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险的分类介绍

2021-02-18
保险规划风险的分类
房屋保险是什么

房屋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房屋保险与家财险的区别

第一、保障范围不同。

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等。

第二、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不同。

这两个险种的保险标的不同决定了风险不同。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

第三、赔偿处理不同。

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容易确定,而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在投保时要尽可能足额投保,以获得充分的保障,对不足额投保的,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家庭财产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事先约定。出现保险损失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家庭财产赔付时一般不适用比例分摊制。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例,以免赔偿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保险 国内一般分二类

A.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保险一切险为一类。主要适合企业投保。

1.基本险只承保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2.综合险保险责任为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一切险责任为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 :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B.家庭财产保险。承保 房屋及其附属物、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陷或下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等。

精选阅读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分类及时间限制介绍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致保险标的的不完全而受到损害或者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免受损害所具有的利害关系。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可以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现有利益,因保险利益的的现有利益而产生的期待利益责任利益二类。另外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还会有时间限制。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种类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可以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现有利益,因保险利益的的现有利益而产生的期待利益责任利益二类。

现有利益: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利益,占有利益,用意物权利益以及担保物权利益等。

期待利益: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尚未存在,但基于其现有权利而未来可获得的利益。期待利益因现有利益而产生。没有现有利益,也不可能存在期待利益,如农民因耕种田地而可能获得的收获物。期待利益一般因为具有法律上的权利或者利益而发生,受法律保护,属于财产利益的一种。由于合同而产生的利益,为期待利益的一种。

责任利益: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承担的合同上的责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依通常的见解,民事赔偿责任产生于侵权行为和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可因法律规定而发生。总之,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时,对其可能承担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如某房屋的房主甲在投保房屋的火灾保险后,将该房屋出售给乙,如果没有办理批单转让批改手续,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已没有保险利益而不需履行赔偿责任。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种规定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买方在投保时往往货物所有权尚未转移到自己手中,但因其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必然的,可以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相关链接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转移后果

财产保险并不是向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保障财产本身的,而是对财产众所包含的保险利益的保障。所以在投保前要确定财产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所属人是法律上的财产所有者,即只有当被保险人在损害发生时有保险利益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赔偿。所以保险利益是可能在发生了转移或者失效。一般情况下,在对财产进行投保之前就要确定受益人是否享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没有保险利益,那么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所以财产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就在于保险利益的所属。如果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已经转移或者终止,那么就算合同尚未过期,投保人同样的不到赔偿。

商业车险全分类介绍


随着网络的普及,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全球化,车险知识的交流更加的多方面化。车险有太多的知识,所以找更多的关于车险介绍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人生无常就让我们看看车险介绍吧。车险,有太多我们需要去探究。所以我们在无常的人生中寻求最好的方式去追求美好的生活。这样才可以让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如鱼得水。通过对各种车险的认识去面对生活。

汽车商业保险

一、车辆损失险,就是车损

二、第三者责任险

三、盗抢险

四、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五、划痕险

六、玻璃单独破碎险

七、自燃险

八、指定专修厂

九、不计免赔(责任免除)

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险种之三:盗抢险(附加险),如果你的车在使用过程中一直都在比较可靠、安全的停车场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僻静的路段,就可以考虑不保盗抢险,但如果你的车属于很常见的、丢失率比较高的车型,那一定要保盗抢险。

险种之四:车上座位责任险(附加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建议买。建议单独考虑人寿保险的产品,保障范围和保险费一般都更低更好。如果你的车经常有朋友坐,那你也可以考虑买一点,不过不用买太多,保障额度在一万元至两万元/座就够了。

险种之五: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有赔,所以如是国产车,玻璃亦不贵,想省钱的可不买。险种之六:自燃险(附加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是新车建议不买,三年以上的车建议考虑。

险种之七:划痕险(附加险)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一般新车、新手买。险种之八:不计免赔率(附加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险种之九:不计免赔额(附加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不计免赔率—附加险几乎是个必保的好险种,建议加上。特别是新手,加上了会有用的,尤其在你碰到大的事故损失时,这个险种可以大大减少你的损失。

保险公司选的是实力和服务,也就是保障与及时,不要看个个都是服务到位,报险响应一个比一个快,还是要看事故赔偿时的心态,特别是大额损失的赔偿,虽然说每个保险公司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还是不同的。

泰康人寿保险险种分类介绍


随着万能险率先在业界停售,泰康人寿陆续推出新款产品,其中有一款“泰康吉祥住院津贴健康保险计划”是可以保至88岁、返还保险费、外加分红、额外给付住院津贴的创新型长期健康险产品,那么泰康人寿保险还有其他哪些险种呢?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较为流行的泰康人寿保险险种有以下几种:

泰康尊崇一生两全保险

泰康双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爱家之约家庭保障计划(幸福版)泰康恒泰保证年金保险泰康财富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C款)泰康住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社保A款)

投资保险

e理财B款投资连结保险

有进取型投资账户和货币避险型投资账户

e理财C款投资连结保险

有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和货币避险型投资账户

e理财A款投资连结保险

有积极成长投资账户和稳健收益投资账户

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

有e理财万能险女性定投计划和保底收益型万能险账户

养老保险

e理财保底收益型万能险账户

前五年最低保证利率2.5%,上不封顶,抵御通胀,风险极低,还可根据需求选则重大疾病及身故保障。

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稳健收益账户

主要投资于债券,兼打新股,中低风险,收益稳健。可在牛市时转入积极成长账户,获取牛市收益,一年五次免费转换

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积极成长账户

主要投资于股票,收益率大幅超越上证指数。可在股票熊市时转入稳健收益账户,规避熊市风险,一年五次免费转换。

女性保险

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

张保单即可涵盖怀孕期女性高发的羊水栓塞、胎盘早期脱离等和新生儿易患的胎儿唇腭裂、先天性脑积水等多种疾病,只需800元即可获得准妈妈和小宝贝孕期内的全面保障。

泰康e顺女性疾病保险

精心专为女性设计,涵盖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女性原位癌、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等多项保障。10万保额最低每年仅需200元,助您轻松抵御风险。

e理财万能险女性定投计划

专为女性量身打造,兼具保障和稳健理财功能,“零”风险,“稳”增值、“保”重疾,每月投入一点点,生活全无忧!

儿童保险

妈咪医生保障计划(少儿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泰康妈咪医生保障计划,国内首款专门针对儿童门急诊需求的高端医疗险。只需一张保单,即可拥有一个专属医生,享受全年无需付费的高端医疗服务。人生第一步,只要最满分的呵护。

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

可根据宝贝的年龄和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初中\高中\大学教育金和婚嫁创业金;享受分红,抵御通胀;主险具备保费豁免功能;同时 “附加少儿白血病保障”:3岁宝宝附加10万保障只需31元;

e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精心专为少儿设计的18种重大疾病保障,涵盖儿童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除外)、严重iii级烧伤、重大器官移植等,1年200元保10万,保费低廉,保障实用!

泰康人寿分红型保险如何?

据了解,幸福有约计划由泰康人寿的乐享新生活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保险和泰康之家的入住养老社区确认函共同组成,通过将传统的养老保险与现代的养老社区相结合,为客户提供涵盖养老财务规划和养老生活安排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幸福有约计划实现了虚拟金融产品与实体养老服务相结合、养老理财和养老消费相结合,标志着养老商业新模式在中国正式落地,一张保单一辈子的幸福梦想的实现。业内专家认为,该计划的问世,在延伸保险产业链条、延伸保险资金运用和延伸保险产品功能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探索。

“深耕寿险产业链,从摇篮到天堂,让保险更便捷、更实惠,让泰康人寿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7年初开始,泰康人寿通过考察和研究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产业,提出了在中国由保险公司来实践养老社区的构想;2009年11月19日经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获得中国保险行业第一个养老社区投资试点资格;今年2月泰康人寿针对养老社区的运营特征,设计了乐享新生活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并向保监会进行了备案,为保险产品与养老社区的结合做好了保险方面的准备;现如今,泰康人寿推出涵盖乐享新生活和泰康之家养老社区的养老计划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开创性地将传统养老保险与现代养老社区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涵盖养老财务规划和养老生活安排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记者获悉,乐享新生活是一款养老年金产品,缴费起点为200万元人民币,分为一年期趸缴和十年期期缴。该产品提供从约定年龄开始、按月领取的年金,可作为养老的日常生活费,年金在85岁之前保证领取,85岁之后,客户可继续领取至终身。此外,乐享新生活还提供备选的一次性领取生存金,可作为养老生活的启动资金。此外,该产品还可以附加终身医疗保险、终身重疾保险、高额定期寿险和高额意外保险,满足客户的多方面保险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幸福有约计划的客户在享有保险利益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由泰康之家提供的保证入住养老社区资格。保险合同产生的利益可用于来支付社区每月的房屋租金和居家费用。在养老社区,客户将享受包括居住生活、餐饮、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健身运动等全方位、多层次的高品质养老生活。在这里,老年将不再是人生的迟暮,而是开启另一幕活力的乐章,精彩每天上演,生活乐趣无穷。养老社区周到的服务、随心的社交,让老年生活回归从容、自在和优雅。

资料显示,泰康之家养老社区由泰康人寿子公司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倾情打造,计划建成国内第一家大规模国际一流标准持续关爱社区。据了解,泰康之家已经在昌平购得土地,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这里将建设养老社区北京旗舰店,预计总容量约3000户。该社区由国内外著名设计机构联袂设计,其国外设计团队的项目分布在全美49个州,全球43个国家。目前,泰康之家养老社区北京旗舰店已经破土动工,计划2015年正式投入使用。

保险标的,保险的分类:按保险标的分类


(一) 按保险标的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一种最常见、最普遍的分类方法, 按照这一标准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四大类。

财产保险, 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财产保险分为有形财产保险和无形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 或者在保险期满后, 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对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 应对受害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的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信用行为作为保险标的, 担保被保险人履行经济合同的一种保险。

(二) 按经营主体分类

保险按经营主体来划分, 可分为公营保险和私营保险。

公营保险, 可分为国家经营的保险和地方政府经营的保险两种形式。

私营保险, 是由私人投资经营的保险, 它的组织形式较多, 如公司保险、合作保险、个人保险。公司保险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制保险, 合作保险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保险合作社和相互保险公司。个人保险是以个人的名义经营保险, 目前只有英国的劳合社一家。

(三) 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

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 可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原保险,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而形成的保险关系。在原保险中, 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

再保险, 也称分保, 是保险学原理目录

保险标的,保险的分类(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一)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其主要包括的业务种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种类。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和契约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 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二)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和万能寿险等。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条款分类介绍及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保障的要求也就高了起来。投保已经是一件普遍的事。投保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投保时需谨慎,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看清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保险条款是指保险单上规定的有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保险单上都印有保险条款,其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必须列入的内容,即"法定条款"也包含其中。此外,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载入保单的称"选择条款";按照被保险人要求增加承保危险的称"附加条款";被保险人为了享受合同权利而承诺应尽义务的约定称"保证条款";对专门行业,保险人在保险保障等方面作专门规定的称"行业条款"。在国外,保险条款通常是由保险人或保险同业工会制定的,属保险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根据保险条款的不同性质,通常有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之分。

基本条款

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

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法定条款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任意条款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通常,任意条款也由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订入保险单条款,如人身保险中对保险金额加以限制等。

保险条款复杂难懂三步可看清其中真谛

第一步:核实保单真假

投保人拿到保险合同时,一定要验明保单真假,方法简单,但杜绝了后患和纠纷。

2012年初,南宁市民刘先生通过某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业务员林某,办理了两辆车的车险,他分两次将1.3万元和4800元的现金作为保费交给林某。7月下旬,刘先生的一辆车在外地出险,当他向保险公司报了保单号码后,却被告知保单是假的,随后经查验,另一辆车的保单也是假的。后来,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原来是林某将保费挪用,做了一张假保单忽悠了刘先生。

摩托车交强险或航空意外伤害险,是假保单的重灾区,此外,意外险、车险、寿险也都有过出现假保单的案例。在此,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后注意索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证和合同编号,且应该尽快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或网站核实保单信息。

第二步:细读《阅读指引》

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部分大多会有《阅读指引》,它只有一页篇幅,但已将要点难点罗列其中。没时间的投保人,可以只读《阅读指引》,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以按照《阅读指引》的目录详读内文。

近期,广西保监局调研中发现,引发保险诉讼争议的其中一项原因,就是因为保险合同而引发的争议,这说明投保人读通保险条款非常关键,《阅读指引》就是读通的利器,它不但归纳了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还提醒投保人特别注意的事项。

以一份寿险为例:投保人拥有的主要权益,除了获得合同规定的保障,还可以签收合同后10日内全额退保,10日后有条件退保的权利。值得一提的是,某些产品会有规定特别的权益,比如,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可以按年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可以缓缴保险金,改变保障范围等等。

第三步:用好《客服指南》

有些投保人获得保险合同以后,就让它躺在抽屉里睡大觉,不出险绝不会想到它的存在。事实上,《客服指南》会告诉你,保险产品除了提供保障,还有更多贴心服务。给你保险合同,不是为了让它“睡大觉”,里面的《客服指南》可以让投保人获得更多更贴心的服务。

有些投保人不会利用客户服务,不懂得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行资料和权益的变更,以使投保产品更符合自身的需要。我们之前就遇到过,离异夫妻后,当事人不知道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的信息,导致后来纠纷不断。也有的保单,原本可以增加保障额度的,投保人一直想改,但是怕麻烦,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理,拖了10年,通胀压力下,保障额度已经远远不够用了,出险了才知道后悔。所以,换个角度说,更好地利用《客服指南》,会让保险产品更‘贴心’。

保险知识,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分类:

(一)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二)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三)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所谓商业原则,就是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前提,具有有偿性、公开性和自愿性,并力图在损失补偿后有一定的盈余。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会给予支持。两者比较,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以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商业保险的经办者要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

(四)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

(五)按保险保障的对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六)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房屋保险和家财险区别介绍_保险知识


房屋保险是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家财险是指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房屋保险虽然属于家财险范畴,但是两者在保障范围、保险标的及赔偿处理方面有所不同,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第一、保障范围不同

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等。

第二、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不同

这两个险种的保险标的不同决定了风险不同。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

第三、赔偿处理不同

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容易确定,而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在投保时要尽可能足额投保,以获得充分的保障,对不足额投保的,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家庭财产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事先约定。出现保险损失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家庭财产赔付时一般不适用比例分摊制。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例,以免赔偿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保险保障的是房屋损失,而家财险则是对投保的所有家庭财产进行保障。相比而言,家财险的保障范围较房屋保险广泛。投保人在投保时需结合家庭实际所保财产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选择投保。投保时需要向保险公司了解清楚保单的详细情况,避免陷入投保误区。

保险人,保险的分类(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可将保险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 一 ) 原 保 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二 ) 再 保 险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转让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 三 ) 重 复 保 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四) 共同保险

 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人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

 共同保险是直接保险的一种,因此,共同保险人在联合承担保险责任以后,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再保险,与再保险人建立起再保险关系。虽然共同保险和再保险都有分散风险的功效,都是保险人限制自身保险责任的一种措施,但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风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风险的纵向分担。

再保险,保险的分类: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一、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保险的实施形式, 可以把保险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种。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这种保险多基于国家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需要而举办, 是为了实施某项政策而采用的一种手段。

 强制保险的实施形式有两种。其一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强制保险条例来实施, 并授权保险公司为执行机构。这种保险, 其保险标的或对象的范围直接由法律或法规规定。例如建国初期我国的铁路、飞机、轮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就是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等条例的规定而开办的保险。凡乘坐火车、飞机和轮船的旅客, 不管其愿意与否, 都由国家指定的保险部门予以保险。相应的保险部门也不能选择承保。显然,在保与不保这一问题上, 双方即被保人和保险人都没有选择的余地; 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也都要接受相应条例规定的约束。

 这种强制保险, 不需要双方另外签订书面合同, 凡符合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范围内旅客, 在国内搭乘火车、飞机和轮船的, 其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已附加在车、船、机票内。买票旅客在搭乘火车、轮船或飞机过程中, 如发生意外致使人身伤亡时, 被保险人(即旅客) 或其受益人凭票由保险公司按照上述条例给付保险金。

 强制保险的另一种实施形式是: 由政府某些行政机关发布有关行政法规或命令, 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人或物都必须投保, 否则就不允许从事法律所许可的活动。这种保险对被保险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然而对保险人来说, 保险关系的产生仍需要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例如, 许多国家法律规定, 雇主雇用员工时, 必须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国有关法规也规定, 私营企业雇用职工的, 必须为被雇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我国目前有些省市还规定, 凡拥有机动车船, 都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否则, 不准使用。

 很清楚, 法律的强制性, 是强制保险最根本的特征。

 自愿保险就不大一样了。自愿保险是通过自愿的方式, 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其自愿当然是双向的。一方面, 投保人对于自己的财产、人身等保险标的既有投保的权利, 也有不保的自由, 法律不作硬性的规定, 保险人或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强迫某人投保; 另一方面, 保险人也有决定承保与否和如何承保, 或承保多少的选择余地。

 自愿保险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实施形式。目前, 无论是国内或国外, 绝大多数保险业务都采取自愿形式。

 二、根据保险标的不同进行分类

 保险标的, 包括经济生活客体和主体, 即财产和人身。当然, 现代保险, 其标的不仅以有形财产与人身为限, 各种无形的权利及责任, 亦包括于保险标的范围之内。因此,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进行分类, 可把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无形利益保险三类。由于各种无形权利及责任无不与财产、人身具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所以, 根据此种分类标准, 一般仅分为损失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其中的损失保险, 习惯称之为“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财产保险有广义狭义之分。就狭义财产保险而言, 其标的仅为有形的, 处于静态之中的财产, 例如企业的房屋、设备, 家庭的工具及衣物等即是。广义财产保险, 其标的除有形的、处于静态中的财产外, 还包括无形的权利与责任,处于运动中的财产, 如运输中的货物、运动中的船舶、车辆, 正在生长中的种植物和养殖物等等。在我国, 目前保险公司开办的财产保险险种主要有三: 一是国内财产保险, 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等。二是农业保险, 包括农作物保险、农产品的保险、牲畜保险和家禽保险等。三是涉外财产保险, 包括机器设备损坏保险、工程保险、利润损失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投资保险( 政治风险) 及国际再保险等。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其种类亦不少。国际上主要将其分为以下几种: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老年保险、残废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教育保险等。在我国, 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人身保险主要包括: 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以及涉外人身保险等。

 三、根据承担责任次序的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承担责任次序的不同, 可将保险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两大类。

 原保险与再保险是相互对应的, 原保险也称“ 第一次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损害承担直接原始的赔付责任的保险。我们平时所说的保险, 多指这种保险。当然, 就某一具体保险关系而言, 如果没有再保险关系, “ 原保险” 的称谓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再保险也称“ 分保”, 是指将原始(即第一次) 的保险责任再予投保的保险。我国《保险法》第28 条规定: “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 以承保形式, 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 为再保险。” 再保险以原保险即第一次保险的存在为前提, 所以也叫第二次保险。

 再保险业务是国际保险市场上通行的一种业务, 通过再保险而使保险人避免危险过于集中, 不致因一次巨大事故发生而无法履行支付赔偿义务, 故而对于经营保险业务起了稳定的作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 保险标的越来越大, 危险也越来越集中, 再保险已成为保险业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其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因而各国都非常重视再保险业务的开展。

 再保险业务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是以保险金额来计算再保险责任的比例再保险, 二是以赔偿额来计算再保险责任的超额再保险。但无论是哪一种, 都须通过再保险人与原保险人签订合同来确定。这种合同最明显的特征是: 再保险人仅对原保险人负责, 与原被保险人不发生任何直接关系。基于这一点, 它的性质应当是责任保险, 也可以说是一种合同责任的保险。但是, 由于再保险的特殊作用, 人们通常所说的责任保险并不包括再保险。

 此外, 基于经营目的及职能作用的不同而将保险划分为社会保险与营业保险两大类, 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保险分类。营业保险, 又称商业保险, 它是以营利为目的, 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保险都属营业保险。社会保险, 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生活福利而提供的各种物质帮助措施的统称, 它不以营利为目的, 多由国家的专门机构管理。本书论及保险, 仅指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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