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出现什么情况后保险不理赔?

2020-11-03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有人说:""投保容易索赔难。""但也有人在发生事故后说:""真好,多亏我当时买了那份保险。""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看法,最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有些人顺利得到了赔付的保险金,享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但有些人却没能顺利拿到赔偿金,因此对保险公司多少有些怨言。

获得有效赔偿的几个要素

参加保险的人都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要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最重要的是,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与时间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如果因为投保人经催缴后,仍然不缴纳应交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当然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是多次索赔,总的赔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比如,一份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5万元,前几次累积获赔款3.5万元,那么再发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金额只有1.5万元,超过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此外,未履行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等情况,也会被拒赔。保险专业人士提醒,如果消费者投保时多留意一下细节,很多拒赔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不如实告知真相,不赔!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都因没有""如实告知""引起。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你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险和人寿险时,很多人口头告知了某些病史,但业务员说可不填,结果事后被指""隐瞒""病情,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要知道,法律上只认可书面记录于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事项。

[案例回放1]

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顾家孝顺的梅艳芳为免母亲日后顿失依靠,便找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连同她事业如日中天时购买的那份2000万港元保额的保险,总保额达到3000万港元,梅艳芳已为梅妈日后的生活做出双重保障。

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1000万港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实申报病情。但按照香港的保险条例,隐瞒重大病情投保,属于严重违例,因此,梅艳芳去世后,便传出保险公司拒赔1000万港元保险金的消息。

但据报道,保险公司将当初梅艳芳为这张保单而每月供款过万元的保费发还给了梅妈,而不是一味拒赔并且不退还保险费,这多少也反映出保险公司谅解梅艳芳未如实申报病情的苦衷。当然,让保险公司理赔1000万港元也绝无可能,他们并不会因为梅艳芳是天后级的""大姐大""而法外施恩。

[案例回放2]

廖某于1999年5月投保太平洋""长健医疗A""20份,其中,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600元。今年7月,他向太平洋寿险桂林分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某医院""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诊断证明,证明材料上显示廖某仅住院1天,病史为1周。该分公司理赔人员在多所医院仔细调查后,终于查出被保险人早在1997年7月已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双肾中度萎缩""。至此,该分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企图骗取保险给付款为由,拒赔10万元的保险金额。

[记者点评]

保险有一个古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这条原则具体到人身保险,就要求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和申报等义务。也就是在保险的谈判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等问题,应当进行如实的答复。

无论是天皇巨星级的梅艳芳,还是普通人廖某,都要遵守这一规则。如果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香港的保险公司以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对梅艳芳带病投保的1000万港元予以拒赔,于法于理,不会引起任何反应,倒是退还保险费的举动,多少显示了保险公司的宽容和通融之处。但是保险公司确实也有风险,因为根据保险行业的又一国际惯例,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不可争条款或无争议条款)的含义,如果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定时期后(这个一定时期通常规定是两年),保险人就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否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或者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保险人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人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

如果梅艳芳生存到2005年前后,也就是自1000万港元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满两年,那保险公司尽管万般不愿意,也得拿出这1000万港元来给予赔付,这就是不可抗辩条款的题中之意。因为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如果经过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保险人仍有可能请求宣告保险合同无效,那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会有不可弥补的后果。也会使公众怀疑保险的功用,对是否购买长期寿险犹豫不决。如果不加以限制,则不可避免地会有保险人滥用这一原则。

他人代签名,不赔!

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也屡见不鲜,有家属、朋友、同事(团险中多见)代签的,也有保险代理人代签的,但无论何种情况,投保中代签名都是绝对不可取的。

相关推荐

保险知识汇总,工伤职工保险待遇遭遇什么情况会停止


王先生的弟弟患职业病一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不久,因其与他人合伙抢劫,被判刑,现正在收监执行阶段。弟弟被判刑后,单位遂停发了他的工伤保险待遇。王先生问弟弟被判刑执行期间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能否停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毕凤睿律师认为,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致伤或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依法由社会给予必要的帮助,以恢复他们的劳动能力和补偿他们损失的收入,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因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也可因法律的规定而停止。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三)拒绝治疗;(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其在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如已恢复劳动能力,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帮助,就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工伤职工被判刑入狱,处在收监执行期间,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保险30天犹豫期不理赔_保险知识


购买保险生效后,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告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保险还在30天的“犹豫期”内,所以不能理赔。投保人表示,如果保险生效后还要过30天才能获赔,那购买一年的保险实际只有11个月的时间,这份保险明显是“缩水”的。保险公司方面表示,设置保险生效后30天才能理赔,主要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

家住坪山新区的赵先生为自己1岁的儿子购买了平安寿险平安宝贝卡保险。赵先生介绍,当时业务员介绍这份保险一年只要300元,针对被保险人住院、手术及意外门诊进行保险,如果孩子出现意外可以方便理赔。赵先生购买平安宝贝卡后,该保险于今年2月2日生效。2月27日,赵先生的儿子突然出现严重腹痛,送入医院检查后发现儿子是因为小肠疝气引发阑尾炎,当天在医院进行了手术。

赵先生介绍,儿子病愈后他就将儿子手术及住院费用共4800元的单据提交给保险公司,等了一个多月保险公司才回复称赵先生的儿子手术期间系保险30天“犹豫期”内,所以不能获赔。

昨日,记者拨打了平安寿险的理赔电话。客服人员介绍,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情况,平安宝贝卡在保险生效后确实有30天的等待期,在这期间的生病住院及手术是不理赔的,如果在这30天内发现疾病或需要手术,投保人故意拖延至30天再进行治疗,也不可以获赔。

记者咨询了业内律师。律师介绍,针对保险生效后30天等待期这一问题,在保险合同签订时,合同中应该有明文规定。如果再没有合同规定,可以认定这一条款无效。

保险知识汇总,购买保险后受伤理赔需看清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伤及车辆和个人的情形时有发生。昨日记者从在榕保险公司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致使车辆受损的,仅少数情况可以获得赔偿。

少数情况车损险可赔付

人保福州分公司理赔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烟花爆竹的险种。每年春节期间均会接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车辆损坏的报案。车险责任条款中规定火灾、爆炸、自燃等属于保障范围,不过购买车损险的客户不意味着遭遇爆竹伤车就可理赔。如燃放烟花造成汽车漆面损坏的就不能理赔。只有因燃放烟花引起火灾致使停放车辆烧损的,车主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被保险人仍应先向致害方进行索赔。如果致害方不配合,被保险人可先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把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找到致害方,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的70%,剩下的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即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另外,如果车辆玻璃因爆竹损坏,只有车辆已单独投保玻璃破碎附加险才可赔付。

另据记者了解,家财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造成个人房屋、财产损害,也可通过家财险进行赔付。客户同样应先向肇事者进行索赔。

人员伤亡意外险可赔付

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人员烧伤烫伤或身故,可以通过人身意外险等获得赔付。记者昨日从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2起福州客户因燃放鞭炮炸伤眼、面部的报案。

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理赔部门负责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就诊治疗的,相关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意外医疗险种的责任范围。如造成意外伤害险种约定的“残疾项目”(比如眼睛永久完全失明等),则应按该“残疾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4732.html

上一篇:制定保险计划的六大步骤

下一篇:东营社会医保相关知识点介绍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