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南京市民在申请公积金提取时,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知识。
职工有哪些住房消费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单位集资建房;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9.租住公共租赁房;
10.租住商品房。
(二)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职工有哪些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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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各个地区都制定了自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并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都做出了相应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及条件是什么?相信这是在南京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人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及条件,欢迎大家浏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及条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2、3、4、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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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类型:
1、公积金提取的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3、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4、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住房公积金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二、可提取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继承人。
1、职工生前有遗嘱的,继承人提供遗嘱、公证书、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证明、财产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的提取证明;
2、职工生前无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须提供继承公证书、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提取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
3、继承人对继承或者遗嘱有争议的,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4、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额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及销户利息。
五、提取方式:销户转账提取,转账至继承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一次结清并办理销户。
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有不少南京市民想要提取公积金买房子,但是不知道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一下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2、租住公共租赁房;
3、租住私房;
4、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南京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职工;
2、偿还贷款应为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南京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
1、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2、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南京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4、首付款发票;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
3、《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南京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的材料与本市购房一致。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租住私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3、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4、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6、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7、无房产登记证明;
以上是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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