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刮小蹭,还是损坏严重,只要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损险也有种种除外责任,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因此,车主在投保前还是应该仔细研读车辆损失险条款,掌握车损险内容,以免陷入理赔误区,让自己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
年前,车主刘先生一家开车回湖北老家过年,途中在国道上为了躲避路中央的摩托车,刘先生的车子不小心撞到路边电线杆,幸好一车人没事,但车子左前方损坏较为严重。
为了赶时间早点回老家过年,刘先生直接将车子开到附近一家汽车修理店进行了维修。事后刘先生想起自己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于是,刘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不料却被告知不予理赔,
“像刘先生这样未及时报案,并且擅自修复车辆的案例,保险公司是不给予理赔的。”相关人士表示,车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警报案,同时要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最终确定维修和理赔方案。像刘先生这样出了险又自己去修理,很难鉴定责任方,也无法计算理赔额。因此,保险公司不给予理赔。
由此可见,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予以理赔的,一定要弄清楚车辆损失险赔付范围,才能利于车主维权。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车辆损失险赔付范围包括哪些呢?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a.碰撞、倾覆;b.火灾、爆炸;c.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d.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e.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容具体解释如下:(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3)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4)以下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记得去年,不少车主都为温州的雅阁车主朱女士捏了把汗。据报道,朱女士的雅阁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慎“轻吻”了一辆身价1200多万的劳斯莱斯。为了这“一吻”,朱女士和她的保险公司一共要承担约39万元的赔偿。
虽然撞上劳斯莱斯这种顶级豪车的概率小之又小,但要是一不小心,在路上撞上个身价百万的豪车也不是小概率事件。如今,保时捷、法拉利、捷豹、路虎、辉腾等豪车在街头已不新鲜,甚至兰博基尼、阿斯顿马丁这样的千万级豪车,也时不时从你眼前呼啸而过。
面对一不留神就有可能降临到你头上的“天价修理费”,难道我们遇到豪车只能绕着走、躲着走?能躲当然最好躲,实在躲不过怎么办?不如为爱车投保一份三责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是指以被保险人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法定保险。建立科学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构建系统完整的责任风险转移机制,增强肇事人的基本赔偿能力,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专家建议,在豪车遍地的现在,车主在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最低保额最好提高到50万元,把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但是,千万不要以为购买了三责险就万事大吉,当发生事故时,虽然你购买了第三责任险,有保险公司帮你理赔,但是你需要注意几点了,就是你在购买保险时,上面有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你必须看清楚。因为这些条款存在的目的就是不管你有无责任赔偿,保险公司都不给予赔偿。
我们来看看有哪些条款是属于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内的:被保险人或者是被保车上的所有人的伤亡、财产损失都不赔偿。用被保险的车从事违法活动,例如酒驾、无证驾驶、运毒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地震、战争、恐怖活动、暴乱、政府征用等因素造成的第三者的经济损失不予赔偿。被保的车辆造成第三者精神损失、停电、停水、停业或者车子在被盗后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等情况时,也不给予赔偿。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对因部分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的赔偿,同时还承担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但是其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那么车损险都保什么呢?
根据车险相关条款,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第6.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一是负责对车辆发生碰撞、倾覆而造成的车辆损失。发生碰撞是最常见的交通事故之一,此时造成的车辆损失可以由车损险来赔付,因此,从预防交通事故造成车损的角度来讲,车损险适合所有的车主,尤其是驾驶技术欠佳的新手们。
二是对因火灾、爆炸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看到这一条,有些车主可能会有些误解,认为如果车辆自燃也可以获得车损险的赔偿,那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车主的车辆自燃,还需要投保车损险的附加险车辆自燃险,才能获得由于车辆自身原因自燃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三是对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之前很多车友可能会关注阳台花盆坠落导致车体损伤赔付案件的消息,假如车主投保了车损险,发生类似的事情,将由车损险进行赔付。
四是对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的赔付,但是车主们要注意的是,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车辆损失是不再次保障范围之内的,车主要区别对待。
五是对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保险合同所列自然灾害的车辆损失的赔偿,当然,保险合同对对此条款定的定义,仅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的赔付。
许多车主在购买车损险后,以为只要车辆损坏就会得到赔偿,结果却常让人很失望。那我们平时所说的车损险都保什么?又有哪些风险没有承保呢?据了解,车损险主要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
车损险都保什么情况:一是车辆发生碰撞、倾覆;二是车辆发生火灾、爆炸;三是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放心保)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四是车辆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五是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渡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为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车损险不赔偿范围:一是地震;二是自然磨损、朽蚀电气机械故障;三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按规定年检或年检未通过;四是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的损坏;五是全车被盗抢以及被盗抢期间的损失,还有爆胎以及增添的新设备等。另外,有些公司还将倒车镜的单独损坏和车灯的单独损坏列入了免责条款。
如此看来,车主们在为爱车投保时,一定要弄清车损险赔偿范围,才能够在车辆出险后,第一时间判断是否在赔偿范围内,以增强自己驾车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理赔效率。
一、 重疾险保障什么
重疾险,是指保险公司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项目,当被保险人达到赔付条件时,由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额的商业保险行为。重疾保险金主要是补偿由于患病带来的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可自由支配,用于治病、出国理疗、恢复身体等。
一般市面上的重疾险,都包含了保险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这25种疾病,已经覆盖了重疾发病率的95%及以上。
其中又有六种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更是占据了重疾理赔率的85%。
不过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这类产品都将重疾覆盖面拓宽了,不少产品覆盖面甚至达到了110种之多,这些对于被保险人来说,都是非常好的福利。
但是,重疾险的覆盖面越广越好吗?随之而来的上升的保费是否值得呢?下面亮保保就来分析分析重疾险的选择标准。
二、符合什么标准才是一款优秀的重疾险?
1.保障范围
重疾——前面已经提到,规定的25种重疾才是理赔的核心,所以纠结于覆盖重疾种类是100种,还是110种,其实没太大意义,实用就好。
中症——简单来说就是病情介于“轻症”和“重症”之间的重症较早期情况。中症保障的引入,是重疾险保障力度的优化和完善。
同样,在中症的选择上,要关注高发病种。投保人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来选择中症侧重保障范围,如果添加了某类中症,导致保费过高,那就不值得购买。
轻症——实际上是重症的早期,比如: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脑垂体瘤、脑血管瘤等。轻症的设立,相当于降低了重疾的理赔门槛。
看轻症时,种类多少也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保障是否全面,赔付条件是否严苛。
2.赔付次数和比例
首先来说说赔付次数。
一般重疾险分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单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重疾获得一次理赔后,保障责任就结束了。
多次赔付是指:是指增加赔付的次数,即使有过一次赔付,合同仍然有效。不过在两次赔付之间要经过一定的间隔期。
那么有没有必要因为单次赔付而放弃一款性价比还不错的重疾险呢?
首先,要结合自己的预算来考虑,多次赔付不可避免对应着更高的保费。
其次,高保额相对来说是比多次赔付更重要的因素。
综合这两点,再做选择。
相比于单次赔付,多次赔付增加的花费究竟有没有必要呢?
需要考虑这两个问题:
(1)重疾是否分组
(2)多次赔付的间隔期多久
重疾分组与否需要注意:不分组的重疾险,相对来说,保费会高许多,等待间隔期也较长,所以不一定划算。
分组情况下,常见的重疾分组方式是分为四组。
同组的重疾赔付过一次后,这组的保障责任就终止了,就算罹患同组其他疾病,也没办法获得理赔。但是其他组别的保障还在。所以就这点来说,选择分组更多的更好。
那么分组怎么看呢?
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将以恶性肿瘤为代表的六种高发重疾逐一分组,所以能够将恶性肿瘤单独划分在一组就是非常好的,因为恶性肿瘤占到所有重疾理赔的60%,这样赔付过后,其他分组还能继续享有保障。
在间隔期这个问题上,对于投保人而言,肯定是越短越好。
然后说说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要分重疾、中症、轻症来看。
常见的重疾险可按如下标准参考选择:
重疾的赔付比例是100%、中症是50%、轻症是30%。
赔付比例和次数通常都会有个平衡,一般赔付比例较低的,赔付次数相应会多一点。这个要根据个人情况来定。
3.豁免责任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豁免是选择重疾险的基本标准,这样如果患上合同所列疾病,不仅可以保证能够拿到赔偿,后续的保费还不用再缴纳,是非常实在的福利。
不过,有些产品的被保险人豁免是包括轻症与中症,而有些产品是轻症、中症、重疾全包括在内,后者显然更有优势,投保前要综合对比一下其他条款再做选择。
另外,如果在此基础上,有产品还可以做到投保人豁免,就更加值得购买了。
三、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
首先我们要明确:选择储蓄型还是消费型?
储蓄型重疾险包含疾病保障和身故责任保障两个部分,罹患疾病可以获得补偿,若未患疾病身故,还可以返还身故保险金;而消费型重疾险只有疾病保障。
许多人看到“返还”的字眼,就开始更偏向于储蓄型重疾险,不过我们要知道:
储蓄型重疾险,身故和重疾是择一赔付的,如果生前患上重疾拿到赔付金,那么身故保障就没有了。而且,由于储蓄型重疾险有必赔责任,所以在保费上也更贵。
对此,72保保的建议是:买重疾险专注于疾病保障就好,身故保障就通过寿险来完成吧。这样来看,保费划算,保障更全。
接下来,72保保说一说不同人群的重疾险应该怎么选择。
儿童群体:
少儿的重疾和成人的重疾还是有区别的,购买少儿保险时,应当留意疾病保障是否包含常见少儿高发重疾,大约是15种。
主要有: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等。
关于常见少儿高发重疾的界定,各保险公司并不统一,但大致范围是相同的。
此外,由于人的一生罹患重疾的概率超过70%,而且重疾险保费基本是与年龄成反比的,所以在预算充足的条件下,可以考虑为孩子配置终身型重疾险,保障期越长越能让人安心。保额的话,儿童重疾险无需太高,50万以内即可。
另外,儿童重疾险一定要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这一项责任,这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无法续交保费而使保险中断。
青年群体:
青年群体相对来说,整体身体健康状况是最好的,因此投保时费率和选择范围也会更理想。
不过这一阶段,手头积蓄不多,投保时可选择杠杆较高的消费型重疾险,通过延长缴费期限来缓解当下的经济压力。
中年群体:
到了30岁-50岁这一阶段,事业逐渐稳定下来,身体情况却开始走下坡路。这一阶段,正是重疾理赔比较高发的时期。
一般来说,甲状腺癌在男女高发疾病中都是位居榜首的,女性高发疾病常见的有乳腺癌、肺癌和胃癌;男性的则是肺癌、心血管类疾病和脑癌。
另外,还有一些男性、女性的特定疾病也是需要加强关注的,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来进行侧重选择。
这阶段投保,应尽可能安排充足的保额,最好是年收入的3-5倍,保额最低要达到30万,一二线城市居民更是要达到50万及以上,这样才能预防因重疾使经济收入严重受损的情况。
至于老年群体,年龄太大,投保重疾险是不太划算的,因为超过60岁,很多重疾险就向这一群体关闭大门了。即使可以投保,也很容易出现保费倒挂。如果是这种情况,在居民医保到位的情况下,不妨优先考虑意外险、医疗险,再加上一份更有针对性的防癌险。
各位,本人从事保险12年了,6年理财规划师经验,多少有点心得,看看无妨!
买保险从理财的角度来说是解决财务问题,不是为了买保险而买保险
步骤:
第一,先搞清楚自己的保障情况
第二,填补自己的保障空白(增加保额,扩大保险范围)
第三,选代理人
第四,我帮你选产品
第五,成交,我服务你一辈子
经验:
第一,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小磕小碰)是必买的产品之一(最好买卡式意外保险产品,原因:保险公司成本低,客户利益高,费用低,保障高)建议不要选择电话销售的那种(个人观点)原因不合适在这里说
第二,疾病基本是考虑重大疾病(主要是选择保额就是得了重大疾病能赔付多少万,至于疾病的种类,真的差别不大,讨论探讨没有太多必要)
第三,有社保的话,建议不用考虑住院方面的保险(津贴型的可以在40岁左右开始考虑,如果比较年轻的话就暂时不用考虑了)没有社保的话要加上附加险,费用不高,每年几百元吧
第四,预算(就是每年交给保险公司多少钱)一定要考虑好,专家建议是不超过收入的20%(因为保险大部分都是长期缴费的,最好是能长期交下去)
第五,保险业务员也就是我了,最能帮到你的是保险的领取和理赔,这个是我的强项,请放心,基本上所有种类的理赔都经历过了!
【释义】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对于保险购买人,在购买保险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读懂保险合同,只有读懂了保险合同才能够真正了解到底自己买的是什么,权益是什么,这种保险主要负哪方面的责任。但是,保险合同中所用专业术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般是不用的,因此,多数人都不一定了解其意义,所以要想完全读懂保险合同是比较困难的。为此,这里笔者详细把保险业常用的专业术语介绍给您。希望您能明明白白买保险。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
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趸缴: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
年缴:也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每年缴一次。
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缴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缴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费(趸缴)、年缴等不同方式。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保险费自动垫缴: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缴到期应缴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缴该项欠缴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缴”。
减额缴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缴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一般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每次借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可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两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近段时间发生的各种大小意外事故,使得人们的风险意识增强。销售数据显示,意外保险现在则成了一个热门,近期的销售量明显提高。市场上意外保险产品繁多,那么该如何选择呢?
弄清楚赔付上的分类
意外保险在赔付上可以简单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造成死亡和残疾的赔付,另一类是对程度相对较轻的医疗费用的赔付。在我们身边发生意外中,大多数是磕了、碰了、轻度骨折等等,那么这时候如果你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就能得到赔付,所以选择意外保险时一定要看有没有“医疗”二字。
就是要“长险”替“短险”
因意外保险最长的保障期是1年,最短是几天,甚至是几个小时。比如说,我们最熟悉的航空意外保险,它就是保障您从上飞机到下飞机的这段时间,还有就是旅游意外保险,也就保障旅游的哪几天。从经济使用的角度来说,买一年期的长险要划算一些。如果您是经常要出差的人不如一次购买,可以选择《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在这些意外保险的条款中,您会看到: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不属于保险范围。所以如果您一定要参加这些危险项目,就必须再买一种保险,这种保险通常就在这些活动项目的售票处销售,它才是专门针对这些高风险活动的保险。
现在许多保险都有一些漂亮的名字,比如说……,单从这些名称上是很难看出它是哪类意外保险,那么您最好是看它的保险条款,从这些保险条款的名称上就能找到一些关键词。
附加:不能独立购买的险种,选择这类意外保险必须和一些主险同时购买。综合:多表示这个险种包含了较多的保险责任,如: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意外医疗。
医疗:就表示可以对意外伤害后的支出医疗费用进行赔付的险种。
误区之一:买保险不吉利。
所谓的保险就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以防万一。要办保险离不开病、死、灾祸等代表某种灾难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又是人们不喜欢看到的。但孰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买保险是应付突发事件的必要手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讲买保险等于是买平安。
误区之二:买保险不为保障为投资。
银行第七次降息之后,各家寿险公司纷纷调整险种结构。同过去以投资功能为主的旧险种相比,新险种更注重保障性,增添了许多非常有益于投保人的选择功能,如“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和“保额增加权益”等。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提供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变更权益的机会。其实,保险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契约关系使参加保险的人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退休后,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借以维持其正常的经济生活。注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必然偏重于人寿险的投资,而忽略人身意外和健康险的投资,是人寿险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一般来讲,人寿险的保费相对较高,低收入家庭承担不起,他们有了灾难保险却帮不上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科学理财观念的加强,人们会走出寿险投资的误区,投资适合自己的寿险险种,使生活真正无后顾之忧。
误区之三:买保险只注重为子女。
特别是城市家庭,大多是父母加独生子女的三口之家模式。谈及保险很多人关心的是为孩子买保险,似乎为孩子买了终生寿险,才算是为孩子买了一份平安。其实,家长是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一旦他们因意外、疾病等丧失工作能力减少或失去收入的时候,家庭将陷入困境。给“家长”买保险才能给孩子的学习、生活以保障,才能给家庭一份平安。科学家庭的寿险组合不但要为孩子买保险,而且要为家长买保险。现阶段我国医疗体制正处在改革阶段,更多的人开始寻求商业保险来保证正常的家庭生活。其实,低收入家庭最好考虑低保费、高保障的人身险险种。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则可考虑买身故保障和生存保障并重的两全寿险品种。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怎样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专家表示: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消费者在买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二、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三、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业术语小贴士:
1、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其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所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说,是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资格的人。
2、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分红险利率并不固定
市民李女士去年购买了一家寿险公司的分红险,今年保险满一年时,她收到短信却傻了眼:实际分红比当初购买时客户经理承诺的低了一个多点。李女士不明白,分红到底是怎么算的?“分红险的分红,本身就是不确定的。”昨日,新华保险客户经理胡珍告诉记者,对于分红的计算,很多客户存在误区。事实上,分红部分与保险公司的实力、投资项目和投资回报相关,保险公司按照每年的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可以健康运营的前提下给客户分红。不过,这部分钱不会全部用来分红,为了应对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会预留一部分,平衡处理未来收益,保证分红不会大起大落。
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绩并不确定,所以分红也是不确定的。胡珍表示,如果客户经理在销售时承诺分红,则属于违规行为。通常情况下,不确定理财型产品的收益,可以根据该公司前一年的收益来预测。
此外,胡珍还提醒,目前,市面上主流的分红形式,包括英式分红与美式分红两种。英式分红,是以保额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分红,美式分红则以保费为基准。客户在购买时,要注意区分。
只为孩子投保不可取
不少家庭,从孩子出生起,家长就想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优先选择为孩子投保、准备教育金。“很多家庭都很舍得为孩子投保,而忽略了大人的投保,这其实是本末倒置,也不利于家庭整体风险的防范。”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区域总经理石泽峰表示,正确的投保观念应该是先保大人、再保小孩。“风险管理中,有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是,首先管理的是那些发生几率低,但发生后损失较大的风险。所以在家庭面临的主要风险中,意外、重大疾病对家庭的未来损失是最大的。”
由于大人是家庭的收入来源和精神支柱,如果切断了收入来源,生活将难以保障,所以,在家庭投保时,首先应先考虑大人的保障,大人保障越全面,孩子才更有安全感。
买双份不一定赔双份
38岁的林先生去年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先后各购买了一份医疗健康险。前不久他做了一个小手术,以为会拿到双份的赔付,却被告知:并不是这样。
记者从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保单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来定。太平洋寿险个人业务培训部高级经理谭媛告诉记者,比如意外险、寿险以及重疾险,这些保险产品可以叠加给付,不受公司的影响,也不存在重复投保的问题。但意外医疗只能补充赔付,不能重复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全残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是可以叠加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保险公司还是会规定购买限额。
而医疗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额度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即使是多投保,最多也只能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按比例赔付,而且都要先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所以,医疗险并不能通过重复投保获得高额赔偿。
那么,保险投资占收入多少比例合适?一般来讲,保费应该占家庭年收入的15%-20%,最高也不能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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