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财产保险的一些问题

2021-04-09
平安保险的一些知识

很多消费者对于企业财产保险的问题不太了解,今天将就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以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为保险标的,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对象的保险业务,即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且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一,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即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企业财产综合保险的险种主要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大类,以及若干附加险,主要承保那些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又可用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的财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和商品物资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主要区别在于综合险的保险责任比基本险的范围要广一些。

企业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一般都有哪些?

可保财产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认为可以承保的财产。可保财产通常可用以下两种不同的方式加以反映:一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专项资产、投资资产、账外或已摊销的资产、代保管财产等;二是以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如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机器设备、工具、仪器、生产用具,交通运输工具及设备、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建筑物和建筑材料等。

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责任?

附加责任(又称“特约责任”)是指责任免除中本来不需要承担的保险责任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保险人可予以承担的保险责任。特约责任一般采用附加特约条款方式承保,也可以采用附加险的方式承保。

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附加责任。为适应投保人的某些特殊需要,保险公司可在承保基本险后,特约承保某些附加风险。如暴风、暴雨、洪水保险,盗抢保险,雪灾、冰冻保险,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雹灾保险,水暖管爆裂保险,破坏性地震保险等。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附加责任。在综合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如下附加险:矿下财产保险、露天堆放财产保险、盗窃险、橱窗玻璃破碎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破坏性地震保险等。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8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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