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很多市民将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的首选,那么如何提取公积金是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详细为大家讲解下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知识。
重庆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重庆住房公积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需填表格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小编提醒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以上是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重庆住房公积金查询专题。
近年来,佛山作为广东省重要发展区,经济不断进步,带动了房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佛山买房,这就关系到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了。如何查询,如何提取?都是居民关心的重要问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现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提取的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职工使用提取个人明细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按照本中心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应资料。
二、职工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个人明细存留的余额不少于500元整。
三、购房、建房、翻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提取,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一年支取一次;偿还购建房贷款支取,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半年支取一次。
注:本通知所指职工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范围。
佛山公积金查询
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一、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0757-83330312,0757-83361702
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3楼
三、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址
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从2008年8月10日开始,登录改用个人身份证和公积金存折帐号后8位;
2、如须加设密码,可于登录后进到个人信息中进行设置。
佛山公积金启用新系统
以后,市民提取公积金将不再需要到缴存银行办理转账等手续了。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今年1月1日启用新系统之后,市民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将减少一个环节,即市民的公积金提现申请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款项将会直接被划到市民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据了解,在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新系统前,市民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除了要“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外,还需自己到缴存银行办理转账或提现,这无疑增加了市民的提现难度,甚至因“多此一举”而被许多市民诟病。不过,在管理中心新系统启用之后,这一环节就可以省略掉了,市民提交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只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相应的款项就会被直接划拨到市民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事实上,早在一年多前,与佛山“一衣带水”的广州就已经启用了新系统,并实现了银行卡与公积金账号直接划账等简化手续,市民提取公积金不仅不用再跑银行,也不用每次提取都要向银行重复提交相关资料。不过,与广州不同的是,此次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提现程序所能直接划款的银行并不太多,目前只支持佛山市内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顺德农商行等三家,而广州目前则可以支持中工建三大行和广州银行。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以上三家银行的划拨账户,不仅可以是储蓄卡和活期存折,工行和顺德农商行两家银行还支持信用卡账户。不过,无论是哪种账户,出于安全因素考虑均不接受不同姓名账户的划款。
而随着新系统启用,逐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也将取代原有的“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但原有的“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仍然有效,市民可根据需要到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网点换领,换领对账簿将不对市民个人进行收费。
不过,启用新系统后,操作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单位申报的汇缴调整时间与实际缴存时间不一致(如申报某人从A月调整缴存额,但实际在C月才发生缴存额变化;又如某人于A月封存,但实际在A月前已经停止缴存、或A月后才停止缴存)等问题。对此,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努力处理这类问题。同时,他也提醒单位在办理汇缴调整手续时务必使汇缴调整时间与实际缴存时间一致。
以上内容介绍了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及其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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