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人寿嘉和保在众多重疾险当中名气不大,知道这款产品的小伙伴可能并不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会不赔呢? 国富人寿嘉和保是骗人的吗
国富人寿嘉和保是国富人寿承保的一款重疾险,已经在银保监会备案,是保险“正规军”,不存在所谓骗人的情况。只要符合要求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投保的。
很多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人无法就是听说或者经历过保险公司拒赔的事,而保险拒赔确实是在每家公司都有发生,但是实际上是不是真的理赔难呢?
保险公司可以从网上查查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因为这都是需要公开的资料。从今年上半年的理赔率来看,各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理赔率在97%,个别的甚至达到了100%,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理赔并不难,只不过因为承保案件数量巨大,所以即使是3%的人没拿到理赔款,但是从绝对数字来看还是会给人造成一种“理赔难”的假象。
其实保险公司也是商业机构,想要长久做下去就必须树立口碑,所以只要是符合条款的都会理赔,不存在为了拒赔而拒赔的情况。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国富人寿嘉和保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二项至第七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关爱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和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器官移植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二项至第八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保险的作用,但是却担心理赔时会被刁难,觉得几千块换来几十万保额是不太可信的事,但是实际上这本是就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为了能够盈利,在设计产品时就会把保费的因素考虑进去,而且为了能长久运营下去,保险公司肯定是要讲求“信誉第一”的。如果只是为了拒保而拒保,那么还有谁去买他家的保险呢?公司也早就倒闭了,所以大家对于保险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理智的认识。
说到意外险,相信大家都是比较了解的,毕竟这是生活中有可能存在,我们不得不预防的,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下面就为大家逐一道来。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保险公司已按本合同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 180 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
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而几处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最严重项目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保险公司以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总额达到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3、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有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驾乘车意外身故/伤残、航空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等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7)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8)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9)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翼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3)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14)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等。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因上述第(13)-(1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是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THTF)各出资50%组建,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于2003年成立的,截止目前注册资本为24亿元,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资本为39.31亿元,净资产为13.44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4%,对比上一季度都有所提升,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致的伤害;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美容手术及一般理疗;脊椎间盘突出症;
9、被保险人猝死或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它医疗导致的伤害;
10、细菌、病毒或其它病原体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
11、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12、被保险人驾驶、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或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期间,或被保险人违反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期间;
13、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前不符合安全行驶标准;
14、由于人员超载引起的;
15、被保险人扒车、跳车,但因意外事故被迫跳车不在此列;
16、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7、被保险人驾驶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或搭乘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工程作业车、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公路养护车、清障车、救援车、洒水车、清扫车以及拖拉机等农业用途车辆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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