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中的第三者怎样界定

2021-03-22
第三方家庭保险规划

驾驶员张某检修自驾车时不慎被自己的车子撞伤,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这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由于张某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他一张状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保险金。

2012年11月10日,张某驾车由广德往宣城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沪渝高速宣广段上行线263km处时,车辆发生故障,张某下车检修,在检修过程中,由于段气刹自动复位,车辆向下滑行,先碰撞张某,后又碰撞到高速护栏上,造成张某受伤。张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其伤情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事故属意外事故,张某无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可以看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针对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对属于本车的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并不负赔付责任。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赔范围。

在判断是否属于车上人员时,不可机械地理解。不能认为曾经坐过此车的人受到损害时就属于车上人员所受的损害。一般认为,车上人员所受损害,是指在发生损害时受害人是否正在车上。比如车辆与其它车辆相撞车上人员受害或死亡,这便属于车上人员受损害。

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进行释明:张某虽然是该车辆驾驶员,但事发时,张某离开车辆,此时张某相对车辆应是第三者。因肇事车辆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某保险公司赔偿张某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2000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1条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被告也需要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如本案中提到的律师费等费用。

小贴士: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相关知识

汽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上路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可以只投保交强险,但是这样做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

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一、 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 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 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 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六、 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

七、 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施行的“交强险”保险费率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高,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的。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直观了解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又俗称三责险,被很多车主归为商业车险的必保险种之一,可购买的普及却并不意味着理赔的顺利。在一些车险理赔案例中,不少车主因为对“第三者”的界定范围存在模糊认识,不仅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有时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因此,准确认识和判明哪些财产及人员属于“第三者”尤为重要。为使读者更直观了解车险中的“第三者”,本报选取三个典型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乘客下车算不算“第三者”

2009年11月,上海车主陈先生驾车带着两位朋友刘某、赵某去外地办事。到达目的地的后,陈先生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赶紧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为此先后支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由于马先生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险种,于是马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经过研究认为,由于伤者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但马先生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陈先生无法接受,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认定,赵某受伤属于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理赔;而刘某受伤并不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内,其损失应由车主自行承担。

专家解疑:在此案例中,出现了两个伤者,但却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对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认定。对于赵某来说,虽然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陈先生驾驶的车辆,但这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当他在陈先生车上时,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第三者”了,而不属于“本车人员”。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给予赔付。然而伤者刘某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因此属于三责险理赔范畴之外。

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原则上把肇事车辆看成“第二者”,这把被保险人、其雇佣的司机、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以及车上的人员财产、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等都包括在内。除此之外的人和物才是“第三者”理赔的范围。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应注意

按照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第三人经济赔偿。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的范围: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保险车辆要求: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车辆种类不受限制,也就是说各种机动车辆或专业用途车辆均可投保,但无照驾驶汽车除外。保险车辆的使用包括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过程。

碰撞责任归属: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应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它财产时,一般需经保险公司进行查勘、拍照、鉴定经济损失价值后,才可以处理。

赔偿限额: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规定赔偿限额。通常在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或赔偿裁决,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谁


众所周知,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法定保险。建立科学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构建系统完整的责任风险转移机制,增强肇事人的基本赔偿能力,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可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中谁是“第三者”这个问题,却有许多人搞不清楚。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保险条款中对“第三者”的定义如下:“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那么又有哪些人不属于第三者呢?笼统地说,被保险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都不属于“第三者”。除此之外的人员和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很好理解,因为“第三者”是相对于“第一者”、“第二者”,该保险中第一者、第二者显然就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其次,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车主不开车,让别人开或者借给别人开了,那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了,为什么这时驾驶员还不能属于第三者呢?如果是因为他在车上,那么驾驶员下车后能不能算是第三者呢?这是因为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再次,私车家庭成员不属第三者。有这样一个案例:南京一位车主,在小区车库倒车时,不幸把自己九岁的女儿给撞死了,眼看着活蹦乱跳像花儿一样的爱女被自己所“杀”,车主自然伤心欲绝。事后,车主的妻子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虽然他们家的车子上过第三者责任险,但并不能对女儿的去世进行任何的物质赔偿,原因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谁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女儿并不属于第三者。

第三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说明


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投保较多的基本险种之一,弄清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及投保方式非常重要,有利于车主及时准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基本险之一。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将依照事先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由此我们可以基本了解到,第三责任险是保障车上人员以外的第三者的权益的,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身为驾驶员的你在身体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之内的,需要通过其他险种进行理赔。

然而,是不是说在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发生的全部损失都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呢?这就是我们在投保时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了。由于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中的赔偿金额是分不同等次的。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当前平安车险为我们提供的可供选择责任限额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7个档次,车主在投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及其对道路交通行驶状况的预期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在明确了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之后,选择好的车险公司投保成了当务之急。现在各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都有这一险种的产品,中国平安车险在第三责任险的服务方面已经站在了行业的领先地位。很多车主认为中国平安车险产品是完全根据我国当前社会形势而精心设计,满足了广大车友安全无风险用车的需求,另外,中国平安的品牌效应也不容忽视,已经早已成为世界500强企业的中国平安正在朝着更加辉煌的明天稳步迈进。

车险 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


什么是交强险?

买车后就要买车险,而车险中必须要投保的一个保险是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

在交强险实行之前,现实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比率比较低,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的社会责任

与普通商业车险相比,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实行交强险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交强险的强制性

按照规定,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交强险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什么是汽车第三者保险?第三者指哪些人?


福州的周先生名下有两部车。2012年2月,由于周先生妻子在倒车出车库的时候,错将油门当刹车,撞上了停在旁边的周先生开的旧车。

次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夫妻俩,由于两辆车同在周先生名下,所以这种“自家车”撞“自家车”的事故,保险公司只能就负全责的新车损失部分进行理赔,而无责的旧车的损失则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

周先生认为,根据汽车第三者保险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第三者”(即旧车)的损失进行赔付。为此,他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汽车第三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一人名下在同一公司保险的车辆相互之间发生了事故,此时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应当是相对而言的,此案中,是新车作为被保险车辆,周先生作为被保险人,而此时旧车相对而言成了受损害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对于旧车的损失应当依据第三者责任险予以赔付。最后,法院判保险公司对周先生的旧车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看了上述案例,一定有车主会产生疑问,什么是汽车第三者保险?汽车第三者保险中的第三者指哪些人?

汽车第三者保险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所以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就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汽车第三者保险中的第三者指哪些人?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

第二,属于同一运行主体的关系人不能构成本方责任险的第三者。

第三,与被保险人共同构成同一财产权主体的民事主体及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抚养、赡养及第一顺序继承关系的自然人不能构成第三者。

简单说,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车主需明白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快节奏的现代化生活,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使得很多人没有心思静下来好好了解与车险相关的知识。在下文中,笔者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交强险的定义以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等知识,希望初来乍到的新车主能够提前将功课做好,让接下来的投保之路更为顺利且轻松,同时也希望资深车友可以加深对保险种类的印象,再次回味下自己当初的投保历程。

交强险也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必投保的险种就是交强险。若是未按照规定投保,汽车将不得上路行驶,而且还没有参加年检的资格。所以,交强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着,说说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在若干年前,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是将三者险作为强制保险的,若不投保此险种,机动车就无法上牌照,据了解,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保障第三者最基本的医疗,有助于社会稳定。自从交强险出台后,三者险的身份就发生转变,它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虽然是非强制性保险,但大多数车主还是不会让自己与这一险种擦身而过的。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未来的有车生活到底会怎样根本就是预料不到,只有投保三者险,才能让受害者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在这里要提醒一下,故意造成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

车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应根据车辆种类,选择相应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基准保费费率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中,保险人如果对被保险的人给第三者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应当可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那么第三者有权就这个问题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根据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从中了解到,保险车辆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这个险种是国家强制的机动车必上险,因为有很多人因为买车都是借钱买的,所以他们大部分都不能在短时间筹集到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钱用来弥补车辆出险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特别是被车撞到的人急需抢救的时候对现金的要求是非常急切的!有了这个保险就能保障受害者在最短的时间能够得到最及时的治疗!

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需要治疗的时间很久的,肯定也会花费了不少医疗费,一般在交通调解时通常想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就算和伤者调解成功了,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如果拒绝赔偿的,因为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很多都是要审核的,还有其它的护理费、误工费啊、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常见费用调解起来也是比较费事的,根据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可以让伤者诉讼至法院,让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这些费用,这样可以让你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

最后,笔者希望广大车主在了解了交强险的定义以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的相关知识后,能够引起重视,定要按照规定投保,让自己拥有全面且可靠的保障。同时,前段时间的劳斯莱斯被撞事件,也告诫广大车主,务必根据周边的环境,投保高额的三者险,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有车生活,减少自己的经济负担。

第三者险及第三者险多少钱介绍


在我国,交强险是国家出台的首个强制性险种,它是一种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另外,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从上文中两个险种的定义来看,二者的区分并不明显,所以交强险也可以看做是广义的三者险。但在赔偿原则上,交强险是车主有无责任都赔偿,而三者险是只有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保险车辆存在事故责任,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其次在保费标准上也不同,交强险施行全国统一费率,6座及以下普通私家车基准保费为950元,而三者险的投保,各家险企可给予不同的费率优惠幅度。此外,交强险几乎没有免赔率,而三者险设定了一定比例的免赔率,车主需要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进行弥补。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作为四项基本险之一,第三者责任险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着对第三方赔偿的重要任务,那么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呢?这是车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第三者责任险所实行的固定基准保费制,是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责任限额等直接查找保费。由于其实行固定费率制度,故存在宝马与夏利缴纳同样保费的情况。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 、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

普通家庭汽车(6座以下)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五十万保额,一年固定费用为1721元,然后乘以保险 公司折扣幅度进行计算。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与车辆购置价无关,车主只要根据费率表,就可以得到固定费率,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就是最终的保费额度。也就是说宝马与QQ缴纳的保费也可能相同。

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

因为交强险 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在发生具体赔付时,计算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赔偿金额:

(一)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呢?车主们可以登录平安车险网络直销平台,利用平安车险器 来进行计算。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在车险计算 器内,按照提示,选择车辆所在的省、市,输入车牌号、购车时间、车价、保险到期月份,以及车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就能快速获取车险的报价。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5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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