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代参保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支付参保人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
●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
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可支付亲属住院门诊等费用。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刘友君介绍说,去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人数为1358万人,超过江苏跃居全国第一,参保率超过90%;全省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400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其中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为1333万人,连续8年全国第一。
刘友君表示,“今年要跟重庆一样,实行倒逼考核机制。”刘友君说,“医保基金不是剩余越多越好,剩得越多说明你为民办的事情就越少。”
《意见》规定,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重点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取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并试行取消年度封顶线。
为适应不断加快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多层次需求,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力度,在对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险从2005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下发后开始启动。但受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缺乏吸引力、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农民主体意识不强和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收入低等因素影响,总体来看,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发展不平衡,落后于沿海城市、发达省份,落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今年,省社保部门将农村养老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社保经办工作要逐步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从年初开始,省社保局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力度,把农村社会保险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规划,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省及时召开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现场会,推广了长春、九台等地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做法,带动了全省20多个市、县出台了办法。吉林市、通化市、梨树县也已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省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达2257人,有793人领取养老金。6月12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和龙市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同时即将开展农村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险,近期准备在16个市县启动试点。
设立农保机构,加强农村养老保险队伍建设。随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由试点进入到全面铺开阶段,和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养老保险将开展试点,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省社保局在各市、县专门设立了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设专人负责经办工作。并建立市县重点联系制度,加强调度、沟通协调、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积极探索符合吉林省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各地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研究测算,试点探索,分步推进农保工作。全省还积极组织部分农保工作开展好的市县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到外地取经,为探索建立农保制度模式提供有益的经验。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在绛县召开
5月19日至21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在绛县召开。来自全省11个市,98个县(市、区)和42个行业的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人共200余人,就绛县和晋城、长治市及太原杏花岭区等地在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进行了交流探讨。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现有企业退休人员121.72万名,已有77.72万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社区管理率达63.9%。其中,绛县社区管理率达98%,迈进了全省先进行列,起到了良好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绛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各级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坚持强化领导、强化机构、强化场所建设、强化经费落实为关键,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以坚持健全设施、健全资料、健全制度、健全职责为重点,完善档案管理体系;以坚持优化就地认证服务、优化上门认证服务、优化注销认证服务、优化电脑视频认证服务为途径,完善认证服务体系;以坚持党的建设不动摇、政风行风不松劲、文体活动不间断、关爱老人不松懈为载体,完善经常活动体系;坚持以促进人员生活质量提升、促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完善长效工作体系,形成了一个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管理,县城社区、乡镇管理站、厂矿代办处共同承担,集养老、医疗、工伤、职介和退休人员管理为一体的山区农业县社会化管理服务特色模式,让当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贴心、便捷、高效、优质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享受到党和政府为他们带来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幸福晚年生活。
6月8日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正在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将于近期推出。合同保险、社会保险参保率作为评价指标,被纳入评价体系。
《体系》参考了国内外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和杭州实际,对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详细的界定和标准量化,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单一的不裁员、不减薪扩大到企业的市场责任、产品责任、环保责任、纳税责任、用工责任、安全责任和慈善、公益责任等十个方面。
该体系采取评分量化方式,总分值1000分。根据《体系》要求,企业担负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用工责任、公益责任4大类社会责任,其中“环境责任”和“用工责任”类分值分别占300分和330分,《体系》涵盖的评价范围广泛,有产品质量、环保减排、清洁节能、依法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11个一级指标,合同保险、工资、工时、制度法规等30个二级指标,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履行程度、社会保险参保率等100个三级指标。
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每两年一次,由第三方机构依照《体系》标准评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评估结果分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获得优、良等级的企业通过社会投票产生“最佳社会责任企业”,对获得“最佳社会责任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重奖。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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