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险知彼知己,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2021-04-04
自身的保险规划

住院险在过去的几年里的发挥的巨大作用,对于一些生病住院的人来说犹如救星,保障了他们生命的安全和生活的稳定性。但是同时对于其他人来说也许并不是很了解。本文主要介绍了住院险的保险责任问题,主要包括哪些费用,在选购过程中应当如何选择住院险。并举例说明了住院险在理赔过程中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希望通过本文使得大家针对自身情况对住院险有较好的了解,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

住院险常常作为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在各种保险产品中,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是相当可观的,故将住院的费用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

住院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房间的费用、住院期间医生治疗费用、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间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这种保单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例如90%)。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90日疾病观察期的限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且已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90日内所支出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药品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药品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45%。

二、住院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费用按8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6%。

三、治疗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按80%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30%。

四、检查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检查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14%。

五、材料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材料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5%。

六、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七、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怎么选择住院险?

如今物质丰富,我们选择的范围也广了,产品也多了,有时真是雾里看花越挑越花,所以如果有需要购买个人住院医疗保险的朋友,建议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购买,上面的这些信息给大家一个参考,希望你们在选择产品时也有个比较。

在网站了解到了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投保年龄在3周岁至59周岁,每年续保,最高可续保至64周岁,其保障范围分为基本和可选两个组成部分,老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可以只选择基本部分,也可在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再选择可选部分,非常方便,这款保费也比较低,比如他3周岁的女儿要获得至64岁为止每年29.44万元的保障,平均每年只需交保险费920.13元,对于我们过日子的老百姓还是非常实惠,而且购买这种产品非常方便,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

通过几家同类保险产品的比较,这款保险算是比较方便实惠,它是国内第一个保证续保的医疗险主险,不仅可单独购买,还可以保证续保,保险额最高可有33.725万元的个人医疗险短险,一般因重大疾病住院,既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也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保障高、而且更加全面。完全定额赔付,不需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可减少理赔纠纷。还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及医疗消费情况的需要,此保险且涵盖至少1056种手术。

住院险理赔案例

男童楠楠(化名)的父亲在幼儿园为儿子买了一张住院保险卡,可楠楠生病住院后,保险公司却以楠楠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为由拒赔。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其赔付楠楠住院费4800余元。

楠楠在起诉状中称,去年12月,保险公司到幼儿园推销保险产品,楠楠的父亲委托幼儿园老师为楠楠买了一张保险卡。如果楠楠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赔偿住院费用。今年5月,楠楠因患腺样体肥大住院5天,进行了切除手术。事后,父亲代表楠楠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医院的出院介绍分析,在保险单生效前,楠楠已经患有慢性分泌性中耳炎、腺样体肥大等相关疾病。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不赔偿保险金。保险业务员在楠楠购买保险卡时,曾口头询问楠楠的健康状况,但其父亲和幼儿园老师都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楠楠的疾病,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也就是说,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人提出询问为前提。而保险公司虽然表示口头进行过健康状况询问,但目前无法查实。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楠楠不予认可,因此法院对保险公司的说法不予采信。

而且,没有诊断结论确认楠楠两年前已经患有腺样体肥大病症,保险公司的拒保理由也不能成立。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向楠楠支付住院费4800余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已经及时支付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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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非法员工社保代理 保障自身权益


10月31日,长沙市人社局发布通告,对已违规登记在代理机构名下的参保职工,其社保关系应在2014年1月1日前立即清理回用人单位。明年1月至6月,长沙将开展社保事务违规代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拒不办理社保登记的被代理单位、社保事务违规代理行为。作为公司员工,您最好经常上网查询您的社保情况,谨防非法员工社保代理,以免个人权益受损。

员工社保代理相关案件

“我明明参加了工伤保险,为什么出了工伤却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日前,长沙市城南路上一家酒楼员工张某来到人社部门“讨说法”。原来,张某虽然在这家酒楼当服务员,但社保关系却是在一家社保代理机构名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支付待遇的参保单位不一致,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很多劳动者本人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关系被用人单位外包给了社保代理机构代理。”

员工社保代理存在的隐患

劳动者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如果工伤认定书中认定的用人单位与支付待遇的参保单位不一致,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均面临同样的问题。“此次全面整顿社保代理机构,缘于今年8月份公安部通报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高管携巨资外逃事件。”该工作人员说,有些社保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到百万,却经营代理上千人员的社保参保业务。用人单位大量的社保参保资金每月打入代理机构账户,存在巨大风险。而且,由于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相关社保待遇得不到及时赔付。

人社局要求停止社保代理

这些社保代理机构都有一定的隐匿性。相关人士介绍,没有哪家社保代理机构的名称中有“社保代理”字样,因此从日常的审查中很难辨别哪些机构在做社保代理,这也给整顿增添不少难度。

长沙市人社局通告要求,即日起,从事社会保险事务代理代办业务的代理机构必须持工商行政部门等发放的有效经营许可证照原件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查验并登记备案;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征收)机构只受理许可经营证照中明示具有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的社会保险事务代理代办业务;代理机构不得将被代理单位的职工以代理单位职工的名义登记参保。

违规登记的社保关系将清理回用人单位

对已违规登记在代理单位名下的参保职工,其社会保险关系应立即清理回归被代理的用人单位,并在2014年1月1日前全部回归到位。人社部门将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确保被代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转接,人账相符、账账相符。

全市社会保险事务违规代理专项整治行动将于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组织实施,届时对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被代理单位、社会保险事务违规代理行为组织集中查处。劳动者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社保关系是否“被代理”?对此,长沙市人社局表示,劳动者个人可以登录长沙市人社局网站在首页的个人查询一栏,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工作单位与显示的参保单位是否一致。一旦发现不一致,可向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反映。

员工社保代理——相关链接员工社保代理是否可行?

问:我们公司一直是直接在社保局为员工购买社保, 养老金企业负责部分是20%.最近听我们的行政说可以通过服务公司代买社保,虽然要给手续费, 但养老金企业部分的比例会低于原来20%的标准. 由于购买基数不变,这样对于员工本身的利益并无影响.想问一下,这样是否可行呢? 并且这种制度的存在是否有合理性?

答:代办要交一定的服务费的。这样的公司可不可靠一是要看它的资质。也就是看看它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般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都会做这项业务(注意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还应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不要。二是看这个公司的规模,规模大些的公司相对可靠一些,但服务费会高一些。规模小的公司有将来经营不下去之嫌,因为这个行业竞争的比较厉害。你最好是多了解几家。到公司实地看一看。另外代办肯定要签合同的,对这个合同你要认真斟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全面掌控意外伤害险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很多人会问,有必要意外伤害险吗?答案是肯定的。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天灾人祸最是无法避免,一份意外险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介绍了意外伤害险中比较细致但是很重要的知识,帮助人们擦亮眼睛,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人每年遇到的危险中,最容易发生的是受伤。发生概率是1/3,其中,在家受伤的概率是1/80。 意外险很便宜,年费率最低为0.2%左右,也就是说200元可以买到一年期10万元保额的意外险。不过, 有一个现实可能会让投保人不爽,那就是,一旦真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不在少数。当然,这并不是说,保险公司是有意推卸赔偿责任。意外险有它的保障范围,它承保的“意外”可能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意外”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买的时候,最好把意外险的“意外”搞明白。

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含义

有个条件叫做“突然的”,因为中暑是“可预见的”,就没法称为“意外”。一般来讲,花的钱越多,能买到的东西也就越多越好,在保险中,保费和它的保险责任也是呈正比的关系。意外伤害险的保费以低廉著称,这就决定了它所能提供的保障会比较少,有多项条款限制了意外伤害险中“意外”的外延。

它首先要满足4个必要条件―“突然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引起的”,此外,保险合同中还会有多项免责条款,来规定哪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如醉酒,自杀,户外活动等等。这个定义看起来比较容易理解,难就难在如何判断现实情况是否属于意外,就像美剧《1000种死法》一样,真实个案总是复杂而独特的。

我们举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中暑死亡,够离奇了吧?但对于意外险来说,中暑死亡就不算是意外。第一,它不是突发的状况,因为从中暑到导致死亡需要一段时间;第二,天气炎热导致中暑是可以被预见的事情,人们大可以减少外出或者在阴凉的地方活动,便能规避掉中暑死亡的风险。所以,在保险条例中,中暑是可以避免的,不是个突然的事,所以不属于意外。

即便是划分到保障范围内的“意外”状况,保险公司也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食物中毒属于意外,但如果是因个体体质关系诱发的疾病,那就又不是意外事故了,因为,这是您自身的原因。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哲学里的诡辩?很多时候, 普通人还真辩不过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因此,在办理保险时一定要多问,保险销售都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一般不愿多解释,只有投保人自己多发问,才能准确了解保险条款的含义。

意外伤害险获赔条件——伤残到一定程度

能获得理赔的伤残程度,最低要达到七级,才能获得10%的保险金。

当意外险发挥作用时,意味着你已经遭遇重大不幸,因为它只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者残疾负责。保险公司可以说是“不死不伤”不赔,伤势最轻也得要断根手指。在保障期间内,如果意外身故,投保人获得全额保险金,且合同终止。如果意外残疾或意外烧伤,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投保人可获得不同比例的保险金。

比如至少一根拇指与食指缺失,才能获得10%的保险金,而烧伤面积至少要达到头部体表面积的5%或躯干及四肢体表面积的10%,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比例最低为50%。赔偿金额=保额×给付比例,如保额是200万,给付比例为10%,那么赔偿金额为20万。

理解意外伤害险免责条款的奥秘

每个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时,就承认已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而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为避免事后争议精心设计出来的。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案例中,保险公司常常重新解释免责条款,以此来证明,它们可以对意外不负担责任。比如有的免责条款说,“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在这些环境中出现意外,都不在理赔范围。

有些事后的补充解释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保险公司曾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过特殊说明,那么免责条款便是无效的。

保险公司对此也有自己的应对策略,它们会让投保者事先在保单上签字,承认自己已经了解合同里的所有内容。因此,投保人在签字前一定要慎重地问清楚免责内容,并且还要将解释的内容写在书面合同里,以避免保险公司事后根据模糊的条款大作文章。 如果在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便签字,那么便可能失去了事后能打赢官司的唯一筹码。

制定意外伤害险组合有利于权益的保障

既然我们知道意外险特挑剔,不妨做个保险搭配,比如再买个意外医疗险、意外后停工误工险。

遇到了意外伤害,通常都需要进行医疗诊治,但意外险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仅赔付一笔赔偿金便再无其他。所以说,在购买意外险时,一般还应同时购买意外医疗险,15元能购买一年期保额5000元的意外医疗险,这样便能获得住院补贴或者医疗报销费用。尽管前提都是意外,但比起意外险,意外医疗险要更温暖一些,不要求达到伤残的结果,也就是说只要受伤入院治疗,便可能得到赔偿。

当然,意外医疗险同样也有自身的限制条件, 比如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能报销的药品也有所限制等等。比较容易让人忽视的情况是,疫苗类药物是不在可报销的范围内。如果被狗咬伤,抗菌消炎、包扎等诊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后期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则需要自己负担,这其中的原委是,打狂犬疫苗主要是为了预防以后发生狂犬病,与此次咬伤意外无关。

另外,在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之外,还可以再搭配意外后的停工误工险,补偿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3种险的共同特点都是保费低廉,加起来不过数百元,但由此便能获得比较全面的意外保障。当然,购买怎样的保险组合,还取决于投保人对自己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的预期。

可以看出,意外伤害险的选择非常有技巧,只有对症下药,合理选购,才能在风险到来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全面掌控意外伤害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切尽在知识小讲堂。

了解车身划痕怎样理赔方便您维护自身权益


老张三天前刚买了辆12万多的新车,新车到手那可是相当的兴奋,一天就把几个亲戚家转了个透,晚上叫上十几年的兄弟开着新车去吃饭,第二天晚上安排了个聚会,买了新车请大家吃饭聚聚,深夜回家的时候和别的车擦了下没太注意,第二天一看车子有条大约20厘米长很深的划痕,结果到4S店花了1000多才修好。老张后悔不已,早知如此,当初就给车子上一份划痕险了。

那么,什么是划痕险呢?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当车辆被划后,如果车主为汽车投保了划痕险,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那么,对于车辆划痕险如何理赔呢?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

1 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 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3 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当车主申请理赔后,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能及时做出反映。服务不好的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长,而且查勘完成后,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周期也长;服务好的保险公司,查勘员会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并及时支付相应的理赔款。

住院险,小孩住院险怎么选择?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认同很多家长都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保险,在孩子的生长时期生病住院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小孩住院险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这个险种。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较为关心保障与教育两项,这也是任何保险代理人会为您做的建议。

关于保障:最好是大病、小病、意外、意外医疗、门诊都能理赔的。这样的险目前平安的健康险有,但保费较贵。目前,平安寿险有一种少儿卡,经济、实惠,很受市场青睐。此卡除了疾病的门诊不能报销外,其他都要报销。

此小孩住院险投保年令0-18岁,3岁以下,此卡398元一张(超过3岁后此小孩住院险180一张);提供保障如下:住院费用6万限额报销(3岁以上是10万限额报销),意外医疗5千限额报销,意外伤害5万,人寿保障5万,少儿重疾1万;

显然,重疾保障不够,需要补充重疾,平安保险18岁以下的孩子,重疾保障最多是 30万,有的小孩住院险可以保障到终身,有的小孩住院险可以保障到一定年纪,取本利,责任终止;还有的险是重疾保障、教育金积累是一体的,一举两得,具体的,您适合哪一种,需为您做进一步的需求分析

以上我们就小孩住院险的问题来跟大家介绍了一下,其实无论购买哪种险种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是最重要的。

知己知彼 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正确方法


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能够有效降低人们的损失。而正确的选择意外伤害险可以更加保证我们的利益。本文主要介绍了意外伤害险投保原则以及购买途径、购买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等知识。帮助人们在正确的选择购买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

不同职业的意外伤害险投保差别

据悉,意外伤害险,它是按照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的,一般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从一类职业到六类职业,分别对应不同的费率等级。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作为费率拟定的标准。也就是说,职业危险程度越高,需要缴纳的保费就越多。

在某保险公司的电话赠险保单中,笔者看到了如下内容:本公司交通意外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制为1-6类,超出该职业类别限制范围的被保险人将无法激活保险责任。请在激活时如实填写您所从事的行业类别、职业及岗位,系统将根据您所选择的信息自动确定您的职业类别。不承保职业包括:煤矿、金属采矿业和采选业、特技演员、武术和散打运动员、拳击运动员、杂技演员、动物园驯兽师、消防队员、加油站工人、运钞车随车人员、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直升飞机上的工作人员、海上作业者、有毒物品制造者、防暴警察、特种兵、防暴业、火药爆竹制造及处理人、战地记者、无职业者。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五大途径

近年来,意外伤害保险,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和接受。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很多人关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方式及途径,小编为大家带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五大途径: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途径一: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

消费者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途径二: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

消费者填写投保单,通过个人代理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途径三: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

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印刷好空白保险凭证交代理机构保管,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途径四:通过网站购买。

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途径五:通过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购买。

消费者在电话上提供投保信息,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凭证后递送给消费者时,再要求消费者刷卡成功缴费后,保险生效。

以上途径,都能够实现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途径及方法。赶快为自己的安全出行多一道安心的保护吧。

购买意外伤害险注意五大问题

随着年假到来,在整理行装准备出发的时候,不少人会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日前广西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要注意五大问题。随着中秋、国庆长假的到来,在整理行装准备出发的时候,不少人会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日前广西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要注意五大问题。

第一,要看清楚这份保险能否满足自身保障需求,有的意外伤害险只保7天、10天甚至乘飞机的几个小时,有的只保乘坐火车、飞机等营运性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有的只保身故和伤残而不保意外医疗费用,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最适合的产品。

第二,如果要从事攀岩、空中滑翔等危险程度较高的户外活动,多数意外伤害保险是不保的,需要购买专门的产品。

第三,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险以免买到假保单,这些正规渠道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的门店及其销售人员,有代理资格的保险代理公司、银行、邮政、车站等机构,以及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第四,如果购买的是激活卡式保单,必须按照卡上的说明进行激活操作才能让保单生效,这类保单通常在激活的第二天零时生效,因此需要在出行前提前激活。

第五,一旦出现意外,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向保险公司请求帮助,有的公司还提供境外医疗费垫付、24小时境内紧急医疗救援和道路紧急救援等服务。

购买意外伤害险,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够妥善投保,合理受益。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附加险_保险知识


随着生活水平和保障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保险。不少投保者发现,购买长期人身险时,代理人大多会表示,购买主险后不要忽视附加险,附加险价格相对较低,保障更加全面,性价比最高。那么,面对琳琅满目的附加险,应该全盘照收,还是有所选择?

所谓附加险是随主险一起销售的险种,不能单独投保,且大多是1年期的短期险。保险专家告诉记者,虽然附加险种类多、价格低,但投保人也要根据自身的需求购买。

首先要关注附加险的时效性。

选择附加险的时候,要关注这个附加险是不是和主险的年期一致;在拥有了附加险后,还需要关注主险和附加险的保费缴纳,以及附加险和主险是否随时保持一致有效。这里还包括附加险的保证续保条款。所谓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目前保险市场上的附加险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无条件”保证续保型,指只要投保人按时缴纳下一期的保费,那么附加险就跟随主险继续有效。一般这类附加险都会在保单中注明“投保人只要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本公司缴纳续保保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的字样,消费者对这类附加险的续保问题会比较放心。

第二类是与第一类相对的“有条件”保证续保型。在续费期到的时候,只要投保人愿意续保附加险,保险公司就必须承保,不过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健康情况等指标来调整费率或者缩小保障范围等,这就可能会造成多收一定的保费,如果投保人接受不了,可以选择不续保。

第三类是无保证续保型。当附加险保单有效期结束时,如果投保人想要继续投保,须向保险公司重新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按续保时的保险费率承保。因此,投保者在购买附加险时,一定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续保的条件、续保时间、续保的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其次要关注保费豁免附加险。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同意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并提供相关保障,且投保人可以免交未到期的保费。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保费豁免利益条款并非任何时候都有效,它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会终止。

第一种是缴费期满;

第二种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满一定岁数;

第三种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又能重新工作,有了缴纳保费的收入来源。

所以,消费者不要误以为豁免利益是无条件的。因为保费豁免是建立在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基础上。专家表示,家长作为缴纳少儿险保费的主要力量,一旦身故、残疾或患上重大疾病,势必对缴费力不从心,而这样一来,孩子的续期缴费就随时面临中断风险,因此具有保费豁免功能的附加险比较适合子女为高龄父母购买或者家长为年幼子女购买。

再次要关注附加险和主险有购买比例限制,投保前一定要仔细询问。

以附加住院医疗险为例,分成费用型与津贴型两种。费用型住院医疗险,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投保人在住院医疗中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赔付。而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会以投保人就医天数与合同规定的每日津贴额作为理赔依据,按其住院天数给付医疗津贴。投保者在购买时要牢记附加险险种和保额。

最后,投保者在选择附加险时,首先要清楚自己所投主险的保障范围,然后根据主险的缺漏,来选择有补充作用、自己也需要的附加险。切勿贪图便宜,什么都想买,更别本末倒置,为了获取附加保障而购买相关的主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7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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