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石先生开着自己的别克车出门,路上为躲避横穿马路的行人而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车子熄火了,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石先生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现损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赔。石先生很不理解:自己并没有在水中启动车,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其实,保险公司理赔处的工作人员并不无道理,拒赔的关键在于出险的时间不对。目前在各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由于是全市范围的大面积暴雨,保险公司大多表示不再需要车主去气象部门开证明,都会按照定损情况进行理赔。但发生在第二天的车辆涉水事故,该事故已经不属于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损失事故,所以不会进行赔偿。
由于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误区不够了解,石先生不但没有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还白白花费了时间。以此了解汽车保险与理赔误区十分重要。
车险理赔误区一:全险不等于全赔。
购买新车后,一般车主都会购买全险。全险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例如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属于责任免除。有的客户以为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会照赔。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保险,才能获赔。
车险理赔误区二:制造假案,获赔方便?
一些车主为了理赔方便,认为如果有熟人朋友就可以找一家修理厂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但往往这样的方式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一方面修理厂使用恶劣的手段伪造事故,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一辆车经常高额地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将会在保险公司留下该车主的不良保险记录,到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有可能拒保。
车险理赔误区三:普遍忽视保险条款。
每个上了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在购买车险时,对于保险条款车主还是应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保险专业知识,有的车主因为缺乏一些保险常识,因此在投保后才发现原来车险并不是万能险,车险也存在一些绝对免赔或部分免赔的情况,例如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放弃追偿权不赔,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无主肇事绝对免赔率30%等等。
车险理赔误区四:先修理后报销 。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事实上,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车险的理赔并不难,如果能在购买车险前了解车险的承保责任以及免责条款,那么在理赔中就会做到心中有数。
随着汽车广泛走进平常百姓的家庭,汽车保险合同纠纷也与日俱增。汽车保险合同设定的复杂性,使得保险理赔时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容易产生分歧。如下几个车险理赔中的常见误区通常是纠纷发生的原因。
并非投保越多赔偿越多
有的车主认为多买几份保单或多家投保,就可以得到几份赔款。但陈法官提醒大家,实际上,多次投保或多家投保不会得到多次或多家赔款。根据《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重复投保不会赔偿更多,车险赔付的主要依据是补偿原则,并不是多保就可以多赔,当补偿达到车辆实际价值时就停止赔偿了。
不同意定损价格如何处理
汽车出险后,保险公司派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并出具定损价格作为理赔的依据。但若车主对此定损结论持有异议不愿接受,另外申请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损失评估的情况屡有发生。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往往不予认定车主单独委托的评估结论,从而使车主浪费了时间和鉴定费用。因此,当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结论持异议时,应先行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重新评估鉴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车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申请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撞伤人为免麻烦认全责
一些车主撞伤人认为“反正有保险,认了全责保险也会赔的”,为免麻烦就认全责,事实上这将埋下重大隐患。因为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事故的所有损失都全赔的,还存在受赔偿限额、保额不足,不属赔偿项目及存在免除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并且,一旦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可能就翻脸不认人,还会提出很多无理要求,这样会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增加难度,而那些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也是无法赔偿的。
专家提示,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路上跑的车辆价值也在提高,人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提高,所以消费者要想得到更为充裕的保障,建议商业三者险的投保限额要尽量提高。投保低保额的商业三者险虽然可以获得保费上的节约,但一旦出险,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保全险就能全赔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并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相当多,而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买了“全险”,但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当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如果没买盗抢险,车辆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失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如今出门在外,汽车成了不可少的交通工具,随着私家汽车的增多,关于保险的知识也越来越被有车一族所关注,汽车保险保费的多少与汽车保费率有着紧密的关系。
下面是汽车保险费计算常用的公式:
1、车辆损失险的保费=部分损失基本费+部分损失保额*部分损失费率+全部损失保额*全部损失费率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固定保费
3、车辆损失险附加险费用计算
(1)玻璃单独破损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
(2)自燃损失险保费=保额*费率*(1+已使用浮动年限相对值浮动比例)
(3)车辆停驶损失险保费=最高赔偿天数*日赔偿金额*费率
(4)全车盗抢险保费=保额*费率*(1+已使用年限相对值浮动比例+防盗装置浮动比例+固定停放场所浮动比例),新增设备损失险保费=保额*对应车辆损失险部分损失费率,其他车辆损失险附加险保费=保额*费率
4、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费用计算
(1)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费=投保座位数*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费率*(1+赔偿限额浮动比例+安全装置浮动比例)其中,赔偿限额浮动比例根据所有投保座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确定。
(2)车上货物责任险保费=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费率*(1+赔偿限额浮动比例)
(3)无过失责任险保费=同档第三者责任险保费*费率
(4)车载货物掉落险保费=赔偿限额*费率*(1+赔偿限额浮动比例)
5、其次,车险计算还需要考虑特约条款,保单保费年费率,日费率使用标准等因素。如果车主希望了解更多的汽车保险费用问题,建议使用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计算器进行报价比较。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均为固定保费,也就是与车价无关,车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需求支付相应的保费。
比如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对于普通私家车来说,一年的交强险保费支出为950元。而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以及100万元共7个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也就是说对于宝马和QQ两种车价悬殊的车型,这两项的保费支出可能相同。
案例分析
下面以案例来解析一下保费的试算:
案例分析一
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乙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乙车辆财产损失16万元和人身伤害4万元,甲车辆损失14万元和人身伤害1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7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7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答:
(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4×70%×(1-15%)=8.33万元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乙车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16+4)×70%×(1-15%)=11.9万元。
案例分析二:
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答:
(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字串5
=18×60%×(1-15%)=9.18万元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乙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18+2)×40%×(1-5%)=7.6万元。
随着网络应该的开发,现在网上也有现成的汽车保险计算器,只用填写相关的数据,即可直接计算汽车保险费用。比如网址,大家可直接打开网址,进行相关计算。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汽车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同,其理赔工作也具有显著的特点。理赔工作人员必须对这些特点有一个清醒和系统的认识,了解和掌握这些特点是做好汽车理赔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人们总说“投保容易,理赔难”,但对于保险的客户来说,保险理赔员的出现使理赔已经不再是个难题。保险理赔员主要负责在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等工作。
日前,上海21家财产保险公司的39名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了 “保险理赔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点考试,合格率为72%。显然,以车损定损基础知识为主的资格鉴定考试,首批考试合格率并不能令人满意。但这并不影响上海正在酝酿推行保险理赔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决心。
早在2008年底,上海保险监管部门就采用模拟报案、现场查勘的方式,对财产保险公司车险定损服务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有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定损员到达现场速度和查勘定损技能,均没能达到理赔服务承诺要求。
据了解,车险定损员原先由保险公司自主安排培训和考试,内容多以实务操作为核心,使其能在最短时间掌握车损定损技能,尽快投入到保险理赔工作中。一些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从业人员普遍认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内容以车损定损的基础知识点为主,只需要认真参加考前培训,顺利通过考试应该不是很难的事情。
那么这次同样参加考试的另外11名从业人员,究竟为何没有能够通过资格考试呢?
部分车险定损员过于注重实际操作经验,而忽略了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再加上未能认真参加考前培训,是导致其未能通过考试的主要原因。相比保险公司的初级车险定损技能考试,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题目要更容易一些。车险定损员是车险理赔的重要窗口,也是保险公司确保案件真实、赔款合理的重要流程,因此保险公司会定期举行定损技能考试。
汽车保险理赔员工作内容很繁琐,主要由以下几点:
1.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2.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3.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4.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5.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6.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7.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