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出台大病医保覆盖政策

2021-04-05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日前,佛山市召开了2013年度的人力社会保障会议,在会议中,佛山市人社局负责人刘珊表示将在7月份出台大病医保覆盖政策,并将于春节前出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方案,预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为13%。

去年取得五大方面成效

会上,刘珊表示,2012年佛山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人才引进、推进人事改革、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五大方面取得了成效。

在就业方面,佛山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1056人,完成省下达全年任务的113.82%;城镇登记失业率2.42%。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2.7%,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940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

另外,社保待遇不断提高。两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从1570元调整至1940元,增幅达23.6%。全年累计征缴社会保险基金额199.3亿元,同比增长13.5%。

培育引进人才方面,全市拥有人才保有量超107万,同比增长7%,其中技能人才44万,同比增长9%。全年累计职业技能培训37.9万人次。创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职业培训制度,有效提升技能培训针对性。博士后培育和引进工作取得新突破,博士人才交流会获国家人社部批复同意永久落户佛山。

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今年人社局的工作,佛山市副市长王玲表示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高层次人才短缺等。她表示,今年要通过加强和转变培训来促进就业。同时,集体户的设置存在设立不便、进入不便的问题,而劳务派遣的问题需要重点研究和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王玲透露,今年人社局的重点工作是在全市推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从2007年开始全市就已推行,目前禅城区已实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该政策有望于今年7月在全市五区推广。此外,在恶意欠薪案件处理上,她认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不够有效。另外,医保异地结算,居民社保卡发放等工作也需要加快落实。

今年佛山全市将有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对此,刘珊表示,人社部门在就业方面会加强与粤东西北地区人力资源合作,落实与湖南、湖北、河南等地的劳务合作协议,联合广州组织广佛省外校企合作等招聘,解决好企业“招工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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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南京即将出台可以用医保卡健身的政策


1月17日,记者从政协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上获悉,南京市民最快今年就可用医保卡去指定体育馆健身了。据悉,市民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中余额为自己的“健身锻炼”进行消费。每人一年刷卡健身消费的上限为2000元。

这一即将出台的政策源自于南京市政协委员陈爱玲4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在陈爱玲看来,目前医保账户的个人账户里沉睡着数十亿资金,一旦刷医保可以去健身,就可以激活沉睡的资金,还会带动体育场馆周边的各种体育类消费,从而刺激南京整个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可谓一箭双雕。其实,允许市民刷医保卡健身,不仅能激活医保资金,壮大体育经济,更能最终起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道理很简单,经常进行体育锻炼,体质增强了,患病的概率自然就会下降。从发达国家统计的情况看,每花1元钱用于健身,就可以减少医疗支出8元钱。看来,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用医保卡健身都是一个非常划算的买卖。

允许市民刷医保卡健身,让医保卡从过去单纯的看病功能延伸至无病防病,这样的做法好是好,值得大面积推广,但必须要有两个最基本的前提。其一,要有足够的健身场馆,而且价格要适宜,既要让市民能在家门口附近就地健身,更要让市民刷得不肉疼。否则,如果只有少数健身场所,市民需要横跨半个城区去健身,或且价格太高,那效果肯定不理想。

其二,市民既要懂得花小钱买健康的道理,更要有坚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医保卡里的钱毕竟都是救命钱,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人会乱花的,如果市民的健康理念转变不过来,只顾眼前,不知道或者不想从源头上去控制疾病发生的风险,不想参加健身运动,认为那是吃饱了给撑的,那这一善政难免会成为一种“观赏性政策”,最终只为少数“白领”、“精英”独享。

这么看来,出台医保卡可以健身的政策只是第一步,而且是一小步,要想让这一善政惠及大部分市民,最终取得“变治为防,节约支出”的目的,就必须在场馆建设、低利润运行、市民健康理念引导等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花钱防病这种理念的形成,要比建设健身场馆难得多。

合肥大病医保政策介绍


据合肥市人社局介绍,参保合肥大病医保居民个人不需额外缴费,市医保中心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直接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参保患者住院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即启动大病医保;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而是根据参保人员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而定(不包括特殊病门诊和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只要是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包括超过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16万元以上的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报销金额不封顶;四个报销网点均在全市四个老城区,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享受待遇。

合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

合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也不设封顶线,即使超过16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合肥全市四个主城区都有报销网点,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待遇。日前,合肥正式启动城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并在1月15日起开始接受大病保险报销。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医保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合肥市城区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2013年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内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三个目录)内,按规定享受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合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13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采取八个等级分段确定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四个报销网点

合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承办,四个报销网点分布如下:庐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寿春路柜面(庐阳区寿春路90号,电话62637378);蜀山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蜀山区金寨路384号金融大厦,电话62646571);包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新都会内柜面(包河区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22楼,电话62687364);瑶海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长江东路柜面(瑶海区长江东路1005号,电话64695751)。

合肥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前来办理人员为代办申请人,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参保人员为18周岁以下人员,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参保人员父亲或母亲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报销两次。参保人员可选一次或两次报销。“两次报销”即在年度结束前报销一次,余下的费用在年度结束后再报销一次;“一次报销”即选择在年度结束后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1月15日后,符合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参保居民可到上述网点办理大病报销事宜。

相关联接:合肥大病医保二次报销

日前,合肥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合肥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2—2013年(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据介绍,合肥市此次共拿出1197.4万元用于二次报销。

范围:自付费用12717元以上

据悉,此次符合二次报销政策的必须是,参加2012—2013年度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人员,一个年度内(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在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包括起付标准、乙类自付)超过2012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即12717元以上的费用,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办法:分12个费用段,按不同比例

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二次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增加了相应提高报销比例,报销金额按不同费用段比例分别计算后进行累加。

报销费用从2万元以下(不含2万)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共分12个档次,报销比例则相应的从30%到63%不等。

发放:1月10日起,两种方式发放

集中发放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发放则通过两种途径,其中,已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居民医保药费的患者,二次报销费用将直接汇入患者徽商银行银联卡。

新政出台,哪些病可以办大病医保


去年8月底大病医保新政策一出台,就引来了众多民众的关注。大病医保新政具体有哪些?大病保险支付报销50%是怎么一回事?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大病保险的钱从哪里来?

20种大病纳入大病保障

据央视报道,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90%,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大病医保再扩容的消息相信令不少人振奋。据悉,大病保险结算可以单次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合规医疗费用计算,也可以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合规医疗费用累加计算,最大限度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如何报销?

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或因急,抢救住院发生的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带上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办理;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在报销互助补充医疗。

门诊特殊疾病还能互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吗?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在享受节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大病互助补充医疗。如果遇到无法报销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病医保钱从哪里来?

北京城镇居民大病险资金实行全市统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农村的大病险资金则由新农合基金按照5%划拨。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居民个人缴费负担。此前我国的各个试点省市,其资金来源也都是划拨而来。对于资金来源的问题,《意见》中早有明确: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何谓大病?大病保险保哪些病?

“什么样的病算是大病”?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房价 户型 二手房 租房)花费界定的。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障有三大类,一类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是以“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为主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有一类是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农合保险。大病保险保障的是后两类。因为,一方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都比较高,另一方面多数“因病致贫”发生在老人、儿童和农民等群体,大病保险主要是解决这些人困难。根据规定,凡是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人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辽宁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法即将出台


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生效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它着力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近日,记者就我市贯彻《社会保险法》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丛林,对社会保险法七大亮点进行详细解读。

亮点1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实现有效转移接续。

“过去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不能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的人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因此造成大量农民工退保。”丛林说:“现在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亮点2缴费不足15年也有法领养老金了

丛林向记者解释说:“过去,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不给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就此终止,享受不到养老保障。但新法就解决了这一难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交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养老金。同时,也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有关养老保险待遇。

亮点3因“第三人原因”受伤,可先治病再追偿

一直以来,我们身边经常发生以下三种情况:由第三人侵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的第三人拒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因工作原因被第三人造成伤害,而第三人逃逸或无力支付时,工伤受害人面临着基金不能支付,赔偿追讨又不能及时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保证参保人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代位求偿”的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

“现在,如果出现第一种情况,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二种情况,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三种情况,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丛林解释说。

亮点4各类劳动者都纳入相应的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实现了社会保险从职业人群向全体居民的扩展,以及社会保险从城镇向农村的重大历史性跨越。在覆盖范围上把各类劳动者都纳入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具体来说,城镇居民有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民有新农保和新农合解决养老和医疗问题,所有的职业人群包括农民工,都要纳入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丛林向记者解释道。

亮点5参保人的权利更多了

《社会保障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三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由原来规定的可以申领少量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一位没有工作的全职的准妈妈,如果老公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也能享受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丛林向记者解释道。

亮点6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有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任主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亮点7社会保险费要强制征收

用人单位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日后会给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很大影响,因此《社会保险法》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比如,新社保法规定,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丛林说。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医保政策转向——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7月1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要"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医保政策发生转向,谋划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以避免因病致贫。“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模式有可能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有可能成为今后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的重要制度。据了解,江苏省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在太仓合作运行了一年多的大病保险模式与官方认可的方案最为接近。

医保的新方向:谋划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7月19日,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表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业界认为,这次会议的标杆意义在于,提出了医保的新方向:实现保基本之后,要谋划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向大病患者倾斜,报销超过80%

据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介绍,2011年医保资金使用年度,太仓有2604名住院的大病患者像顾女士一样拿到了大病保险的补偿,占当地医保参保人员的千分之四。受益最多的一位患者拿到10.4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陆俊提供的另一组数据是,2011年医保资金使用年度,太仓市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的有207人,由于实行了大病保险制度,这些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几乎都在80%以上。而在此前,由于不少大病所需的药物都是自费项目,大病患者报销的比例只有50%,甚至低于当地医疗费用报销的平均水平。在陆俊看来,通过大病保险提高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意味着医保要在普惠的基础上实现特惠,向大病患者倾斜,减少他们因病致贫的风险。

商业保险公司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在一些学者看来,保险公司未来的空间是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参保人群提升健康水平,帮助其预防疾病、少得病,同时也利于减少基金支出。也有学者预测,国家如果推行"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模式的话,一定会要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遴选优质的保险机构经办大病保险,那么未来大病保险是否也会成为各家保险机构非理性争夺的领地?对此,也有业界人士建议,国家层面也应该同步出台大病医保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加强监管。

医保政策转向--相关资讯河南医保政策转向“总额控制”

半年内,频频“报警”的河南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大幅超支现象得到控制:先行试点的省直医保基金超额率呈逐月递减趋势,从2月超支63.23%降到6月超支11.28%。这缘于该省自今年起启动的省直医保总额控制支付制度改革。同样的改革也在全省10个省辖市试点,均取得明显效果。近日,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河南省医保中心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医保费用总额控制支付制度改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7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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