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买社保吗?在职员工可以通过公司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而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社保可以个人买吗?以个人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也是完全没有问题。而且不管你是什么户口性质,都可以办理。但是,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最多只能缴纳5险中的3险:养老、医疗、失业;不受理个人生育和工伤保险。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只交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不建议你自己交保险。单位有义务为你交保险。个人可以买社保吗?购买个人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购买社保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社保缴费与购买的相关知识。
个人可以买社保吗?——购买途径个人可以买社保吗?答案是肯定的。社保个人购买的流程也是比较简单的。“保障人权”在2004年已经被写入我国根本大法《宪法》当中,社会保障即为保障人权的重要途径。一般而言,劳动者只要有就业单位,那么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但是,就像上文所说的,并非所有劳动者都能够实现就业,如非全日制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等等,他们就要通过自己办理社会保险。因此,他们就需要了解个人如何办理社保。根据不同情况,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
1、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如果当地不能办理自谋职业两险,那么只有通过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代缴五险。
个人社保缴费每月最高缴费1268元社保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社保缴费额度将同步变化。五险中,除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其他三险参保个人都需缴费,缴费比例在11%。按这一比例计算,2013年,参保个人每月社保最高缴费1267.53元,比去年多出149.82元;个人最低缴费253.55元,比2012年多缴29.92元。
相对于参保职工而言,医保个人账户将随之提高,为他们购买药品及门诊就医提供了方便。通常,45岁以下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上职工按3.5%计入。测算发现,45岁以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最高可拿40.8元,最少拿8.1元;45岁以上参保职工则分别为47.6元、9.52元。
与参保个人类似,用人单位社保缴费标准也在提高。基于单位性质不同,五险缴费比例有所区别,在30.9%~33.8%之间。因此,用人单位每人每月最高缴费3894.77元,最低缴费712.25元,比去年分别增加460.35元、84.05元。
个人办理社保的程序自由职业者的社保可以个人购买吗?个人购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呢?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个人社保缴费之缴费年限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原来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办理个人缴费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没到发工资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疑问自己的社保缴费问题,究竟公司为职工缴纳多少,个人支付多少呢?如果个人加入社保可以吗?如何计算呢?
我想个人买社保,请问社保缴费比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调查反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加班费、已扣个人应缴社保和已扣个人应缴公积金均属于公司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缴纳。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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