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保险怎么购买?

2021-04-23
国际保险知识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为了使这些意外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许多货运公司会选择投保国际货运保险。接下来,专家就将为您介绍国际货运保险怎么购买,教你一些诀窍。

要想了解国际货运保险怎么购买,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国际货运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存在的证明。保险合同一经订立,订约双方均应按照合同条件,亦即保险单中各项保险条款的规定来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种类。

仔细考虑所出货物的各种情况非常重要,这样既可节省保费,又能较全面地提高风险保障程度。由于现在出口业务普遍利润微薄,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却有增加的趋势,所以在投保时,就更要仔细权衡,在办理投保业务时就更加应该考虑得比较多而且全面。

购买外贸保险注意以下四点:

1、应提供需要投保外贸保险的货物情况,包括货物名称、包装、发票号等;

2、提供货物运输情况,包括运输工具、运单号、起运时间、运输路线;

3、投保的外贸运输保险险别,以及是否有特殊情况需要申报,如果开具信用证,应提供信用证号,并告知信用证中有关外贸运输保险的条款内容;

4、在投保时应对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不隐瞒、遗漏、错报、误报的情况。

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以后,大家就会想到了平安的货运保险,那么,在理赔中,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首先,在第一时间内,我们要做到出险的通知,即当货物抵达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或者收货人一旦发现了保险货物有受损现象,应该马上通知到保险人或者保单注明的查勘代理人。

其次,我们应该在第一时间及时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 ,被保险人或者收货人在发现货物遭受损失的同时,有义务将受损之物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实施施救、整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尽量将货损减小到最低的程度。

再次,向责任方提出索赔。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货损》,被保险人应当向责任方索要取责任方签认的货损证明,最好是书面形式的证明,这样,可以保护保险人的追偿权益。

最后,将收集到的相关索赔单证一并提交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烦琐多余劳动,请向保险公司咨询具体需要的索赔文件,然后一并提交保险公司,以减少重复劳动。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承诺在收到客户的理赔文件后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为客户安排赔款。

关于费率,不同产品有着不同的费率,普通货物一般是发票金额加成10%之后的千分之2左右,如果金额比较大,可以和保险公司谈更的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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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保险的内容及原则


随着我国保险业主体的增加,或业务优势,保险市场逐渐形成并且初具规模,根据我国国情,必须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制度包括代理人、经纪人、公估行等保险中介机构。国际货运保险是保险业所有险种中一项最古老的业务,也是保险公司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一个险种,由此必然成为各家保险公司主要竞争对象。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种类。

国际货运保险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利害关系。依我国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此原则可以使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获得额外利益,以避免将保险合同变为赌博合同。保险利益可以表现为现有利益、期待利益或责任利益。

2.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指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为基础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主要体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和在履行合同时的保证义务上。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在我国民法通则的第4条。我国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告知义务上。在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上,我国保险法第17条与海商法第222条的规定不同,保脸法采用的是有限告知主义,而海商法则采用了无限告知主义与有限告知的结合。海商法第222条第1款涉及的是无限告知,要求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第2款涉及的是有限告知的情况,规定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依海商法第223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未将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损失补偿原则。

指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的财产保险合同,因此,在发生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只赔偿实际损失,因为保险的目的是补偿,而不能通过保险得利。

4.近因原则。

虽然我国保险法及海商法均没有对近因原则进行明文规定,但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践中,近因原则是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

保险同运输一样,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必要组成部分。货物从卖方送到买方手中,要通过运输来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如遭遇意外损失,则由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以保证贸易的正常进行。各种对外贸易价格条件,都需明确保险和运输由谁办理。例如国际上通用的离岸价格(FOB)和成本加运费价(C&F)中不包括保险费,保险由买方自理;而到岸价格(CIF)中包括保险费,由卖方办理(见对外贸易价格条件)。保险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所必需,是因为它将运输过程中不可预料的意外损失,以保险费的形式固定下来,计入货物成本,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的稳定,避免由于意外损失引起买卖双方和有关利益方面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使保险公司从自己经营成果考虑,注意对承保货物的防损工作,有利于减少社会财富损失;进出口贸易的货物在本国保险,还可以增加国家无形贸易的外汇收入。

国际货运中保险种类都有哪些?


运输因其具有扩大市场,稳定价格,促进社会分工、扩大流通范围等社会经济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现代的生产和消费就是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来实现的。在运输行业发展的同时,货物运输保险也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其中,国际货运保险占据重要地位。那么,国际货运中保险种类都有哪些?

舱面货物险。

该附加险承保装载于舱面的货物被抛弃或海浪冲击落水所致的损失。一般来讲,保险人确定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和厘定保险费时,是以舱内装载运输为基础的。但有些货物因体积大或有毒性或有污染性或根据航运习惯必须装载于舱面,为对这类货物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可以加保舱面货物险。

加保该附加险后,保险人除了按基本险责任范围承担保险责任外,还要依舱面货物险对舱面货物被抛弃或风浪冲击落水的损失予以赔偿。由于舱面货物处于暴露状态,易受损害,所以保险人通常只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加保舱面货物险,以免责任过大。

拒收险。

当被保险货物出于各种原因,在进口港被进口国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而产生损失时,保险人依拒收险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投保拒收险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必须持有进口所需的一切手续( 特许证或许可证或进口限额 )。如果被保险货物在起运后至抵达进口港之前的期间内,进口国宣布禁运或禁止进口的,保险人只负责赔偿将该货物运回出口国或转口到其他目的地所增加的运费,且以该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同时,拒收险条款还规定:被保险人所投保的货物在生产、质量、包装、商品检验等方面,必须符合产地国和进口国的有关规定。如果因被保险货物的记载错误、商标或生产标志错误、贸易合同或其他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违反产地国政府或有关当局关于出口货物规定而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概不承担保险责任。

黄曲霉素险。

该附加险承保被保险货物( 主要是花生 )在进口港或进口地经卫生当局检验证明,其所含黄曲霉素超过进口国限制标准,而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所造成的损失。按该险条款规定,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有责任处理被拒绝进口或强制改变用途的货物或者申请仲裁。

出口货物到香港( 包括九龙 ) 或是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这是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所开办的一种特别附加险。它对于被保险货物自内地出口运抵香港 (包括九龙 )或澳门,卸离运输工具,直接存放于保险单载明的过户银行所指定的仓库期间发生火灾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附加险是一种保障过户银行权益的险种。因为,货物通过银行办理押汇,在货主未向银行归还贷款前,货物的权益属于银行,所以,在该保险单上必须注明过户给放款银行。

相应地,货物在此期间到达目的港的,收货人无法提货,必须存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从而,保险单附加该险条款的,保险人承担火险责任。该附加险的保险期限,自被保险货物运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之时起,至过户银行解除货物权益之时,或者运输责任终止时起满30 天时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延期的,在加缴所需保险费后可以继续延长。

如何购买国际旅行保险?


近年来,随着出境游的热度不断攀升,很多人选择春节出行,感受不一样的生活。其中,东南亚、欧洲等国际旅游线路已经早早爆满。专家提醒游客,在享受国外旅行假期的同时,最好先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境外旅游保险,才会安全无忧,玩得放心。那么,国外旅游都需购买什么保险呢?

旅游险与旅行社责任险不同

在旅行社报团时,很多游客都会被告知团费中包括旅行社责任险,一些游客认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一份旅行社责任险远远不能满足抵御旅行意外风险的要求。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了规避自身风险而向保险公司购买的险种,仅仅对由于旅行社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游客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像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金银首饰、手提电脑等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因此,游客最好为自己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险。游客既可自行到保险公司购买,亦可通过旅行社代为办理。保险公司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不重合,若在旅行途中发生意外,旅行社确有过失的,游客将获得来自两方的赔偿。

国际旅行险产品推荐

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的旅行保险计划。在国外旅行,由于语言、法律人文、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的差异等因素,使风险的不确定因素上升,且难以控制,救助也变得困难重重。所以出国签证时,需出国人员出具已购买保险的凭证。出国保险与平时购买的保险有所不同,购买境外旅行保险,考虑紧急求援实力是关键。以下是专门针对出国设计的保险产品——平安财险商旅护航(欧洲)全面计划,适合有签证需要的商务旅行,风险意识高,要求保障全面,出境欧洲的人士。它包括:

1、意外身故和残疾30万。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一次性给付30万元;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最高给付30万元;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或烫伤,根据烧伤或烫伤程度按比例赔付,最高给付30万元。

2、公共交通双倍给付30万。旅行期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烫伤或残疾,除获得以上意外身故、烧烫伤或残疾保险金外,将再按同等金额给度交通工具意外保障金。

3、亲属慰问探访。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身故或遭严重身体伤害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4、紧急搜救。保险公司承担搜救费用补偿,高达40000元的限额保障。

5、旅行证件遗失。赔偿被保险人为重置因被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支付的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用。

6、旅程延误。若由于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5小时延误赔付300元。

7、行李延误。旅行期间被保险人的随行托运行李每8小时延误赔付500元。

8、旅行缩短。因自然灾害、目的地突发传染病、被保险人意外或急病、被保险人在境内的直系亲属发生严重事件、家中财产、同行亲属发生意外或急病等遭遇严重事件等原因导致旅行提早结束或延期逗留,将赔偿该次旅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或延期逗留额外需支付的旅行费用。

9、员工替换。特有员工替换保障,为原派遣境外出差员工因意外或疾病等而导致出差任务中断,重新派遣人员的费用提供保障。

10、旅行者个人责任,保额80万。承担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11、家庭财产保障。承保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境内经常居住地因盗窃、火灾、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损坏或损失。

12、医疗责任,保额35万,赔偿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13、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额60万。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将承担医疗运送和送返所发生的费用。

14、身故遗体/骨灰送返,保额15万。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承担安排遗体送返所发生的费用。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计划欧洲行的游客,赴德、法、西班牙、意大利、希腊等15个参加申根协议的国家旅游,必须购买国际旅游保险,而且最低保障金额为3万欧元,入境时则要出示国际旅游保险单原件,否则将会被拒绝入境。

平安财险商旅护航(欧洲)全面计划提供了3万欧元医疗保障确保签证,涵盖境外紧急救援医疗责任,并有垫付功能,以及风险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的相关责任,并且保障您的个人财务风险,保额高,境外出行必备;单次旅行,最长180天。无论旅行还是探亲,或是商务出差等,都能投保。

境外出游,一份保障全面的保险是您旅行路上最坚实的后盾。无论是欧洲游还是东南亚游,境外旅行险都可以根据出行天数下单,并且保障范围灵活,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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