求完美是很多网络保险客户的目的。可以要求不同公司的代理人做几份不同的保险方案,列举出每个产品的优劣势,然后再多次咨询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清的问题,然后自己做出选择。也可以找保险经纪人为自己从各家公司为自己组合最适合的保险方案。

再来分析一下网络保险的购买步骤:一是信息收集。二是需求分析。三是货比三家。四是答疑解惑。五是确认成交。网络沟通比现实沟通中多出“信息收集”、“货比三家”两个步骤,原因在于网络可以随时随地的帮助客户来做好这些工作,客户也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来货比三家,选择认为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如果是购买短期的旅行险保险,那么可以在网络上就可以通过支付宝、网银支付保费成交,很快就可拥有保障。而储蓄型、理财型的寿险产品则需要和代理人再面谈沟通,填写投保申请,通过银行转账完成投保流程。

通过网络购买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首先通过网络购买保险是个学习的过程,多参考一些保险网站已经成交的案例,对照自己家庭状况,对自己购买的保险保障有所了解,对每年的费用预算有所估计。

第二如果是在线购买及时生效的短期保险,要查询一下网站的真实性以及备案情况,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保险网站去购买。另外电子合同出来后,一定要打印存档,并且及时给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确认真实性和保单的有效性。

第三如果是寿险产品,在经过网络联系和比较后,约见代理人时可以要求代理人出示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件,保持冷静的头脑和系统的分析,为自己和家人购买足额的有效的保险保障。

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生效时间如何判断?


自2005年4月1日中国人保财险签出国内第一张电子保单至今,电子保单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保险公司提供新型保险服务的方式,保险公司借助电子数据交换来订立保险合同,运用互联网技术来表现保险交易关系。

但是,电子保单存在着不同于传统保险商品交易方式的诸多特点,在我国目前尚无电子商务合同立法的情况下,引发出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电子保单涉及的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认定问题,成为关注度最高、争议最大的法律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精神,确立将电子商务合同作为书面合同,其理由是:作为电子商务合同表现形式的数据电文,可以起到传统的以文字记载的书面合同的所有功能,尤其是按照客观标准,数据电文包含的信息可以随时获得并查阅。

在笔者看来,电子保单与传统的纸质保单有着同等的意义,其价值在于利用数据电文记载和传输相关的保险合同内容,但不能将电子保单与保险合同混为一谈,也不应将电子保单看作是保险合同的简化形式。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三种电子保单模式:投保、核保、交费和出单全流程均在网上自助完成的网上业务,特定客户的网上对接业务和自助式保险卡业务。

尽管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电子商务合同法,但现行的《合同法》有关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相关规定,能够成为认定电子保单成立与生效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角度看,电子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表现的应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有关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关系,衡量其是否属于保险合同,即《合同法》有关订立合同应当经历的要约和承诺对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认定。

就此,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人收取保费,应视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收到保费时成立并生效,保险人自此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投保人缴费为预交的保费,视同要约,被保险人和保险责任期间要从自助保险卡被激活时得以确认,保险合同自此成立并且生效;第三种观点认为,保险合同应当自保险人收取保费时成立并且生效,激活自助保险卡只是确定具体的被保险人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第四种观点则认为,自助保险卡的交易环节为预约,激活保险卡和生成电子保单的环节为本约,因此保险合同自激活之时开始成立和生效;第五种观点认为,购买保险卡是一个买卖合同的订立,该买卖行为完成就是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

上述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但就三种电子保单模式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对于网上业务和网上对接义务宜采取“承诺说”,即认定保险公司以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形式提出要约,投保人的投保行为构成承诺,导致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设计的供公众公开购买的电子保单,具备了保险合同具体、确定的内容,不仅包含了相应保险的基本条款、投保条件和投保流程,还附有该保险产品的说明手册等,应当认定为保险公司愿意出卖具体保险的一种意思表示。按照《合同法》第十五条第2款的规定,这属于签订保险合同所需的要约,不应理解为一般的商业广告。

有意购买该电子保单的投保人,只要按照保险公司发布的投保条件和投保流程进行网上操作,就可以成功完成投保过程并获取电子保单,这一过程表现其同意保险公司之要约的真实意思。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认定该投保人在网上购买电子保单的活动为订立保险合同所需的承诺。

可见,在上述电子保单的订立步骤中,保险公司(即保险人)处于要约人的地位,而投保人被认定为承诺人,而非传统意义上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就是要约,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就是承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精神,该电子保单所表现的保险合同,在无特别规定和约定的情况下,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认定电子商务适用范围内的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必须与上述电子商务的运作特点相适应。就电子保单的买卖活动而言,投保人以承诺人身份进行网上投保,按照《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2款、第二十五条、第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精神,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设计的投保条件和投保流程进行网上投保的数据电文,进入到保险公司(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的时间是该电子保单(所代表的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而且,在保险公司设计的出售电子保单的意思表示中未就该电子保单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作出特别要求的情况下,该电子保单同时产生效力。

从实务操作角度看,投保人输入网上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保险公司指定系统的时间,与投保人获取电子保单的时间几近同时,因此投保人获取电子保单的时间在客观上就是该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交纳保费的时间,笔者认为不应当作为认定电子保单成立和生效的依据。至于电子保单涉及的保险公司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认定,笔者认为当事人有约定的,保险责任自约定之时开始,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投保人生成和获取电子保单之时开始。

相比之下,卡式业务电子保单的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应当采用“保险交易完成说”。该电子保单实质上是传统营销手段与网上激活相结合的新型保险服务,保险卡的销售由营销员与购买者达成协议,将该保险卡交付给购买者(其权利归属发生移转)之时,意味着保险产品交易的完成,此时应当是电子保单(所代表的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之时。其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应当是投保人激活保险卡之时,此时被保险人和保险责任得以确认。并且,保险公司在其设计的电子保单(电子卡)中大多载明:本卡对应的保险合同于本卡激活的次日零时起生效等文字。因此,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应当自被保险人激活电子卡之时开始。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9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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