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原则是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一点.
其保险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别超过20%,即用10%的资金保全自己100%的资产。
对于我们每个人,应该重考虑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险。直接的讲,随着人的年龄增大,身体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关风险的能力就相对很弱。
所以,你首先必须考虑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保险产品,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健康没有保证,有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是不切实际的。
建议你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单位出面购买的情况)包括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在这里,我知道在这个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最后关于投保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终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如果说大人都没有保障,小孩拥有再多的保险,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是大人在为小孩支付相关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重大疾病保险有三种形式:
(1)单独型,即主险:
此类保险保费一般比附加险高,通常分为两种:定期型,终身型。
定期型保费相对比较低,终身型保费相对比较高。
(2)提前给付型,附加险的一种:
此类保险保费低,本身是不带保额的,其支付的是主寿险的保额。就是把主险和重疾捆绑在一起,如果不发生重疾,那么安然用寿险养老,如果发生重疾,那么用寿险支付重疾。
以前的客户都是买寿险,寿险是身故或高残才给付保额的,那如果得了重疾,现在治疗技术日趋提高,不见得重疾就要身故了,而重疾的治疗费用非常高,马上就要用钱,怎么办?保险公司针对这个问题,就在客户购买了主寿险的基础上,让客户再加交少许的保费,让寿险在保障身故高残的基础上,也把重疾风险纳入了保障范围。那么,就可以在确诊重疾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及时的得到保险金给付。
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这就叫做“提前给付”。
(3)额外给付型,附加险的另一种:
此类保险通常设有等待时间,即如果生病住院还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赔付。一般为30天,有的为28天。呵呵,这对客户来说,有点那个。如果28天的费用比较难筹集,那么还是建议选择提前给付型。或者独立主险。(看过中央12套的节目,一个妇女由于没有钱治病,本来可以活很久的最后只能活两个月)
个人观点:
倾向于提前给付型重疾。有部分是重疾保额给付的,一部分是主寿险给付的。
如果经济宽裕点的,可以选择额外给付型,用寿险的钱养老,额外给付型的防大病。
对于单独型重疾,如果家庭养老方面有其他更好来源的话,那么还是选择单独型重疾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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