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与保险意识的不断加深,购买保险成为一种投资重要手段。其实,购买保险部仅仅是投资,更是对自己以及家人的最好保障。英大元鸿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是针对投保人的疾病计划,为更多的疾病患者减轻负担。
产品简介
英大元鸿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由英大元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重大疾病保障。
所属保险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大人寿”)是由国家电网公司设立的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7年6月在北京成立。
产品特色
满期返本 恭祝健康:若您在保险期间未发生重大疾病,我们在期满时向您给付满期保险金,恭祝您健康长寿。
保障面广 特殊关爱:我们提供给您的保障包括6种必保病种、19种可保病种和英大特殊关爱的11种病种。
保障期长 最长70年:您可从0周岁(出生30天)保障至70周岁,超长保障让您安心。
专家理财 红利分享: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红,您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内
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终止。
林莹
遗传疾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付的,就算投保的时候健康,但是理赔的时候发现是遗传疾病的话,也是不赔的吧
Jane 瞿慧⁹⁴⁴³¹ 保险咨询顾问:
不知者不怪,我感觉可以理赔
光合保_AllenChen:
投保时,健告不询问的,就不影响吧
彩虹:
这个保险公司一般是不理赔,但是案件到了法院,就难说。一是保险公司要举证证明疾病确实是遗传疾病,也要证明投保时尽到了说明义务。还要法官认可免责条款确实有除外责任。还要法官忽略掉患病者瘫痪或者各种比较惨的现状。
徐勇:
遗传是疾病发生的原因之一,保险公司保的是疾病,不能又去狭义的界定疾病,基于合同的公平一致特性,认为只要不是双方根本上的故意隐瞒欺诈,就不应该作为拒赔理由。
艾未味
免责声明里有一条关于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的吧
国华人寿理赔-肖刚
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基本上都是责免。
webank保险科技-徐乐
1、从保险原理及行业实务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大多数显性遗传病,如亨廷顿舞蹈病、遗传性卟啉病、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等,其致病基因确定,患者一般有家族病史,因此风险的发生是确定的,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另一方面,基于现有的技术手段, 部分隐性遗传病和不属于遗传病的先天性畸形或变形,也可通过基因检测或其他技术手段 在患儿出生前确诊 或 作出大概率推 断 。因此从 保险原理 上 ,这样的疾病不适合纳入 保障范围。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遗传性疾病与遗传物质密切相关,随着科技的发展,基因检测技术将有望进一步普及,目前无法被提前检测的疾病也可能被检测到。结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 7,可以设想,如果投保人通过基因检测等技术手段,获得比保险公司更多的关于被保险人的遗传性 先天性疾病的信息,则将使保险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加之不可抗辩期保护的局限性,此类逆选择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未来保障遗传性 先天性疾病的风险会随着科技发展逐渐加大,应慎重考虑。
2、从社会影响的角度出发对于可以提前通过技术手段检测或作出大概率 推 断 的遗传性 先天性疾病,若将其纳入健康险 的保障范围,当保障额度 足够高时 可能会影响部分家庭的生育行为。可以设想 如果孕期经过基因检测 医生不建议生下胎儿,但家庭为了拿到高保额或出于其他考虑,而把患病儿生下(出生后 未起病时投保, 从投保到起病的时间间隔可能长于等待期),不仅 会 增大 保险公司的 赔付压力 ,也 会极大地增加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不利于全社会优生优育。
综合上述两方面 ,大多数遗传性 先天性疾病,不适合纳入 健康险的保障责任 。 特别是 重疾险的重疾责任和医疗险的重疾医疗额外责任 高保额 一般医疗责任, 因其保障额度 一般较高, 须 慎重考虑
慎防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 对于少数在 当前和 可预见 的未来都 无法提前检测的先天性疾病,投保人在投保时可能无法知晓被保险人未来发病情况,无明显逆选择,则可 考虑 将其纳入 保障范围,但要具体分析疾病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通过 严格 核保和 限制 保额上限 来做好风险控制,确保不会 引发系统性风险、不违背保险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序良俗。
徐勇
保险人不能教条的去使用保险免责,免责条款的成立是需要前置条件的,保险人在职业过程中恰恰忽略了这一点,使保险公司在一些案例处理中处于被动,也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不利于保险的发展。
彩虹
怎样避免不教条使用呢?
徐勇
有一种特殊的疾病叫ALD,是一种特殊的白血病,大家可以讨论下属不属于重疾保险责任,这个病明确是隐性遗传病,但父系母系均系健康个体,只是携带致病基因。
林莹
现在保险代理人非医学专业人士居多,投保时也是简单询问,一般不会深入询问,导致后期的理赔纠纷也是也有很多的。
徐勇
我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引导从业人员像介绍保险责任一样去介绍免除责任就好了。但这是遗传病啊,按条款字面就是免除。
webank保险科技-徐乐
遗传性疾病尤其是可以确诊的遗传性疾病,本质不是一个风险事件,根本不具有可保性,不承保是符合保险原理的。如果带病体过多是对标准体人群的不公平。当然保险人可以选择加费手段保进来是一个趋势。
林莹
@徐勇 问题是地域差异在,老百姓的保险意识还没有到达一定的完全接受程度咯
光合保_AllenChen:
徐勇
保险人去询问被保险人既往史及家族史时,因个人认知不同,有很多人在自身无不适的情况下,不会去做检查,不知道自己患何种疾病,医学上有些疾病是无症状存在的,保险人不应该利用些格式免责条款去缩小保险责任。
Jane 瞿慧⁹⁴⁴³¹ 保险咨询顾问
@徐勇 对。所以我觉得大概率可以理赔到。
webank保险科技-徐乐
长期险是可以应用不可抗辩条款的,15版保险法有明文规定。
徐勇
保险代理人本身就应该是专业的,不应该是业余的商业促成行为,我身边就有保险代理人是介绍免除责任的时间比保险责任的时间花费大的,她的业务也做的相对轻松。
炳瑞律师
@webank保险科技-徐乐 保险 还是一份“射幸合同”,理论上说,已经确定存在的事故,应该不属于保险责任……
徐勇
不要求保险代理人专业,只要能全面介绍合同字面意思都能避免大部分矛盾了。我认为这个遗传疾病在设定之初,是基于被保险人已知的疾病发生的前提下的,不能去夸大认为被保险人的认知。
代理人询问既往史家族史即可,并引导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对于是否属于遗传病由保险人去判定,是否制定保险合同。
炳瑞律师
格式条款的提示和说明,跟保险公司的询问义务,也还有点小区别。
徐勇
是的,在实践中法院也是要保险人举证是否有效询问,但这一点也是保险人忽视的。
总结
对于“遗传疾病是不是可以承保”这个话题,群里讨论主要还是围绕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展开的,如果投保人已经知晓,但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会解除合同并拒赔。
但如果是隐性遗传疾病,很可能投保人本人也不知道,也不用告知,因此保险公司无法因此解除合同。
另外,webank保险科技-徐乐提供了一个有意思的观点,认为遗传性疾病,本身可能并不属于”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的基本原则,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不过这种观点在实践中似乎暂时没有被司法系统接受。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想买一份终身寿险,因为保障时间比较长,就很害怕要是在保障期间保险公司破产了,那我不就白买了,保单是不是也就作废了!买个保险还要担心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其实,针对关于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小编回答过很多次,且有多篇文章了。这段时间大家问的更是多,小编再给大家好好说说。
首先说:新成立保险公司就非常难!因此,保险公司就很难倒闭的!
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单说,成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要有以下实力:
1.有钱: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净资产出资不能低于2个亿,但是目前的实际出资情况大都在几十个亿;
2.股东有实力:只是有钱还不行,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要有实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且愿意终身在保险行业奋斗,不是抱着暴利分羹、为挣块钱的态度;
3.有一套符合规定的经营制度:公司有一套合理合规的公司制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条件。
所以,就看这3条的实力规定,我们就能看到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成立到底有多难了!
其次,成立阶段国家对保险公司有严格的要求外,在保险公司成立后,还有系列性的手段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手段如下:
保险公司九大监管
所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一旦保险公司有经营风险或对用户有风险威胁时,就会勒令保险公司整改,直至效果符合监管为止!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简单来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要不出现乱来的情况,国家也不允许你倒闭的!相对应的,也很难倒闭。
但如果真的运营不去怎么办?是需要经过银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破产。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公司法规定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是公司股东及经营人员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这里的公司特指寿险公司或含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
简单来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购买的保险一般有两个去处:
1.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并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
2.如果没有愿意接手的公司,国家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强制接手,一般是国资的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
所以,即使保险公司出现了破产,综上可以看出,我们也不必担心自己的保单会因保险公司破产而收到很大影响,国家会安排的,因为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国家是不允许随便破产倒闭的,就算出现此种情况也会被妥善安排,被其他保险公司接管,不用担心。
再回到用户的问题上,即使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寿险保单也不会产生影响。如果真的不幸碰到了你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公司破产了,不要觉得有人接手,保单保障仍然有效,你就无所谓了。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以免到时候保单成为孤儿保单,以防后期理赔有很大的麻烦!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哈尔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四级经办模式】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行村屯(社区)、乡镇(街道)、区级经办机构和市中心四级经办模式。除涉及退费业务外,所有业务均可在各村屯(社区)、乡镇(街道)、区级经办机构办理。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在市民大厦(中山路181号)一楼C区设有服务窗口,可为城乡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按照哈市现行政策,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须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2级重度残疾人需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长春市医保中心门户网站】,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年缴费10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及以上档次的均按70元标准进行补贴。只有当年缴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也可以补缴以往所欠年度的保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年满60周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需要补缴往年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市辖区(不含双城区)对1-2级重度残疾人群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群,政府为其代缴80元,个人承担自选缴费档次的剩余部分金额(即选择缴纳100元档次的,哈尔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四级经办模式,即政府代缴80元,个人缴纳120元,以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我相信我国有很多人没有购买商业保险,但是有很多人都有新农合或者社保。随着政策改变,新农合的又出现了涨价。那我们到底还要不要续交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新农合的意义所在。
一、新农合是什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对象是农业户口的。它的主要作用是帮助大家解决医疗费用上的问题。
最初10元,大受欢迎
其实,新农合对农业户口的人来说非常重要,毕竟农民不像城里上班族一样有社保,生病了只能依靠新农合。在最初新农合推广时,每人每年也就10块钱,生了病住院,就能报销一大半的费用,这让新农合很快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几乎家家户户都参与了,大大地缓解了农村看病难的问题。
现在涨价了,父母不愿意缴纳
因为很多父母都会认为缴纳新农合的作用不大,觉得每年都要缴纳不少钱,但是也不是每年都看病,总觉得钱花的有点冤。更何况,新农合的价格还在不断增长中,因此有些人认为缴纳新农合没有必要。
新农合跟养老保险有个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年龄超过60岁,农村人就不用再交养老保险了,而新农合则不然,无论多大年纪,都要交钱。
其实看似每年交个几百块也不是很贵,但是想想若是一家人口比较多的话,那一家的新农合的保费可能就要一两千元。
但是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新农合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的。
二、新农合的5大作用其实,新农合是我们的一个最基础款的保险,也是必不可少的保险。要知道保险对我们生活作用还是挺大的,现在看病住院的花费也是越来越高,亚健康的人群也在逐年升高,而这时我们可以选择将医疗费、治疗费、损失费等等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或政府。
参与缴纳新农合的5大意义:
1、缴纳新农合的农民可以在定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病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补偿;
2、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获得报销,最高每人每年可补偿4-5万元(具体视各个市县的标准而定),住院补偿比例原则上达到:乡镇卫生院85%左右(医药费用300元以下部分报销60%,300元以上部分报销85%左右),二级医院65%左右,三级医院50%左右。最低实际住院补偿比例从30%提高到35%;
3、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医疗证》在各级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报销。
4、参合孕妇正常分娩可获得300-500元的定额补助,相邻两个年度参合金收缴截止日期之间出生的婴儿,即在参合金收缴期(每年9月至12月)之外出生的婴儿,可享受“母婴捆绑报销政策”,即婴儿可直接享受母亲参合的补偿政策。
5、在超出封顶线、且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还可申请民政医疗救助。
(具体情况需视当地地区的标准而定)
三、新农合报销的限制1、异地报销难
尽管很多公司已为了大家购买了社保,但是在老家父母还是会为我们继续缴纳着新农合,而我们拿着新农合到异地进行报销是有一定的限制。
2、报销额度受限
虽然在近年来,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所上升,然而,总体而言可以进行报销的比例仍然是比较低的。尤其是一些进口药物更是无法报销。严格的算下来能够进行报销的部分,甚至可能一半不到,算下来报销的钱其实不多。
在这里,小编还需要建议大家要给自己上份商业保险,虽然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些不受投保人的年龄、身体健康受限,但正是因为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广,门槛低,反而很难做到保障全面。而商业保险可以针对不同人群以及家庭的情况做到更好更加完善的保障。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商业险中的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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