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五大禁忌 挑选险种时切勿一时冲动_保险知识

2021-06-09
保险是年轻时规划
与普通商品相比,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与被保险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能因为不合适而转送他人,亦不能随便退货。所以购买保险须要慎重斟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最重要。

一、不要对保险公司心中无数

人寿保险要提供几十年的服务。保险公司的实力、信誉、条款、售后服务等至关重要。购买前应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经济性质、注册资金、业务开展情况、理赔情况等等。根据保险法规定,除了分立、合并外,都不允许解散。

二、不要盲目购买保险

尽管各家公司的条款各费率都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的,但是一比较确有不同。如领取生存保险金,有的三年一领,有的五年一领;有的防七种大病有的防十种;有的保到七十岁,有的负责终身;有的到期还本,有的分文不退一定要搞清楚再投保,切忌保单收到了还不清楚。

三、不要光听介绍,不研究保险条款

购买前,备必弄清:您买的是什么保险?保险责任是什么?除外责任是什么怎么交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要严防个别营销员的误导。没根没据的承诺或解释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四、不要草率轻信,轻率交保险费

不管是营销员登门拜访,还是街头咨询,您首先应弄清真实合法身份。按有关规定,保险营销员要持证上岗,必须先出示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核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否则免谈。

五、挑选险种时不要一时冲动

寿险种类很多,应选择自己最需要的。比如同是养老保险,有的是在交费时就确定领取年龄,有的是在领养老金才确定。有的是月领取,有的是年领取,有的是一次性领取,有的是定额领取,有的是增额领取。同是防重大疾病保险,有的观察期是180天,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三年;如果仅凭一时冲动投保,往往不能称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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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理念的更新,保险与人们工作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投保的人也越来越多。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趋势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代表了百姓的理财观念发生着变化。为了保证投保人的切身利益,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做到五忌:

一忌从众心理。有的人投保时总爱随大流,人家买什么险种自己就跟着买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其实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的办法是到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有针对的设计,从而为自己和家人寻求一份经济保障。

二忌盲目心理。参加保险须有的放矢,不能凭脑瓜一热,拿进篮子就是菜。比如现在逐步升温的家庭财产保险,对于日渐殷实的许多家庭来说,确有投保的必要,它可以使个人的财产有一定的保障。但前提必须是可保财产,诸如家中的古董、字画、邮票等就不能入保,因为这些属于不可保财产。所以,假如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三忌侥幸心理。有的人在参加一年期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的财产和人都没出事,自己也没有获得经济益处,就觉得“吃亏”、“不合算”,从而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四忌获利心理。客观地看,如今在机动车保险中私家车数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私家车主由于是自费投保,被保险车辆也属于自家财产,因而挖空心思地把所有的车辆损失都转移到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保险赔偿,个人从中获利。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一是保险条款清晰地界定了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办理赔偿,否则就只能自己承担;二是获得保赔偿要由被保险人提供真实事故原因、损失清单、现场证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等,事故的第一现场要有保险专业人员查勘,保险公司内部有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科学程序,形成了辨别赔案真伪的科学体系,想蒙混过关绝非易事。

五忌骗保心理。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的后顾之忧,但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的共同心愿。但有个别人投保就为了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骗取赔款,结果不仅得不到赔款,反而触犯法律受到相应制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买保险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一门不小的学问,买保险前应做足功课,找到自身需求、选择侧重点、读懂条款、货比三家、进行适当的组合。保险本身是好的,如果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选对产品,保障才会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买保险前可以注意到上述五大事项,相信可以很容易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

保险信息网揭开购买保险的五大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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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忌从众心理

有的人投保时总爱随大流,人家买什么险种自己就跟着买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总认为一旦发生事故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总在寻找一种心理平衡。其实,这同购物选择从众一样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的经济收入、财产价值、工作环境、身体状况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等,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可能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的办法是到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有针对的设计,从而为自己和家人寻求一份经济保障。

二忌盲目心理

参加保险须有的放矢,不能凭脑瓜一热,拿进篮子就是菜。比如现在逐步升温的家庭财产保险,对于日渐殷实的许多家庭来说,确有投保的必要,它可以使个人的财产有一定的保障。但前提必须是可保财产,诸如家中的古董、字画、邮票等就不能入保,因为这些属于不可保财产。还有人身保险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比如如实告知等内容,如在投保前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相关事项,那么日后就会影响自身利益。所以,假如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三忌侥幸心理

有的人在参加一年期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的财产和人都没出事,自己也没有获得经济益处,就觉得“吃亏”、“不合算”,从而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四忌获利心理

客观地看,如今在机动车保险中私家车数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种势头还会随着车市的旺销而持续增长。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私家车主由于是自费投保,被保险车辆也属于自家财产,因而挖空心思地把所有的车辆损失都转移到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保险赔偿,个人从中获利。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一是保险条款清晰地界定了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办理赔偿,否则就只能自己承担;二是获得保赔偿要由被保险人提供真实事故原因、损失清单、现场证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等,事故的第一现场要有保险专业人员查勘,保险公司内部有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科学程序,形成了辨别赔案真伪的科学体系,想蒙混过关绝非易事。

五忌骗保心理

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的后顾之忧,但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的共同心愿。但有个别人投保就为了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骗取赔款,结果不仅得不到赔款,反而触犯法律受到相应制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对有保险欺诈行为、牟取保险赔款的人,不仅《保险法》规定予以拒赔,而且在《刑法》中同样规定,对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除拒赔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保险存在五大误区_保险知识


保险理财师分析认为,不同的人生阶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险产品来保障。有调查显示,目前保险消费领域存在五大误区。

误区一、不出险等于保费白交

很多人会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而没有保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怎样去买保险不吃亏,只有你购买的险种最适合你才是最好的。

误区二、只要投保就能获保障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对于哪些险种适合与否,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保了。

误区三、保险金额越高越好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果选择的保险金额越高,就必须为此缴纳越多的保险费。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是没有意义的。在人寿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因此,选择保额时,既要考虑到充分保障,也要考虑到自身的交费能力,如果将来无力续缴而不得不退保,是很不合算的。

误区四、重复投保等于双保险

有投保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保额10000元的医疗费用型保险,该投保人认为一旦患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但事实上,理赔取决于实际花费,如果一共花费12000元,即使重复投保额度共计达到了20000元,最终也只能获得最高12000元的赔付。

误区五、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一些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也需要有意外伤害保险来保障。

保险知识汇总,五大社保险种有法律约束


12月23日,作为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社会保险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并分不同情况对这些险种的缴费主体和参保范围作了规定,草案同时也对各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相应规定。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清华大学养老金工作室研究员路锦翡。她分析指出,业界对这部法律的出台期盼已久,五大社保险种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强制性偏弱等现状有望转变。

社保基金情况定期公布

草案明确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情况,这有助于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对于公众关心的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草案作了明确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投资运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路锦翡认为,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具体而言,就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单位、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实施监督。

另悉,草案明确指出,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

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各省份经济发展差异较大,采取省级统筹是比较好的选择。

对于与公众息息相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社会保险法草案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对此,路锦翡分析认为,此举将有效地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各个地区的群众利益。她告诉记者,我国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基金统筹层次,目前大多为市县一级,这种较低层次的统筹影响了统筹效果的发挥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更重要的是,低层次的统筹增加了保险基金管理难度,容易发生非法挪用、私吞等风险。

因此,在路锦翡看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不过,她同时指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能更好地控制风险,但我国目前各省份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考虑到社会保险收益须符合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采取省级统筹是比较好的选择。

据了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人口老龄化、统筹层次较低、制度不衔接等问题。截至2006年底,全国只有北京、吉林、新疆等13个省(市)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辽宁、广西等7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他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截至2007年9月底,我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97亿。

用人单位不缴费处罚加重

社会保险法的推出,提高了劳动者享有权利的保障程度,也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法律约束,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这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加大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力度。根据草案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欠缴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以往的处罚上限是2万元。

而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划扣社会保险费。对不足额缴纳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对此,路锦翡表示,这条规定提高了劳动者享有权利的保障程度,也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法律约束,“社会保险法的推出,将对各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相应规定,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

与此同时,路锦翡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分别通过单项法规或政策进行规范,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这次提交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

买保险时的五个关键时间点_保险知识


10天、60天、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您签保单的时候注意到这些时间期限了吗?不要小看这些时间节点,有的时候这些期限直接关系到您交的保费和得到的赔付,本文帮您总结了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10天:买保险能吃后悔药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偏偏买保险就可以反悔,您知道吗?保户收到保单以后都会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10天当中您尽可以思前想后,只要没过犹豫期,您就还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除了缴纳最多10元成本费之外,您不用缴纳其他费用,而一旦错过了10天期限,合同正式生效,那么您退保越早所承担的损失就越大了。对于这宝贵的10天,一定要好好利用,一方面是不要让代理人钻了时间的空子剥夺您的权利,另外您也可以利用这10天对产品有个更彻底的了解。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亲自填写回执就是为了预防有些代理人“霸占”了您的“犹豫期”;同时,保户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仔细研读保单,或咨询对该险种比较熟悉的朋友,对自己所投险种作一番深入考虑,下定最后的决心,保或是不保。一旦投保的话,缴保费的期限比较长,如有的寿险长达几十年,如果日后再中途退保,就要承受较大损失。

■60天:忘交保费别着急再来说60天,这个数字代表的是缴费宽限期。如果错过了每年的缴费时间,也不要着急,因为保险公司考虑到保户可能因暂时手头资金周转不灵等种种原因,没能及时交上保费,一般会设定一个延缴保费的宽限期,大多为60天。所以说您只要在这60天内交上保费就可以了。这个期限是针对分期缴保费的情况制定的,如过投保人到期未缴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缴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如果您不幸在这60天里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保户所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欠缴的保费及利息。另外还设有两年的宽限,只不过所谓两年宽限期,在此时间段只是保留合同,但合同中保险责任中止,一旦真的出了事故,公司并不负责赔偿。

■三个月或半年:生病只能自己扛这里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期限被称为观望期或观察期,在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中很多都有一个观望期,在观望期中生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条规定是保险公司的自我保护条款,因为人们生病,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身体都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是突发性的。也就是说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连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生某种病的隐患,而其实自己已经是名“病人”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刚投保就发生医疗费用,要保险公司为其负责,也确实有点不公平。因此,您在购买医疗类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弄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和生效时间,一般来说,住院保险的观察期为90天,在90天以内住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而重大疾病险一般为半年,有的甚至一年,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只退还已缴保费。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合同里对于医疗赔付的具体时间条款,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付的。

■一年:赔付金额差十倍一年,在一些寿险合同里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以一年为界成为保险全数赔付的分水岭。如果投保人买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一般只可获得相当于投保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以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的定期寿险,但在合同生效一年内身故,家人可能只能拿到已缴的保险费以及1万元的赔付。但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则可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所以对于合同您还是要看得仔细一些。

■两年:提前退保损失大两年内退保,您承担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缴的保费,如果缴保费已超过两年,则可领回保险单中的现金价值。所以就算您以各种原因想要退保,两年以后才是最佳退保期。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缴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投保寿险的保户如两年内退保,投保人经济损失较大。而如果投保人所缴保费已经超过两年,退保后则可领回保险单中的现金价值。另外对于分红型的保险,在前两年收益较低,退保是非常不值的。这里帮您列出的关键时间点主要是一些普遍的情况,只能是给您提个醒,但是对于投保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对保险合同仔细研读,尤其是对里面的一些时间点不能马虎,这样您的保费缴得才踏实,也不容易在理赔时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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