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威海山东率先打通城乡三类医保 农民享职工医保待遇

2020-09-19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拉平城乡居民医疗待遇,农村居民首享生育“零负担”、门诊慢性病报销、自选定点医院等待遇

◆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

“真是赶上了好时候!俺预产期是明年1月10号,那时俺入的居民医保就生效了。到时候俺也能像城里人一样上乳山人民医院生孩子,自己还一分钱不用掏。”12月16日,谈起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和城乡医保并轨给自家带来的实惠,山东乳山寨镇风台顶村妇女于丽莎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从明年1月1日起,山东威海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后,设立每人每年80元和230元两个缴费档次,前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后者为30万元,报销比例相差5个百分点。所有居民都可突破城乡界限,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待遇。

伴随着城乡医保并轨,威海还在省内首次探索出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连接通道,规定今后居民医保按每年80元、230元缴费的,参保一年分别视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个月、3个月。

威海现行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男职工和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分别不少于25年、不少于20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折算政策的出台,实现了农村居民进城工作后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推进城市化进程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实际缴费过程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很多选择230元档次,也有对医疗需求不高的城市居民选择80元档次。从明年起,威海政府补助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年330元,年度财政支出增加8500多万元。

医保城乡并轨后,农村居民首次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新农合妇女生育医疗费报销限额只有数百元,而并轨后农村妇女从孕检到生育的全部医疗费首次实现了“零负担”。农村居民首次享受到12种大病和61种常见病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和血液透析等首次纳入报销范围,年度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极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以往农村居民定点医院为本镇卫生院,今后可在县(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威海下辖四个区的农民则可以直接到该市的“三甲”医院等大医院就医。

威海新的居民医保政策确定,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按职工医保的规定执行,此举意味着农村居民享受的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从药品目录来看,原新农合可报销中西药物1000种左右。医保城乡并轨后,中西药物扩大到2500种,加上部分医院制剂,实际可选择用药接近30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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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龙岩市城乡居民次年初将享受相同医保待遇


近日,记者获悉,明年1月1日起,龙岩市将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制度的限制,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各县(市、区)城乡居民不再是多套报销标准,全部统一。

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水平,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

随着医保筹资标准每年根据国家规定逐年提高,其中政府补助按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统一按不低于总筹资标准的25%缴纳;缴费时限不再有宽限期,统一每年9月至11月为下一年度参保和缴费时间(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可延长至下一年度的1月31日)。

据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仅需缴纳个人筹资部分;超过规定时间参保或续保的,需缴纳次年全额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且在补足保费后只能享受正常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50%,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除此之外,城乡居民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至封顶线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报销比例进行补偿。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转统筹区外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45%、35%,封顶线统一定为10万元。

职工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实现网络互通,各村卫生室实现即时报销


“现在,在村里看病也像在大医院一样方便!”近日,璧山区福禄镇红光村70岁的退休工人王光寿因感冒头痛来村卫生室看病,连买药在内一共花了12元。而令王光寿感到惊喜的是,村卫生室也能刷职工医保卡了。

“以前像我们退休职工到村级卫生室看病只能支付现金,若要刷医保卡,就得去区里的大医院,一点伤风感冒走那么远太麻烦了。”王光寿说,“现在好了,在村卫生室看病就可以直接刷卡,小病报销不出村,大家都觉得更方便。”

“今年,璧山区进一步加强了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各行政村不但建起了设施齐全的卫生室,今年年初,还进行了定点村卫生室网络线路改造,实现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并网操作。”说起村卫生室的变化,当了半辈子村医的张兴富十分感慨。

璧山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璧山完善了全区经保业务外网医疗专用线路改造工作,以方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及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村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实现即时联网报销。

截至目前,璧山区已有161家村级卫生室可进行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并网操作全面实报实销,共有60316人次在村级卫生室刷卡就医,报销金额305.4万元。

首次实行网上征缴,改变以往大量繁琐的报表,转为网上征缴,大幅提高了效率和质量。新农合筹资事关农民医疗保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实行网上征缴,能最大限度避免误录信息,极大地方便以后新农合的征缴和监管。同时,新农合对村级专管员进行系统培圳,让村级专管员能更好维护辖区农民信息。此次网上征缴,做到了宣传与征收同步,电脑录入与信息核查共存,确保完成任务。

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均无需体检即可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较低,政府给予补贴,其待遇水平也与缴费水平相适应。那么,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呢?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

总的来说,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缴费金额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的6%左右,职工的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80元。第二,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拥有个人账户,而且可以消费个人账户中的钱;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没有个人账户。第三,报销比例不同。以一类医院为例,城镇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为82%,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为9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能同时办么?

湖北网友:我是个残疾人,如今在一家私企打工,我们街道给我办了低保和城镇医疗保险,现在单位又要我办职工医疗保险,请问二险能同时拥有吗?二险的区别在哪里?

专家解答:不能同时拥有。二者的区别如下: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能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吗?

淄博市民李先生:由于母亲生病住院,花销比较大。听别人介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于是想把母亲的城镇居民医保转为城镇职工医保,不知道政策是否允许。

回复:城镇居民医保都可以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要转成城镇职工医保,有两种类型。居民办理相关手续之前,正常交纳职工养老费的,办理时需要提供退休表,根据工龄确定补交相应费用;没有交纳职工养老费的,办理时需要补交相应费用,但费用较高。

城镇居民医保未设个人账户 不能在药店刷卡消费

据吴女士介绍,她去年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时缴纳了参保费。今年4月,吴女士看到小区附近的医保定点药店在做优惠促销活动,吴女士便想起可以用社保卡内的钱买药,没想到药房营业员查询后,告诉她卡里没有个人账户资金,无法使用社保卡刷卡消费。“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能在医院报销,却不能在药店买药呢?”吴女士非常不解。

“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城镇居民医保未设立个人账户,社保卡里是没有钱的,只是记录了参保人的详细信息及缴费、报销的情况,但参保人可以持卡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乳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日常经办工作中,和吴女士一样存在类似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将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概念混淆,以为城镇参保居民也能享受到职工医保待遇,事实上两者是有区别的。

该负责人解释说,参保职工筹资比例较高,个人投入也多一些,相对待遇标准也高一些,职工医保设立的个人账户主要用于统筹金以外的医疗消费。城镇居民所持社会保障卡的主要作用是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居民就医时,出示社保卡,医院就可以了解持卡人参保情况,并于患者出院时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保险知识汇总,太原:居民医保可直接转为职工医保


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本月起,太原市参保人员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缴一次费,参保人员可享受一年的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中间转移到职工医保,已缴纳的当年度未享受月份的居民医保费用不退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由居民医保转移到职工医保,办理了续接并缴纳了职工医保费的,若续接缴费无空月或间断不超过两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续接缴费间断超过两个月的,须有6个月的职工医保待遇过渡期。在此期间,该职工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时,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折算,缴费满一年,折算3个月职工医保。但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再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手续。居民医保继续沿用职工医保个人编号,住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可继续使用。

苏州医保——少儿医保待遇


想办理苏州少儿医保,但不知道宝宝能享受什么医保待遇,也不知道在外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那就仔细阅读以下这篇苏州少儿医保的待遇和报销指导吧。

1.参加苏州少儿医保保险的儿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别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切记!

2.至于如何看病的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参保苏州少儿医保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苏州医保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苏州少儿医保享受待遇:

(一)门诊医疗补助待遇:参保学生(少儿)凭本人就医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年在600元以内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基金50%的门诊医疗补助。

(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经苏州医保中心办妥诊断及审核登记手续后,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和重症精神病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可直接持本人就医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结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后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治疗期、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累计在2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康复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使用专科药物治疗时所发生的费用,在8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重症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三)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学生(少儿)发生疾病需住院,苏州医保可凭就医凭证到市区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注:参保苏州少儿医保每一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四)医疗救助待遇: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学生(少儿),在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按《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苏州少儿医保外地就医:

参保学生或少儿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本部)或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事先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转外、居外登记备案手续(注: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参保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办妥手续后发生的转外、居外医疗费用,以及外出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

定点医疗机构,扬州市全面推进职工医保家庭病床工作 三类人员可设家庭病床


病床安在家中,医生上门治疗,还能按照住院报销。为健全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制度,妥善解决部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参保人员就医困难问题,今年扬州市全面推进职工医保家庭病床工作。

2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家庭病床起付线低于住院起付线,不仅方便患者就医,还能减轻参保患者的负担,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一床难求”住院难的局面。

三类人员可设家庭病床

1严重心脑血管致肢体肌力在3级及以下者

2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

3恶性肿瘤晚期且行动不便者

起付标准

●每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期为200元,

以后每一期为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8%

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4%

●每一结算年度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

费用最高限额为1万元

关键词对象

三类重症人员可在家设病床

家庭病床,是以家庭作为护理场所,选择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医疗或康复的病种,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员的康复,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

家庭病床的建立使医务人员走出医院大门,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医疗护理要求,服务的内容也日益扩大,包括疾病普查,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发展;从治疗扩大到预防,从医院内扩大到医院外,形成了一个综合的医疗护理体系;家庭病床是顺应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医疗护理形式。

根据医保部门规定,家庭病床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住院条件,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有困难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医疗需要在其家庭设立病床。

我市医保部门规定,三类参保人员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分别是:严重心脑血管致肢体肌力在3级及以下者;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恶性肿瘤晚期且行动不便者。

关键词周期

每一建床周期一般不超过60天

据了解,家庭病床每一建床周期一般不超过60天,如因病情确需继续建床治疗的,须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家庭病床治疗应有连续性,对短期治疗小于30天的不纳入家庭病床报销范围。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具有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由本人申请,参保人员家属可持患者相关病史资料、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和相关检查报告,到所选择的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收治。

定点医疗机构的家庭病床责任医师根据参保患者的病情确定需要建床的,提出初步意见,将参保患者真实资料(包括姓名、社会保险号码、病情、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备案,领取相应的《家庭病床服务卡》,办理建床登记手续,开设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从备案次日起为参保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同时将患者的《家庭病床服务卡》发至本人保管,每次治疗后由当天巡诊的医生或护士填写治疗情况,患者疗程结束后由医疗机构收回,定点医疗机构每月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费用时需提供患者的《家庭病床服务卡》。

关键词服务

责任医师每周上门巡诊不得少于2次

在家设立的病床,对医疗机构和责任医生,也提出相应的规范。根据规定,建床机构应按规定为患者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记录巡诊、检查、治疗等情况,建床结束应及时书写撤床小结。建床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由专(兼)职医务人员负责,并建立建床登记、病历书写与保管、接诊与巡诊医疗服务等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在家庭病床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额外收取参保人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所设家庭病床的医疗管理,由责任医师对家庭病床患者医疗诊治全过程负责。责任医师对每位申请患者每周上门巡诊不得少于2次,每次上门巡诊应详细记录好患者的治疗情况并建立畅通的联络方式。

关键词费用

相关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万元

据了解,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每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期为200元,以后每一期为100元;建床期间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或大病救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分担,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8%、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4%,每一结算年度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万元。

根据规定,建床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外医疗项目时,应当事前征求患者或其家属意见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患者有权拒付该项费用。参保人员在建床治疗期间,因建床机构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有关检查、治疗和药品的,可由建床医疗机构转至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其费用由建床医疗机构报销并记入家庭病床费用。

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缴纳,家庭病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可与其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累加计算,超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入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家庭病床费用结算将由建床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医保政策规定即时结算,并提供相应的明细材料。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直接向患者收取。患者有异议可提出。

职工医保,宁夏5月出台无职工医保遗孀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月29日,记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党委老干部局出台《关于调整宁夏离休干部遗孀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无职工医保遗孀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凡具有宁夏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筹资标准,享受三档住院和门诊医疗待遇。无职工医保遗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与宁夏离休干部遗孀生活困难补助费资金保障渠道保持一致,即无职工医保遗孀医疗保险补助费用按原渠道列支。破产、关闭、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遗孀医疗保险补助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无职工医保遗孀参保政府补助标准及渠道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老干部管理部门每年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期前1个月内,对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无职工医保遗孀身份进行确认并核实参保意愿,通知无职工医保遗孀配偶(已故)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无职工医保已故配偶所在单位将无职工医保遗孀基本信息统计表及个人缴费补助交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此项政策将于6月1日起执行,之前各地给予无职工医保遗孀的医疗保障水平高于此办法规定的,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予以保障,确保待遇不降低。

社会保障,提高居民医保待遇 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今日10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下一步社会保障工作将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社会保障工作下一步安排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制定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推进合并实施和强化激励;制订生育保险办法;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

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全民登记参保试点,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私营企业职工等群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

三是统筹研究制定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做好企业年金推进和监管工作。

五是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进一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推进经办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运行效率。打造“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争取发放到5亿张。

在制度和保障卡全面覆盖的同时,也需要加大城乡地区的医保可使用医院和药店的数量,全面推进在城乡地区的医保使用,医保系统的结算以及医保用药的规范操作也需要跟上政策的步伐,确保提高民众的医保使用水平。

居民医保,喜讯:武汉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额大幅提高


昨从武汉人社部门传出好消息,从11月1日起,该市医保报销水平将全面大幅提升,凡城镇职工、居民、大学生参加医保者,均可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医疗保障增长福利。为此,该市医保基金每年将多支付7.5亿元。职工医保:报销限额涨至50万元

下月起,城镇职工医保每人年度最高报销额,将从目前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为何增长幅度如此之大?该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文韬解释,按国家规定,职工医保的年度最高报销额要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去年该市社均工资为32429元,照此计算调整为20万元。

调整后,职工医保住院费在10万元以内,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2%、89%、86%;住院费10万元至2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96%;超过20万元的,将按大额医保政策,报销98%。

目前,该市大额医保的每年最高报销额可达30万元。大额医保与一般报销最高额相加,意味着城镇职工医保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50万元。

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皆上涨

居民医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也从10万元提高到11万元,达到去年该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提高。在起付标准以上、年最高报销限额以下,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二级医院由65%提高到70%,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仍为80%。

参加居民医保者如果生小孩,从下月开始,将可以报销。产前的相关检查费、门诊费,300元以内的可报销,报销比例为30%。生小孩的医疗费,按最高每次700元报销。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由以往100元以内可报销,提高到300元以内,报销比例仍为30%。

目前,该市18周岁以下市民参加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缴费140元,18岁以上每人每年缴费460元。

困难群体医保有优惠

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住院,将不设起付标准,全部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其报销比例,在城镇职工医保基础上均提高2%。

同时,该市还探讨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对灵活就业人员、“4555”下岗人员、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该市将实行门诊和购药补助,平均每人每月补助70多元。

探索医保新政惠及更多人

截至今年8月底,武汉市医保参保人数517.79万人,覆盖率达95.57%。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综合报销比例已达到75%和60%以上。

该市提出目标,今后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同时,该市将尝试缴费年限与报销水平挂钩,多缴多得。

下一步,该市还将改变目前城乡医保报销隔离的情况。近期,该市将在东西湖、江夏、汉南试点,明年将在所有远城区实现城乡医保“一卡通”,远城区居民在中心城区定点医院看病可就地报销。

武汉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成仁表示,调整标准将从下月开始实施,但由于结算系统等需要修改和升级,下月未能自动调整的,将人工予以报销。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6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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